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宗元·封建①论》文章鉴赏
天地果无初乎?吾不得而知之也。生人②果有初乎?吾不得而知之也。然则孰为近?曰:有初为近。孰明之?由封建而明之也。彼封建者,更古圣王尧、舜、禹、汤、文、武而莫能去之。盖非不欲去之也,势不可也。势之来,其生人之初乎?不初,无以有封建。封建,非圣人意也。
彼其初与万物皆生,草木榛榛③,鹿豕狉狉④,人不能搏噬,而且无毛羽,莫克自奉自卫。荀卿有言:“必将假物以为用者也。”夫假物者必争,争而不已,必就其能断曲直者而听命焉。其智而明者,所伏必众,告之以直而不改,必痛之而后畏,由是君长刑政生焉。故近者聚而为群,群之分,其争必大,大而后有兵有德。又有大者,众群之长又就而听命焉,以安其属。于是有诸侯之列,则其争又有大者焉。德又大者,诸侯之列又就而听命焉,以安其封。于是有方伯⑤、连帅之类,则其争又有大者焉。德又大者,方伯、连帅之类又就而听命焉,以安其人,然后天下会于一。是故有里胥⑥而后有县大夫,有县大夫而后有诸侯,有诸侯而后有方伯、连帅⑦,有方伯、连帅而后有天子。自天子至于里胥,其德在人者,死必求其嗣而奉之。故封建非圣人意也,势也。
夫尧、舜、禹、汤之事远矣,及有周而甚详。周有天下,裂土田而瓜分之,设五等⑧,邦群后,布履星罗⑨。四周于天下,轮运而辐集。合为朝觐{11}会同,离为守臣扞城{12}。然而降于夷王,害礼伤尊,下堂而迎觐者。历于宣王,挟中兴复古之德,雄南征北伐之威,卒不能定鲁侯之嗣。陵夷迄于幽厉,王室东徙,而自列为诸侯。厥后,问鼎之轻重者有之,射王中肩{13}者有之,伐凡伯、诛苌弘{14}者有之,天下乖戾{15},无君君{16}之心。余以为周之丧久矣,徒建空名于公侯之上耳。得非诸侯之盛强,末大不掉{17}之咎欤?遂判为十二,合为七国,威分于陪臣之邦,国殄{18}于后封之秦,则周之败端,其在乎此矣。
秦有天下,裂都会而为之郡邑,废侯卫而为之守宰,据天下之雄图{19},都六合之上游,摄制四海,运于掌握之内,此其所以为得也。不数载而天下大坏,其有由矣。亟{20}役万人,暴其威刑,竭其货贿,负锄梃谪戍之徒{21},圜视而合从{22},大呼而成群。时则有叛人而无叛吏,人怨于下而吏畏于上,天下相合,杀守劫令而并起。咎在人怨,非郡邑之制失也。
汉有天下,矫秦之枉,徇周之制{23},剖海内而立宗子,封功臣。数年之间,奔命扶伤之不暇,困平城,病流矢,陵迟{24}不救者三代。后乃谋臣献画,而离削自守矣。然而封建之始,郡国居半,时则有叛国而无叛郡,秦制之得亦以明矣。继汉而帝者,虽百代可知也。
唐兴,制州邑,立守宰,此其所以为宜也。然犹桀{25}猾时起,虐害方域者,失不在于州而在于兵,时则有叛将而无叛州。州县之设,固不可革也。
或者曰:“封建者,必私其土,子其人,适其俗,修其理,施化易也。守宰者,苟其心,思迁其秩{26}而已,何能理乎?”余又非之。
周之事迹,断可见矣:列侯骄盈,黩货事戎{27},大凡乱国多,理国寡,侯伯不得变其政,天子不得变其君,私土子人者,百不有一。失在于制,不在于政,周事然也。
秦之事迹,亦断可见矣:有理人之制,而不委郡邑,是矣。有理人之臣,而不使守宰,是矣。郡邑不得正其制,守宰不得行其理。酷刑苦役,而万人侧目。失在于政,不在于制,秦事然也。
汉兴,天子之政行于郡,不行于国,制其守宰,不制其侯王。侯王虽乱,不可变也,国人虽病,不可除也;及夫大逆不道,然后掩捕{28}而迁之,勒兵而夷之耳。大逆未彰,奸利浚财{29},怙势作威,大刻于民者,无如之何,及夫郡邑,可谓理且安矣。何以言之?且汉知孟舒于田叔,得魏尚于冯唐,闻黄霸之明审,睹汲黯之简靖,拜之可也,复其位可也,卧而委之以辑一方可也。有罪得以黜,有能得以赏。朝拜而不道,夕斥之矣;夕受而不法,朝斥之矣。设使汉室尽城邑而侯王之,纵令其乱人,戚之而已。孟舒、魏尚之术莫得而施,黄霸、汲黯之化莫得而行;明谴而导之,拜受而退已违矣;下令而削之,缔交合从之谋周于同列,则相顾裂眦,勃然而起;幸而不起,则削其半,削其半,民犹瘁矣,曷若举而移之以全其人乎?汉事然也。
今国家尽制郡邑,连置守宰,其不可变也固矣。善制兵,谨择守,则理平矣。
或者又曰:“夏、商、周、汉封建而延,秦郡邑而促。”尤非所谓知理者也。
魏之承汉也,封爵犹建;晋之承魏也,因循不革;而二姓陵替{30},不闻延祚{31}。今矫而变之,垂二百祀,大业弥固,何系于诸侯哉?
