吕麦·同心如牵挂,一缕情依依
吕麦
在一个晴朗的秋天早上,厦门坂仔的林家举家出动,送和乐坐船去上海圣约翰大学读书。这个和乐,就是林语堂。翰大学读书。
林语堂在圣大的第二年,不但以英文写作短篇小说,获得学校金牌奖,更是在大二的结业典礼上,接连四次上台去领三种奖章,又以演讲队队长身份,接受比赛获胜的银杯。由此,林语堂这个人轰动了全校,以及隔邻的圣玛丽女校。
同在圣大读书的陈家两兄弟,很是欣赏林语堂。周末时,常邀他一起去吃牛排、看无声电影,或在树木苍翠、碧草如茵的校园内散步。
有一天,陈氏兄弟带着一位少女向林玉堂走来。林语堂惊鸿一瞥之下,身心顿时仿佛融化了。对面的女孩实在太美了。秀长的黑发在微风中如细柳般拂动,一对活泼的眼睛对着他笑时,好似阳光的焦点聚集一般,烁出一种摄人魂魄的光芒。
美人儿是陈家兄弟的妹妹,名叫锦端,在圣玛丽女校学习美术。锦端对林语堂早有耳闻,调皮地对这个老乡点头微笑,一点儿也没有少女初见陌生男孩的做作扭捏之态。令怀春的林语堂,对她一见钟情,再见倾心。恍惚中,举得她就是他心中一直追求的美的化身。他爱她的美和她爱美的天性,爱她的自由自在、无忧无虑、天真烂漫的纯真性格。
那时,未婚男女在一起的机会很少。每次都由锦端的哥哥陪同,一起逛公园、看电影。但每次,好像只有他们两个人。
“什么是艺术?”锦端问。
“艺术是一种创造力。艺术家的眼睛像小孩子的眼睛一样,看什么都是新鲜的,将看到的以文字以画表现出来,那便是艺术。”他说,“我要写作。”
“我要作画。”
林语堂心花怒放,手舞足蹈。他觉得他们心心相印,像是自己生来只是半个人,现在找到了另一半,得以圆满和完整。陈锦端柔和如水,柔软如轻纱的爱,让他如痴如醉,飘在幸福的云端。仿佛饱吸生活的活力,无论看见雨珠沿着窗子的玻璃坠落,还是看见叶子从树上飘落、又或一只麻雀在檐下避风雨,都充满愉悦和诗意。对人如对花,日日相见日日新,他和她在一起的每一天都是新奇的,快乐的。
豆蔻韶华的陈锦端,亦无法抗拒这位热情英俊,才华横溢的青年所献的殷勤,为之折服,为之倾倒。两人时常在一起,好似一对无邪的孩子在乐园里玩耍。
暑假回厦门,林玉堂逗留在陈家,表面上似和陈家兄弟亲近,其实是想和心爱的人儿朝夕相遇。然而,当她的巨贾父亲,知道这个青年在追求他的宝贝女儿时,大不以为然。这小子固然聪明,但毕竟是穷牧师的儿子,配不上他的女儿。他要为女儿的将来着想,觅得一金龟婿。于是提出做个媒人,将朋友廖悦发的女儿翠凤撮合给他。
林语堂顷刻从云端跌入地狱。自己心爱的女孩的父亲替自己做媒,这令他羞愧得无地自容。他垂头丧气地回家,心如刀割,哭个不停,直到全身瘫软。他大姐心疼地骂他,人家是厦门巨富,你难道想吃天鹅肉?这话,一如范进丈人的巴掌,把他带回到严酷的尘世。
失恋之后的林语堂,同意了廖家的亲事。但他身体的每个细胞里,都烙着陈锦端的倩影,漾着她无邪的笑声。她的长发,用一个宽长的夹子夹在脑后,额前的刘海轻舞飞扬,她发亮的眼睛在对他会心地微笑,他愿意掏出自己的心来给她。他爱她,将永远爱她,即使不能娶她也会一辈子爱她。
不久,陈锦端去美国留学,三十二岁才嫁为人妇。而林语堂以求学为借口,拖延了四五年,才和廖家姑娘结婚。但在他的心底最深处,有一个角落,永远属于锦端。有时作画自娱,画的女子总是留着长发,用一个宽长的夹子夹在脑后。女儿们问,为什么老是画这样的发型?他说,锦端的头发就是这样梳的。
八十岁的林语堂,住在香港小女儿家,从卧室到客厅都需要轮椅代步。当他听说锦端住在厦门时,竟高兴地说:“我要去看她。”
六十年前的热情,犹如昨天,“同心如牵挂,一缕情依依”,仿佛仍旧是那二十岁时,情窦初开的青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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