谈谈草书的创作和欣赏
◎杨卫星
书法作为中国文化所特有的艺术形式,已经得到世界的公认。因为书写和镌刻不同的书体各有其不同的规范,所以创作和欣赏书法作品也不能一概而论,这里仅就草书创作及欣赏问题略陈拙见。
一、草书的形态及其演变
所谓草书,简单地说就是对规范汉字——楷书、隶书、篆书等(也叫正书)书体的草写形式,其最初的目的只是为了提高写字速度,使书写更趋实用。比如:篆书的“草”写叫“草篆”,即分书(后来演变为隶书);隶书的草写称为“草隶”,即是“章草”;楷书的草写称为“今草”。以唐代张旭、怀素为代表的草书,因其运笔简洁明快,章法浑然一体,且字形、字迹潦草随性、难以识辨,故称为“狂草”。这里需要说明的是,草书作为一种书体在其发展演变过程中主要表现为两种形态:其一是先期的草书有意把文字写得越来越简略“直白”,使汉字的笔画日趋规范化,以便于书写。如小篆的草化过程就是把盘旋曲折、婉转不定的篆书笔法逐渐变得简单统一,使横、竖、撇、捺趋于平直(横、捺略带波磔),笔画相对统一固定的分书形式。第二是书写速度越来越快,字迹越发潦草,笔画变化弹性很大,常常是因人、因时、因地而异。如由楷书草化而成的行书、草书、狂草等书体既属此类。所以草书是矛盾的统一体,一方面它趋向于简省笔画,把文字写得更规范统一。正如古文字学家、书法家郭沫若所言“篆书时代有草篆,隶书时代有草隶,楷书时代有行草。隶书是草篆变成的,楷书是草隶变成的,草率化与规整化之间,辩证地互为影响”(《古代文字之辩证的发展》)。从这个意义上讲,隶书和楷书也是草书演变而成的。另一方面它又更强调随心所欲,把书写变成抒发性情、表现心志的手段,这就是今天通常所说的“草书”——今草、狂草。草书,因其书写过程一气呵成,字与字之间气脉相通,整幅作品的用笔、结字、章法布局、墨色变化等既多姿、丰富,又错落有致,因而成为书法中的佼佼者。好的草书作品还能像音乐一样,能让人感受到书法作品中的律动——节奏感、韵律感。根据“草化”程度的不同,书法史上又把草书分成章草、今草、狂草等多种草体。总之,草书是书法艺术中最常见的书写形式,也是今天的书法爱好者最喜爱的书体之一。有人还把草书比喻为书法艺术王冠之上那颗最耀眼的明珠。没有了草书,中国书法艺术最华彩的乐章也就无法呈现出来。足见草书在书法艺术中的显著地位。
二、草书创作的“字内功”与“字外功”
书法是抒情的艺术,而草书就更是突出自我、展现书法家个人魅力最便捷的书艺形式了。但是书法艺术(即便是草书创作)的抒情并不是由着书法家的个性和才情任意“天马行空,独往独来”的,而是有其自身发展的规律,这个规律就是用软毫(毛笔)展现汉字独特之美(包括笔画、笔顺、汉字结体、章法布局、用墨特点等)的书写活动,离开了这一规律,书法艺术之美也就无从说起了。那么以彰显个性精神、抒发主观情趣见长的草书艺术创作又有哪些规律可循呢?
