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洵·管仲论》唐宋八大家散文名篇鉴赏
管仲相桓公,霸诸侯,攘①夷狄,终其身齐国富强,诸侯不敢叛。管仲死,竖刁、易牙、开方用②,桓公薨于乱,五公子争立③,其祸蔓延,讫简公④,齐无宁岁。
夫功之成,非成于成之日,盖必有所由起;祸之作,不作于作之日,亦必有所由兆。故齐之治也,吾不曰管仲,而曰鲍叔⑤;及其乱也,吾不曰竖刁、易牙、开方,而曰管仲。
何则?竖刁、易牙、开方三子,彼固乱人国者,顾其用之者,桓公也。夫有舜而后知放四凶⑥,有仲尼而后知去少正卯⑦。彼桓公何人也?顾其使桓公得用三子者,管仲也。
仲之疾也,公问之相。当是时也,吾以仲且举天下之贤者以对,而其言乃不过曰“竖刁、易牙、开方三子,非人情,不可近”而已。呜呼!仲以为桓公果能不用三子矣乎?仲与桓公处几年矣,亦知桓公之为人矣乎?桓公声不绝于耳,色不绝于目,而非三子者,则无以遂其欲。彼其初之所以不用者,徒以有仲焉耳。一日无仲,则三子者可以弹冠而相庆矣。仲以为将死之言,可以絷⑧桓公之手足邪?夫齐国不患有三子,而患无仲;有仲,则三子者三匹夫耳。不然,天下岂少三子之徒哉?虽桓公幸而听仲,诛此三人,而其馀者,仲能悉数而去之邪?呜呼!仲可谓不知本者矣!因桓公之问,举天下之贤者以自代,则仲虽死,而齐国未为无仲也。夫何患三子者?不言可也。
五伯⑨莫盛于桓、文。文公之才,不过桓公,其臣又皆不及仲。灵公之虐⑩,不如孝公之宽厚。文公死,诸侯不敢叛晋;晋袭文公之馀威,犹得为诸侯之盟主百馀年。何者?其君虽不肖,而尚有老成人焉。桓公之薨也,一败涂地,无惑也。彼独恃一管仲,而仲则死矣。夫天下未尝无贤者,盖有有臣而无君者矣。桓公在焉,而曰天下不复有管仲者,吾不信也。仲之书,有记其将死,论鲍叔、宾胥无之为人,且各疏其短。是其心以为数子者,皆不足以托国;而又逆知其将死,则其书诞谩{11}不足信也。
吾观史鳅{12},以不能进蘧伯玉{13}而退弥子瑕,故有身后之谏。萧何且死,举曹参以自代{14}。大臣之用心,固宜如此也!夫国以一人兴,以一人亡,贤者不悲其身之死,而忧其国之衰。故必复有贤者,而后可以死。彼管仲者,何以死哉?