或者又以为:“殷、周,圣王也,而不革其制,固不当复议也。”是大不然。
夫殷、周之不革者,是不得已也。盖以诸侯归殷者三千焉,资以黜夏,汤不得而废;归周者八百焉,资以胜殷,武王不得而易。徇之以为安,仍之以为俗,汤、武之所不得已也。夫不得已,非公之大者也,私其力于己也,私其卫于子孙也。秦之所以革之者,其为制,公之大者也;其情,私也,私其一己之威也,私其尽臣畜于我也。然而公天下之端自秦始。
夫天下之道,理安斯得人者也。使贤者居上,不肖者居下,而后可以理安。今夫封建者,继世而理。继世而理者{32},上果贤乎,下果不肖乎?则生人之理乱未可知也。将欲利其社稷以一其人之视听,则又有世大夫世食禄邑,以尽其封略。圣贤生于其时,亦无以立于天下,封建者为之也。岂圣人之制使至于是乎?吾固曰:“非圣人之意也,势也。”
【注】
①封建:指“封国土,建诸侯”的分封制,即奴隶制时代帝王把爵位、土地赐给贵族,在封定的区域内建立诸侯国,世代相传。②生人:生民,人类。③榛(zhēn真)榛:草木杂乱丛生的样子。④狉(pī批)狉:野兽成群奔跑的样子。⑤方伯:一方诸侯的首领。⑥里胥:里长,古代地方基层行政单位的小吏。⑦连帅:十国诸侯的首领。⑧五等:指公、侯、伯、子、男五等爵位。⑨布履星罗:诸侯国遍布各地,像繁星罗列一样。⑩辐(fú福):车轮上连接外缘的轮和中央轴心的直条。{11}朝觐(cháojìn朝晋):是指诸侯朝见天子,春天叫“朝”,秋天叫“觐”。{12}扞(hàn捍)城:保卫天子的将帅,此指诸侯。{13}射王中肩:周桓王十三年(前707),率诸侯伐郑,郑庄公领兵抵抗,王师大败。郑大夫祝聃射桓王,箭中其肩。{14}诛苌(cháng长)弘:杀死周敬王的大臣苌弘。{15}乖戾(lì利):反常。{16}君君:把君主当做君主对待。第一个“君”宇作动词用。{17}末大不掉:即“尾大不掉”,比喻上弱下强,指挥不动。掉,摇摆。{18}殄(tiǎn舔):灭亡。{19}雄图:险要之地。{20}亟:屡次。{21}负锄梃(tǐng挺)谪戍之徒:扛着锄头木棍的被惩罚去防守边疆的人,此指秦末陈胜、吴广领导的农民起义军。{22}圜(huán环)视:互相顾视的样子。合从:本指战国时东方六国联合以抗秦,此指全国各地联成一体反抗秦王朝。{23}徇(xùn训)周之制:沿袭周朝的分封制。徇,依从。{24}陵迟:衰落。{25}桀猾:凶悍狡猾的人。此指反叛的藩镇。{26}秩:官职的品级,官阶。{27}黩(dú读)货事戎:贪财好战。{28}掩捕:乘人不备而予以逮捕。{29}奸利浚(jùn俊)财:非法取利,搜刮钱财。浚,指拿、取。{30}二姓陵替:历史上的魏、晋两代衰亡。二姓,指魏国的曹氏和晋朝的司马氏。{31}不闻延祚(zuò坐):没有听说国运长久。祚,帝位。{32}继世而理:喻一代继承一代地统治所封领地。
《封建论》是柳宗元于贬谪永州时期创作的最为重要的一篇政论文章,也是他政论文的代表作。本篇结构严谨、逻辑缜密、观点独到、文气磅礴。从尧、舜、禹、汤、文、武周公,到秦汉魏晋唐,通过大量历史事实对分封与郡邑两种政治体制的优劣利弊进行了深刻的缕析与评述。之所以有“封建”之制,其原因“自天子至于里胥,其德在人者,死必求其嗣而举奉之”。因此,“封建非圣人意也,势也”。
文中所论的分封制,指的是“封国土,建诸侯”,是一种适应商、周奴隶制社会需要,把全国分为许多由世袭诸侯统治的小王国的政权制度。后来这些诸侯小国闹独立,造成国家的分裂,阻碍社会生产力的发展,越来越暴露出这种制度的不合理性。到了中唐时期,藩镇割据的现象愈演愈烈,和这种局面相配合,倡导分封制的论调又盛行起来。针对此等情况,柳宗元就写了这篇《封建论》,论述分封制和郡县制产生的原因,肯定郡县制才是历史发展的趋势,并给予各种鼓吹恢复分封制的谬论以有力的驳斥。
柳宗元的论述从立论到论证到结论,一气呵成,大开大合。先说天地、国家之初的演变,再论政治体制的形成,并历数分封体制下的种种弊病,然后与郡邑制进行比对,认为要实现天下的长治久安,就必须有一个适合人才生长和脱颖而出的环境,即形成一个“贤者居上,不肖者居下”的流动机制,从而证明郡县制取代分封制是社会发展的大势所趋。本文把总结历史经验和现实思想政治斗争结合起来,通过揭露分封制的种种弊端,借以猛烈抨击腐朽跋扈的藩镇割据势力,表现出高超的识见和鲜明的现实针对性,通读下来,具有势不可挡的辩论力量。苏轼评价说:“昔之论封建者,曹元首、陆机、刘颂及唐太宗时魏征、李百药、颜师古,其后则刘秩、杜佑、柳宗元。宗元之论出,而诸子之论废矣。虽圣人复起,不能易也。……柳宗元之论,当为万世法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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