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辙《答黄庭坚①书》唐宋八大家散文鉴赏
辙之不肖②,何足以求交于鲁直。然家兄子瞻③,与鲁直往还甚久,辙与鲁直舅氏公择④相知不疏。读君之文,诵其诗,愿一见者久矣。性拙且懒,终不能奉咫尺之书⑤,致殷勤于左右⑥,乃使鲁直以书先之,其为愧恨可量也?自废弃⑦以来,颓然自放,顽鄙愈甚,见者往往嗤笑,而鲁直犹有以取之。观鲁直之书,所以见爱者,与辙之爱鲁直无异也。然则书之先后,不君则我,未足以为恨也。
比闻鲁直吏事之馀,独居而蔬食,陶然自得。盖古之君子不用于世,必寄于物以自遣。阮籍以酒⑧,嵇康以琴⑨。阮无酒,嵇无琴,则其食草木而友麋鹿,有不安者矣。独颜氏子,饮水啜菽⑩,居于陋巷,无假于外而不改其乐,此孔子所以叹其不可及也。今鲁直目不求色,口不求味,此其中所有过人远矣,而犹以问人,何也?闻鲁直喜与禅僧语,盖聊以是探其有无耶?渐寒,比日起居甚安,惟以时自重{11}。
【注】
①黄庭坚:字鲁直,自号山谷道人,又号涪翁,洪州分宁(今江西修水)人。历任校书郎、著作佐郎、国史编修等职。哲宗时期新党执政,贬为涪州别驾,再贬羁管宜州,卒于贬所。②不肖:不才。这里是自谦之辞。③子瞻:苏辙兄苏轼的字。④公择:指黄庭坚舅父李常。李常,字公择,南康军建昌(今江西南城)人,历任户部尚书、御史中丞兼侍读等职,与苏轼、苏辙交好。⑤咫尺之书:代指书信。⑥左右:古人对对方不直呼其名,而是称他的左右,以示尊敬。⑦废弃:指被废黜罢官。⑧阮籍以酒:阮籍,字嗣宗。处在魏晋易代之际,不满现实,纵酒自放,以求自全。⑨嵇康以琴:嵇康,三国魏谯郡(今安徽宿县)人。因不满司马氏欲篡魏,终为司马氏所杀。⑩啜菽(shū叔):指吃粗粮。菽,豆类的总称。{11}以时自重:书信中的套语,类似于现在的“冬安”“夏祺”。
本文写于元丰四年至七年(1081—1084),当时,苏辙因受苏轼“乌台诗案”的牵连,被贬谪到监筠州盐酒税。当时,黄庭坚则在知吉州太和(今江西泰和)任上,与筠州相距不远。后来二人书信来往,互相欣赏,相得甚欢,本文就是苏辙给黄庭坚的回信。黄庭坚的文学主张和政治主张都与苏轼接近,苏轼对他极为爱重。黄庭坚与秦观、张耒、晁补之一道被后人称为“苏门四学士”。
文章篇幅不长,却写得一波三折,跌宕有致。作者先叙述自己由于兄长和朋友的缘故,熟知黄庭坚其人其文,早有结交之心。再写黄庭坚书先至,令自己心有愧恨。表达了自己愿意与黄结交的意愿,以及对黄安贫乐道的品格的推崇。
开头就自谦说“辙之不肖”,接着就写到了自己当下被“废弃”而遭人“嗤笑”的处境。此时他因受到苏轼的牵连,被贬谪到筠州做一名监盐酒税的小吏,正抱负难舒,沉沦抑郁。就在这个艰难时刻,黄庭坚却不避风险,“有以取之”而主动与他结交,则其人品与诚意可知。黄庭坚能不畏世俗的压力,表达自己对苏辙的欣赏之意,二人真可谓是性情相投、惺惺相惜!
这么一来,那么通信谁在先谁在后,也就没有什么好计较的了。于是从“恨”到“未足以为恨”,文字转折自然,水到渠成,同时在情感上也步步贴近,二人之间的关系由朋友递进为知己,构文十分巧妙。
接着,作者谈起自己对黄庭坚的了解,赞赏他以道自重的气节和安贫乐道的生活态度。为了表达得更真挚,作者从推崇其的品格之高说起,认为黄庭坚超过阮、嵇,可以与颜回媲美。因为其“目不求色,口不求味”,胸中所养“过人远矣”。
早年苏轼在《答黄鲁直书》中就曾称赞黄庭坚“超逸绝尘,独立万世之表,驭风骑气,以与造物者游”,同时又指出黄的为人是“必轻外物而自重者,今之君子,莫能用也”。苏轼所说的黄庭坚借“以自重”的正是苏辙文中提到的黄庭坚“过人远矣”的“其中所有”,也即是儒家的“道”。这和苏辙所提倡的文学主张是相一致的,同时也可看做是苏辙的自勉之词。
结尾几句话,是苏辙对黄庭坚来信中虚心求教的话的答复。黄庭坚在来信中曾向苏辙请教,苏辙的答复是:鲁直您如此高格,何须问人?至于“喜与禅僧语”,想来不过是要“以是探其有无”罢了。这样的答话轻松诙谐,同时也充分体现了彼此的敬重。
后人评论
苏轼在《答张文潜书》中评苏辙之文说:“汪洋淡泊,有一唱三叹之声,而其秀杰之气,终不可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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