书法是讲究“功夫”的,没有好的书法基本功,写出来的字就很难带给人以美感,甚至不堪入目。所以打好书法基本功是写好草书作品的前提。草书的基本功包括字内和字外两层“功夫”。
“字内功”就是要把握好汉字的笔画、笔顺和结构类型等。“字内功”主要靠临帖来解决。
其一是临习楷书帖,通过楷书训练把握毛笔写字的运笔、汉字的间架结构等基础知识。近年来有人提出学习草书可以直接临摹前人的草书名帖,如可直接临写“二王”、怀素、黄山谷、徐长文及当今草书名家的墨迹,大可不必专门临习欧、颜、柳、赵等楷书名帖。其理由是:从书法艺术“发生学”的角度讲,是草书艺术在前(东汉时期),楷书艺术在后(隋唐时期),草书和楷书之间没有依附关系,二者互不干涉,所以就大可不必临写楷书帖了。其实这种说法不对。从书法史上看,固然是草书在前而楷书在后,但从汉字的基本构造来看,反倒是楷书把汉字的基本笔顺和结构类型给规范化和固定化了,只有把握好楷书的间架结构写起草书来才能万变不离其宗(符合汉字造字规律)。所以练习草书还得从楷书做起,通过临习规范的楷书字帖学会使用毛笔,把握汉字的基本笔画、笔顺、结构类型等基本内容。其二是临写古代草书名家名帖。尽管楷书已经把汉字书写定型化了,但楷书和草书在行笔,特别是在汉字的结构方面还是有很大差异的。比如“老虎”的“虎”、“岁月”的“岁”、“道德”的“德”等很多字,如果分别用楷书和草书笔法来写的话差别就大了,不理解这一点是要闹笑话的。比如最近有一部叫《岁岁年年柿柿红》的电视剧,其片头题字就把“红”字的绞丝旁写成了草体的“月”字旁,结果把“红”写成了“肛”(“肛门”的“肛”)闹出了笑话。所以想在草书上有所成就的书法家还是要多看、多临草书名帖,这才是正路子。当然临帖也不能见帖就临,而是要有重点地多临一些书界公认的草书名帖,比如王羲之的《十七帖》、怀素的《自叙帖》、张旭的《古诗四帖》等。尽管不同草书名家的草书之作在运笔、结字等方面都不尽相同,但中国书法有一个继承问题,书帖中一些好的笔法、笔顺、结字方法等都是从前人墨迹中继承下来的。近人于右任曾编有《标准草书》一部,嗣后书法家胡公石又成立了“标准草书社”,在草书“标准化”方面做了一些有益的探索。尽管实行草书“标准化”的任务还很重,路子还很长,但是探索草书的“标准化”问题,对于研究书法规律、普及书法知识、弘扬传统文化来说还是很有必要的。
所谓“字外功”,主要是指书法家个人的品性、气质、才学、审美情操等精神层面的内容。如前所述,书法是抒情的艺术,而草书又是用书法艺术抒发情感的最便捷的表达方式,所以对书法家来讲,其精神层面的东西就很容易从他的草书创作中得到彰显。因此加强字外功夫,丰富精神需求,不断提升理想、抱负和审美情操,也是写好草书作品的重要一环。这里特别强调的是书法家的人品和审美问题。
先说人品。中华本土文化大多看重艺术家的人品,常以人品论诗品、论文品,书法艺术就更是常以人品论“英雄”了。比如按秦桧的才能恐怕琴棋书画都无所不能,但是因其卖主求荣、杀害忠良,所以秦桧的诗文就被彻底“封杀”了(后人几乎没人见过秦桧的诗文)。虽然秦桧也有书法作品流传于世,但是却很少有人提起。明朝权相严嵩也是一个书法高人,但是他“一意媚上、窃权网利”,干了太多迫害同僚,祸国殃民的勾当,成了历史上有名的大奸臣,故他的书法很少有人提及。足见人品好坏对于书法家及其作品的流传来讲还是很有影响的(尽管人品好坏和书法艺术水准的高低并不成正比,而且所谓人品的好坏也是相对的),这也给我们提了一个醒:当今的中国艺坛,恐怕最不缺少的就是书法家了(凡是敢拿毛笔写字的人都敢称自己是“书法家”)。那么怎样才能从众多的书法家中让自己的作品脱颖而出,成为社会大众公认并喜爱的书法艺术珍品呢?恐怕最终还要靠人品来说话了。再说审美。