子孙数世同居
【原典】
温公①曰:“国家公卿能守先法久而不衰者,唯故李相昉②家,子孙数世至二百余口,犹同居共爨(cuàn)③,田园邸舍④所收及有官者俸禄,皆聚之一库,计口日给饷。婚姻丧葬所费,皆有常数,分命子弟掌其事。”
【注释】
①温公:即司马光(1019~1086)。注见“忤逆不怒”条。②李相昉:即李昉(925~996),注见“呵辱自隐”条。③爨(cuàn):烧火做饭。④邸舍:古代专指货栈。
【译文】
司马光说:“国家的公卿官吏中,能够继承前辈的礼法,而长久昌盛不衰的,只有已故的丞相李昉家。李昉一家子孙几代,共二百余人,至今仍住在一起,共同生活。田地、菜园中所收成的东西以及为官之人的俸禄,都集中放在一座仓库里,按人口计划开支每日的生活费用。婚丧嫁娶的开支都有规定的数额,由儿孙们分别掌管。”
【延伸阅读】
据说李昉之子去世的时候,皇帝也说过类似的话:“帝甚悼之,谓宰相曰:国朝将相家能以声名自立,不坠门阀,唯昉与曹彬家尔。”(《宋史·李昉传》)从他们艳羡的口吻来看,李家无疑是值得效仿的模范。几代同堂人口众多的大家庭,在现今已经难觅踪迹了,但是在过去却是寻常得见的。只不过大多数是徒具形式,所谓“百足之虫,死而不僵”,仅有少数还能够和睦共处,保持活力。李昉家正好是后者,且是其中的佼佼者,所以得到了上述诸人的衷心夸奖。大家族的养成,有着浓厚的时代色彩,也带有强烈的政治意味。事实上,对于很多现代人来说,大家庭并非是最佳的选择,但是在封建时代,上下和睦、儿孙满堂的情景,却是长期浸润儒家文化之下的国人,特别推崇和孜孜以求的理想。大家庭是彼时人们生活的常态,生活在其中的人们,在享受家庭巨大资源的同时,也在忍受家庭带来的限制。李昉家的特别之处或许在于,家庭成员的自由和限制比较均衡,好比带着镣铐跳舞,李家是跳得最好的那个,于是就成了那个时代的典范。然而话又说回来,李家模式即便再好,也仍然是那个时代的产物,放到当今就难免为人所诟病,而且也绝无实现的可能。“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毕竟社会变了,生活变了,思维变了,家庭的形式也变了。如果说过去的家庭存在形式,对当下还有价值的话,正在于其对“隋义”和“人伦”的肯定。在现代人的生活越来越散,家庭越来越小,个体归属越来越弱,情感色彩越来越淡之际,重温大家庭,不为无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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