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起
从前上海的大家,老爷非九时后不肯起身,太太则非十时后不肯起身,甚有睡至十二时或三时以后者。从前的九时,就是现在的十时;从前的十二时,三时,就是现在的一时,四时。他们起身这样的迟,因为他们上床太迟。他们抽鸦片,他们赌铜钱,……都是电灯光下所做的事。现在的情形,好得多了,已经大大的改善了。现在我晨间七时出门,已经看见男男女女,人山人海在各个电车站排班,摆长蛇阵,摆盘香阵地轧电车了。
此种改善,大都由节约电力,限制电力而来——颇有益身体的健康。英人有一谚语道:“早出来的鸟,可以捉得虫。”他们还有一首孩曲道:“早上床,早起身,非独可以健身,并且可以得财宝,得智慧。”
英人那种谚语和孩曲,都得自欧北——不是英国自造的。欧北人劝人早起,语最恳切。我在无意中,见到短歌三首,翻译如下:
第一首
(甲)直 译
欲食他人之血者,
务必早起;
欲夺他人之货者,
亦必早起。
闲荡之狼,
得不到肉;
贪眠之人,
定无成就。
(乙)意 译
世人成功者,
皆为努力人。
黎明即起身,
到处是金银。
第二首
(甲)直 译
佣工少者,必自己早起,自己勤作。
迟起者,不能办每日应办之事。
早起者,无不事半功倍。
(乙)意 译
自己要勤奋,
佣工皆懈怠。
黎明即起身,
事半而功倍。
第三首
(甲)直 译
我赴会常较人早,
他人到会有极迟者。
旧酒已尽,新酒未成,
后来者一无所得。
(乙)意 译
迟迟去赴宴,
样样失权利。
原载一九四五年一月二十五日《新中国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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