象征主义*前驱诗人、美国著名作家爱伦·坡*的论著。写于1848-1849年间。
《诗的原理》理论要点如下:1.关于写诗的目的,只是为写诗而写诗,除此之外,没有其他目的;2.关于诗的要素、“美”,是诗的要素,诗的国度,它是热情的激发,责任的箴言,真理的教训,诗尤其要有忧郁之美;3.关于写诗的方法,诗要变滑稽为怪诞,变害怕为恐惧,变奇特为神秘;4.关于诗的长短,坡提倡写短诗,否定长诗,“一首诗必须刺激,才配称为一首诗,而刺激的程度,在任何长篇制作里,是难以持久的。
坡的关于诗歌问题的理论,为象征派诗歌的出现,准备了思想和艺术的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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