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秦散文·战国策·申子请仕其从兄官(韩策一)》原文鉴赏
申子请仕其从兄官①,昭侯不许也。申子有怨色。昭侯曰:“非所谓学于子者也。听子之谒而废子之道乎②?又亡其行子之术而废子之谒乎③?子尝教寡人,循功劳④,视次第⑤。今有所求,此我将奚听乎⑥?”申子乃辟舍请罪曰⑦:“君真其人也⑧!”
【注释】 ①申子:申不害。仕:做官。从兄:堂兄。 ②谒:这里指请求。道:这里指主张。 ③亡其:抑或,还是。术:办法。④循:依照。 ⑤视:比照。 ⑥奚听:听从什么。 ⑦辟舍:避离居室,表示不安。这里指离席,表示对对方恭敬。 ⑧其人:那种人,指甲子所理想的明君。
【今译】 申不害请任命他堂兄的官爵,韩昭侯不同意。申不害满脸的不高兴。韩昭侯说:“这样做就不是向您所学的了啊!是签应您的请求而废弃您的主张呢?还是执行你的法规而拒绝您的请求呢?您曾经教诲过我:按照功劳,安排地位高低次序。今天您有所求,这教我怎么听从呢?”申不害就离开座席,向昭侯请罪,并说:“您真是那种明智的君主啊!”
【集评】 清·金圣叹《天下才子必读书》:“申不害乃是如此,不足又道。看昭侯只是一句话,却说三遍。第一遍,斗然谢绝;第二遍,故作两难;第三遍,细与注破。凡说三遍,而后此一句始畅也。”
清·张星徽《国策评林》:“昭侯之言,辨而当理,申子不得不屈矣!事事能裁抑傲幸,而曰,朝廷不清者,未之有也。”又:“合三章观之,申韩学术既僻,而品致亦卑,太史公与老庄同传,固以刑名之害,原于道德,然如此等处,恐难望道德顶背。”又:“穆少春云,申韩之学,皆欲必行其术,岂肯为兄请官,此乃所以尝试昭侯也。虽未必确,然从末句倒会来。浅中得深,正可长一层见地。”
【总案】 本篇写申不害向韩昭侯请封其从兄为官而遭拒绝的故事,全文八十余字,然情节完整,形象鲜明。韩昭侯连发三问,用“以子之矛,攻子之盾”之法,使申子自觉惭愧。申子前有“怨色”,后乃“避舍请罪”,首尾照应周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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