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顾圣皓
郭沫若
清晨往松林里去散步,我在林荫畔发现了一束被人遗弃了的蔷薇。蔷薇的花色还是鲜艳的,一朵紫红,一朵嫩红,一朵是病黄的象牙色中带着几分血晕。
我把蔷薇拾在手里了。
青翠的叶上已经凝集着细密的露珠,这显然是昨夜被人遗弃了的。
这是可怜的少女受了薄幸的男子的欺绐?还是不幸的青年受了轻狂的妇人的玩弄呢?
昨晚上甜蜜的私语,今朝的冷清的露珠……
我把蔷薇拿到家里来了,我想找个花瓶来供养它。
花瓶我没有,我在一只墙角上寻着了一个断了颈子的盛酒的土瓶。
——蔷薇哟,我虽然不能供养你以春酒,但我要供养你以清洁的流泉,清洁的素心。你在这破土瓶中虽然不免要凄凄寂寂地飘零,但比遗弃在路旁被人践踏了的好罢?
这篇作品最初发表时与另外五篇曾被作者编为一组,称为《小品六章》。作者又自序云:“我在日本时生活是赤贫,但时有牧歌的情绪袭来,慰我孤寂的心地,我这几章小品便是随时随处把这样的情绪记录下来的东西。”的确,流露“牧歌的情绪”,告慰“孤寂的心地”,也正是本文着意表达的真情。
作者是位诗人,他的散文诗也常常表达刹那间的感受和思索。一枝“路畔的蔷薇”竟引起了作者如此的感慨,似与这位流落海外的弱国子民的心境有关,似与他在日本赤贫生活中看惯了富者冷眼的感受有关。于是,同情弱小者、被弃者的思想感情,使他在刹那间对这枝路畔蔷薇的发现中进出了火花:同是沦落天涯,相逢必然相识。而作者的这种思想感情,是层层递进地得以表现的。
第一层,是写路畔的发现。当描写到“蔷薇的花色还是鲜艳的,一朵紫红,一朵嫩红,一朵是病黄的象牙色中带着几分血晕”的时候,作者的同情之心已孕其中。第二层是写手中的观察。其细腻的描绘,丰富的联想,沉郁的感慨,进一步把作者的同情之心引申为爱怜之情。第三层是写瓶中的供奉,以面对蔷薇的诉说,突出表达了人、花相识、相知的情缘。由此观之,全篇如行云流水,浑然一体,把作者的爱怜与缠绵表达得淋漓尽致。
作为一篇散文诗,这篇作品通过诗的语言呈现了诗的意境。诗人把路畔的蔷薇人格化,由此想象出“这是可怜的少女受了薄幸的男子的欺绐?还是不幸的青年受了轻狂的妇人的玩弄呢?”显然,这种想象是合情合理的,这种感情是自然的、细腻的。在此基础上,也就水到渠成地形成一句高度浓缩的诗句——“昨晚上甜蜜的私语,今朝的冷清的露珠……。”这“昨晚”与“今朝”的时间转换,这“甜蜜”与“冷清”的迥异感受,这“私语”与“露珠”的情绪变动,这极大的艺术反差,该概括出多少世态炎凉、人间冷暖?这样,当路畔的蔷薇又被供奉在土瓶中的时候,当它受到“清洁的流泉,清洁的素心”供奉的时候,当它聆听主人向它诉说的时候,也许,当它那“病黄的象牙色”和“紫红”、“嫩红”的花色经久不衰的时候,读者大概可以体会到作者的那种“牧歌的情绪”,在诗意的氛围里表现得多么细腻而幽微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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