艺术是美的使者,艺术创作的终极目的就是要按照“美的规律”“美的尺度”来创造美的事物,这是艺术的本质所在。书法艺术也是如此,就是通过毛笔书写汉字这样一种形式来创造美。因此书法家不仅要会写字,还更应该具备相应的审美意识和创造美的能力。书法家审美能力的培养和提升主要来自两个方面:其一是艺术实践,包括对音乐、舞蹈、绘画(特别是国画)等艺术门类的欣赏和实践活动。这类艺术活动看似和书法创作并不相干,但是却能为书法家创作更趋完美的书法艺术珍品起到潜移默化的作用。古人所谓“看公孙大娘舞剑而书艺大进”说的就是这个道理。其二是加强美学、艺术理论修养,从理论上提高书法家的审美意识。从表面上看学习美学(美的本质、美的形态、美的对象等美学基本原理)似乎和书法艺术创作相隔遥远,但却可以不断提升书法家对美的事物、美的理念,特别是对书法美学的认识,因此长期不懈的美学、艺术理论学习势必会对书法艺术创作产生深远的影响。实际上书法创作中、特别是草书创作中的章法布局、用墨深浅、书法风格的形成,都和书法家的美学修养有着很深的渊源关系。所以书法家审美能力的养成与提高不仅是一个书法实践问题,也是一个理论修养的问题。
三、草书的欣赏
促使一幅草书作品成功的原因有很多,且不同的书家也各有其不同的创作“秘诀”,不能一概而论。但是草书创作也有许多“共性”可言,这也是欣赏草书作品应掌握的主要内容。这里仅就草书创作中一些带有“共性”问题的艺术元素略作分析。
第一是章法。章法就是书法作品的谋篇布局,是统领整幅作品的总体构思,也是草书创作最重要的环节之一。当然正书(楷书、隶书等)也有谋篇布局的问题,但正书的章法大多是按照汉字(方块字)的特点横平竖直的整齐排列,并不是很“抢眼”。草书创作就不同了,草书的章法一般是多姿多彩、变幻无穷,就像小姑娘鲜艳的外衣一样,是最容易引起审美关注的书法艺术元素。从书法创作的整体布局来看,草书的章法不外乎两大类型。其一是竖成行而横无列。这种章法可以明显(或依稀)看到整幅作品的“排兵布阵”——竖式排列。这种章法既是古人书写习惯所使然(竖式书写),也是行、草书创作中运用最广泛的构思(另有甲骨文、篆书创作也多有这种布局)。“书圣”王羲之父子就多采用这种竖式排列的“阵势”(如王羲之的“十七帖”、王献之的“鸭头丸”等)。这种章法布局给人的整体感觉是:有张有弛、开合有度,既有潇洒放得开的一面,又有所拘束不失法度的一面,是行、草书创作最重要的章法之一。其二是横无列竖无行,“信马由缰”式的章法。唐代草书大家张旭、怀素就是这类草书创作的代表性书法家(见《古诗四帖》《自叙帖》等);明朝人王铎、文征明、徐渭等书法家也多用这种章法创作草书(明朝是草书家辈出的时代);现代毛泽东更是把这种章法构思发展到了极致,无论是专门的书法创作(毛体诗词、题词)还是实用交流(如致友人、家人及其他人的往来信札、便笺等)都是这种“天马行空”式的“狂草”之作。从书法美的角度讲,这类无行无列,“信马由缰”式的章法能给人一种无拘无束、浑然大气之感,无疑属于草书创作中的上乘之作。总之草书作品的章法布局要尽可能参差错落、形神兼顾,绝对不可整齐划一、状如蒜子,宁可求得整幅作品浑然一气,也不要看似稳健、字字皆工的章法布局。
第二是墨法。墨是中国传统书画艺术的三大物质媒介之一(另外两个物质媒介是毛笔和宣纸),离开了墨,书法艺术就无从谈起。中国传统上有“墨分五色”之说,既是浓、淡、干、湿、渴墨、焦墨等,在中国传统水墨画中,不同的墨色可以表现不同的物象和情感,中国书法,特别是草书艺术也同样如此,墨色的变化不仅表达情感的意味更强烈,而且还可以丰富作品的内涵,增添书作的画面之美。比如焦墨表现烦躁不安,枯墨代表悲伤、愤怒,墨色饱满匀称表示心态平和、情绪稳定等。因此书法创作,特别是草书创作中的墨色变化对于表现书法家内在不同情感的作用是很明显的。所以学习书法,特别是从事草书创作的书法爱好者,应该把对墨的研究作为一门功课来做。
