鸡肋不足以当尊拳
【原典】
刘伶①尝醉,与俗人②相忤。其人攘袂奋拳③而往,伶曰:“鸡肋④不足以当尊拳。”其人笑而止。
【注释】
①刘伶(约221~300):字伯伦,沛国(今安徽淮北)人。身长六尺,容貌甚陋。放情肆志,常以细宇宙齐万物为心。沉默少言,不妄交游,与阮籍、嵇康相遇,欣然神解,携手入林。尝为建威参军。泰始初对策,盛言无为之化。时辈皆以高第得调,伶独以无用罢。竟以寿终。此事详见《晋书·刘伶传》。②俗人:民众,百姓。③攘袂:挽起袖子。奋拳:挥舞着拳头。④鸡肋:像鸡肋一样的身体。
【译文】
刘伶曾经喝醉了酒,与一名老百姓发生冲突。那人挽起衣袖,挥舞着拳头冲过来。刘伶说:“我这像鸡肋一样的身子,抵挡不住老兄的拳头。”那人大笑,收起了拳头。
【延伸阅读】
常人在清醒的时候,遇事能够灵活应变,并不罕见;但在醉酒之后,还能机应不差,若非天资卓越,且素行已久,则实非可能。刘伶显然属于后者,且是其中的高手。刘伶是聪明的人,因为聪明,所以才能够遇事而变、化险为夷;刘伶更是放达的人,因为放达,所以才能够轻易地超脱于俗世。其实,聪明的人通常很难放达,因为聪明必然自负,一旦自负就很难放手;但放达的人,绝大多数都是聪明的人。当然,只有真正聪明的人,才能以他的睿智参透人生的迷局,刘伶正是这样的人。他崇尚无为,甚至看淡了生死。一个参透了生命秘密、超脱了生死限制的人,在俗世中还有什么能够让他计较的呢?史书称他,“初不以家产有无介意。常乘鹿车,携一壶酒,使人荷锸而随之,谓曰:“死便埋我。””这是何等的潇洒!然而我们又注意到,这位洒脱的先生又好酒如命,不由得让人怀疑他的放达是否是醉酒所致,因为通常好酒的人多是借酒浇愁,为的是能够在醉酒之后获得片刻的达观体验。然而刘伶似乎例外,他的好酒、嗜酒甚至醉酒,只是他的放情肆志的本性所致,换句话说,酒正是他达观性情的呈现,他正是借酒这个道具完成了他的生命姿态。史书讲了这样一个小故事:“尝渴甚,求酒于其妻。妻捐酒毁器,涕泣谏曰:‘君酒太过,非摄生之道,必宜断之。’伶曰:‘善!吾不能自禁,惟当祝鬼神自誓耳。便可具酒肉。’妻从之。伶跪祝曰:‘天生刘伶,以酒为名。一饮一斛,五斗解酲。妇儿之言,慎不可听。’仍引酒御肉,隗然复醉。”刘伶是以天地自然为法,他的妻子自然达不到他的高度。故事中的俗人距离刘伶的境界就更远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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