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国“愤怒的青年”*文学代表作家金斯莱·艾米斯*的长篇小说。1954年发表。与约翰·韦恩*的《每况愈下》*同为“愤怒的青年”文学的开篇之作。是艾米斯的成名作,也是他的代表作。
小说的主人公是吉姆·狄克逊。他是一个小资产阶级出身的知识分子,在一所大学里任历史教师。他没有什么真才实学,但对周围人的趋炎附势、伪善与狡猾十分反感与憎恶。因此,在实际生活中他接二连三地碰到了好多麻烦,吃了一些苦头。后来他逐渐聪明起来,他以玩世不恭的态度,可耻的手段和虚伪的礼节居然平步青云,而且还搞到了他自己喜欢的女人。他原来所嘲笑的人和事,现在竟然由他自己一次又一次地表演起来。他在他所嘲笑的世界里活得比以前舒服得多,惬意得多,吉姆·狄克逊不愧是一个幸运儿。
作者通过一个知识分子由忠诚、老实向油滑、虚伪与玩世不恭的转变历程,揭露了当代英国社会的伪善与虚伪的本质,说明正直、纯朴的人在这样一个社会里无法生活下去。当然吉姆·狄克逊没有多少愤怒,他只有牢骚与不平和改变人生观之后的快意与满足。小说的主题思想具有鲜明的“反知识分子”的倾向。
《幸运儿吉姆》是战后英国文学的最重要的收获之一。评论界一直认为这部小说有着浓郁的50年代的时代气息,是一部杰出的幽默小说。小说使用喜剧手法,构成对现存社会的强烈的嘲讽,这就是评论界所谓的“艾米斯的风格”。小说主人公吉姆·狄克逊还是本世纪英国文学著名的“反英雄”的典型人物之一。《幸运儿吉姆》的诞生,显示了“愤怒的青年”文学的崭露头角时的杰出成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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