第三是草书欣赏的其他元素。
首先是艺术个性问题。其实个性是相对于共性而言的,没有共性也就无所谓个性,只有具备了共性特征,书法佳作才能立得起来。试想,如果所有写书法的人都争相形成自己的个性,那么书法也就没有审美标准了。所以当务之急,书法家的创作还是要有共性(社会公认的书法审美),要形成共性基础上的个性。所谓书法共性就是把用毛笔写汉字变成绝大多数人都喜欢的审美对象和艺术精品。所以书法爱好者与其想着别开生面的开宗立派,还不如先解决共性问题,扎扎实实打好书法基本功,为社会奉献出精美的书艺佳作。
其次是书写速度问题。有人以为草书就是潦草,潦草就可以快速书写,其实这是错误的。草书之所以为艺术,并不是因为书写快捷,而是在快速书写过程中还能始终保有毛笔书写的特质。所以历来的书法家都强调“草书要当楷书写”,意思是草书也要一笔一画地写,之所以“一笔一画”就是强调一个“慢”字(其实是当快则快、当慢则慢),通过相对较慢的运笔过程把软毫写字的特质——毛笔的入笔、出笔、藏锋、露锋、方圆转折等细微之处表现出来,从而创作出符合“美的规律”的书法艺术。试想如果把毛笔字写得和铅笔字、钢笔字、圆珠笔字相差无几,没有区别了,那还有什么书法艺术可谈呢?(硬笔书法另当别论)所以书法艺术一定要写出软毫写汉字的特色来。一些草书作品之所以看上去不温不火、不痛不痒,说不上好,也说不上坏,其原因就在于它没有把毛笔字的特征充分展现出来。
四、草书的辨认
欣赏草书的前提是辨认草书,熟知其草法。草书的笔法、笔顺、结字等内在规律既源于汉字本身发展变化的需要,又有其特殊的艺术规律,这就有一个如何辨认草书字体的问题。在书法创作和欣赏实践中,一方面人们喜欢草书作品,以为草书创作可以酣畅淋漓地抒发情怀、表达心志(书写内容往往就是书法家的思想寄托所在),另一方面草书创作过程中又形成许多特殊的笔法、结字等,这就无端增加了草书创作和欣赏的难度。那么怎么解决这个问题呢?首先是书法家不能写错字。这个错不像小学课堂上辨识正确的字和错误的字那么简单,而是指草书笔法、结字中的“对”与“错”。比如“成”“岁”“贼”字,草书的笔法、结构很相似;“平”字和“章”字仅有一点之差,不留意就容易写错。所以辨识草书写法的对与错,首先是书法家的责任。当然到目前为止关于草书的“标准化”的问题还没有解决,但是中国汉字里每一个字的草体写法在书法史上都有人写过,可以说草书字体的每一个字,甚至每一笔画都有“出处”,是“有据可查”的。许多书法家往往既不具备良好的书法基本功(写楷书的功夫),又不临习揣摩前人留下的行、草书帖,只是仅凭个人的书写习惯来“创作”草书,还美其名曰“××人自创体”,其实这是一种无知的表现。
从草书欣赏的角度讲,一方面欣赏者也应该具备一点识别草书的常识,不能只是抱着“看热闹”的心态;另一方面也可以从具体作品的“语言”环境中来辨认字形。比如“皆”“甚”“叔”字,草书写法基本相同,只是在长短、宽窄上略有区分。一般情况下,辨认这样的草体字就只能从具体作品的上下语言环境中来识别了。不过习惯上,人们欣赏草书作品,绝大多数人都更多关注作品整体的精神、气质、个性、风格等精神层面的内容而忽视了具体每一个字、每个笔画的写法,这也是正常的,对于欣赏者来说不一定会有过多的前期准备。
杨卫星,石嘴山市委党校讲师,发表《学殇》等多篇作品,主编《传承与创新》,参与编写《石嘴山市文学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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