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众
做人之道,莫要于——从众。
“从众”就是“服从大多数”。大多数不一定可靠,不一定有才识,不一定有鉴别力,不一定有审美眼。但是你倘然不服从他们,你的才识,你的鉴别力,你的审美眼,立时立刻化为乌有。
今设一个譬喻,言一件小事:
六个好友——你是其中之一——同时出门散步。五个人要向西跑;一个人——就是你——要向东跑。他们问你:“为什么向东,不肯向西?”你道:“东面有公园,空气很好,可以久坐共谈。”他们道:“我们向西,可以到舞场中去坐坐,有咖啡可吃,有美女可看。公园中冷得很,有树无叶,花早谢了,草已黄了,何必去呢?”他们硬硬的拖了你向西跑,你硬硬的不肯向西跑。后来,他们劝你不醒,只得任你一人向西跑,到你的公园中去。他们五位分道扬镳之后,你觉得很自在,然而你孤独了。
孤独的人,一定是不从众的人。当此人人理应合作的时代,吾人所最怕惧者,莫如孤独。当然,我们不必天天跟着朋友去上跳舞场,或者做嫖赌等不道德的事。上面的“向西”譬喻,并非一个例子。
不独娱乐,就是学问,也要从众。你的众友,都赞成甲骨文,反对许氏书。你精于秦篆,深知甲骨文之无足信赖,但大众既有此偏嗜,你亦何强词夺理地一定要别人以许氏《说文》为研究小学之基本呢?碰到大众所好的事,适为我所不好者——不论金石书画,不论古器古籍——你最好冷淡,不发表意见。倘然你的意见是合理的,他们怨恨你。倘然你的意见是错误的,他们讥笑你。诗曰:
弃众众人弃,
合群群自附。
声名难虚得,
孤独岂无故?
原载一九四五年一月二十八日《新中国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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