【注】
①攘:排斥。②竖刁:官为寺人,古代宫中供使唤的小臣。易牙:善烹调,烹子为羹以献桓公。开方:背亲以事桓公。③五公子争立:齐桓公有子十余人,得君位者五人。无诡立三月被杀,继位的有孝公(10年)、昭公(20年)、懿公(4年)、惠公(10年)。④简公:齐简公,公元前484年立,上距齐桓公之死约160年。⑤鲍叔:齐大臣,管仲本齐桓公之仇,因鲍叔力荐而被重用。⑥四凶:尧时浑敦、穷奇、梼杌、饕餮四人。相传是不服舜管理的四个部落首领,后皆被舜流放。⑦少正卯:春秋时鲁人,聚徒讲学。传说孔子任鲁司寇,三月即诛少正卯。⑧絷(zhí直):绊马的绳子。此处作动词,是指羁绊、束缚。⑨五伯:五霸。春秋时先后称霸的五个诸侯,以齐桓、晋文为最。⑩灵公之虐:晋灵公,晋文公的少子。暴虐,在位14年被杀。{11}诞谩:荒诞无稽,瞎说骗人。{12}史鳅(qiū秋):春秋时卫国大夫。死后不成礼,以尸谏,卫君闻之感悟,退弥子瑕而用蘧伯玉。{13}蘧(qú瞿)伯玉:名瑗,春秋时卫国的勇士。{14}萧何:汉初丞相。曹参:西汉开过功臣。萧何死后相位由曹参继任,一切遵照萧何原定制度治政,世称“萧规曹随”。
管仲是春秋时期齐国著名的政治家,辅佐齐桓公富国强兵,使其成为春秋第一个霸主。后人对管仲虽有微词,看法不一,但是总体还是肯定了他的治国辅政功劳。苏洵这篇文章,却偏偏语出“妄言”,认为管仲并没有治理齐国的功劳,却有乱齐之过,因为他死前未能向桓公推荐能替代他的贤人,以致在他死后竖刁、易牙、开方三人搞乱了政局,造成齐国的大乱。
作者因此抓住管仲死前未能向桓公举贤自代的重大失误来展开文章。首段以简明扼要的语言摆出事实:管仲生前齐国大治,“终其身齐国富强,诸侯不叛”。管仲死后“其祸蔓延,讫简公,齐无宁岁”。突出了管仲生前死后齐国的不同局面,对照鲜明,发人深思,为下文的立论作了铺垫。而后明确提出自己的观点:“齐之治也,吾不曰管仲,而曰鲍叔。及其乱也,吾不曰竖刁、易牙、开方,而曰管仲。”再一次强调,管仲无治齐之功,却有乱齐之过。
在分析管仲的过错时,苏洵结合了桓公的为人来分析,剖析犀利,层层深入,特别是:“诛此三人,而其馀者,仲能悉数而去之邪?”语气斩截,强调了举贤自代才是根本的办法,非常有说服力。最后,作者又将笔触从齐国拓展到晋国,将齐晋两国进行横向比较。指出“仲之书”中所记述的管仲临死前所说的话是“其书诞谩不足信也”,认为是因为鲍叔牙、宾胥无的为人不足以拿国家相托付,才不向桓公推荐他们为相的,这也不能成为管仲不举贤自代的理由,难道堂堂齐国除此之外再无贤人了吗?
最后一段中,作者列举了史鳅、萧何的例子来反衬管仲。史鳅生前未能进贤退佞,深以为憾,临死之时吩咐儿子把他的尸体停放在窗下,进行“尸谏”,这就是文中所说的“身后之谏”。使得前来吊唁的卫灵公,能够及时地醒悟过来。而萧何,在去世之前及时推举了曹参代替自己,以后“萧规曹随”,使得西汉基业继续得到巩固。
在作了这样一系列的铺垫和例证以后,苏洵紧接上面的文意抒发议论:“大臣之用心,固宜如此也!”即大臣的用心,本来就该像史鳅、萧何那样临死也要为国家着想,可是管仲却没有做到。因此作者不由得不把矛头直接指向管仲:“贤者不悲其身之死,而忧其国之衰,故必复有贤者而后可以死。彼管仲者,何以死哉?”言下之意认为管仲不算贤者,因为他只悲哀自身之死,而没有担忧国家之衰。话虽说得含蓄,但针砭管仲之意还是十分明显的。
作为一篇评论历史人物的文章,本文避免了落入俗套的业绩评述,在观点上更是不蹈袭前人的陈说,提出了自己独到的见解并加以论证。撇开其他功劳,仅仅着眼于宰相的责任,就管仲死前未能为桓公举贤自代这一点进行分析,使得文章视角独特,含义精深。对管仲的这一批评也算是切合情理,并非苛求,足见苏洵思维的缜密,凸现了“老苏史论遒劲详密”的特点。
后人评论
王昊在《苏洵传》中赞赏苏洵的政论文说:“文辞雄奇坚挺,笔势浩荡,雄辩滔滔,架构大开大合,纵横捭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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