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愈·蓝田县丞厅壁记》文章鉴赏
丞之职所以贰令①,于一邑无所不当问,其下主薄、尉②。主薄、尉乃有分职③。丞位高而逼④,例以嫌不可否事⑤。文书行⑥,吏抱成案⑦诣丞,卷其前⑧,钳以左手⑨,右手摘纸尾,雁鹜⑩行以进,平立,睨{11}丞曰:“当署。”丞涉笔占位署,惟谨。目吏,问:“可不可?”吏曰:“得。”则退。不敢略省,漫不知何事。官虽尊,力势反出主薄、尉下。谚数慢,必曰丞。至以相訾謷{12}。丞之设,岂端使然哉!
博陵崔斯立{13},种学绩{14}文,以蓄其有,泓涵演迤{15},日大以肆。贞元初,挟其能,战艺于京师,再进,再屈千人。元和初,以前大理评事言得失黜官,再转而为丞兹邑。始至,喟曰:“官无卑,顾材不足塞职{16}。”既噤{17}不得施用,又喟曰:“丞哉,丞哉!余不负丞,而丞负余!”则尽枿{18}去牙角,一蹑故迹{19},破崖岸{20}而为之。
丞厅故有记,坏漏污不可读。斯立易桷{21}与瓦,墁治壁,悉书前任人名氏。庭有老槐四行,南墙巨竹千梃,俨立若相持,水㶁㶁循除鸣{22}。斯立痛扫溉,对树二松,日哦其间。有问者,辄对曰:“余方有公事,子姑去。”
考功郎中、知制诰韩愈记{23}。
【注】
①贰令:原指抄录副本者,此处指丞相的副手。贰,辅佐。②主薄、尉:均为县令、县丞之下的官职。③分职:分理诸司,各有专职。④逼:迫近,侵迫。⑤例以嫌不可否事:按照惯例为了避嫌疑而对公事不表示意见。⑥文书行:在传布公文的时候。行:传布。⑦成案:已成的案卷。⑧卷其前:卷起公文的前面部分。意即吏不需要丞知道公文的内容。⑨钳以左手:用左手夹住(卷起的部分)。⑩雁鹜行:雁很像鹅,鹜是家鸭,二者走路大摇大摆。{11}睨(nì逆):斜视。雁鹜行、平立、睨都是描写吏对丞的轻蔑态度。{12}訾謷(zǐáo紫熬):诋毁。{13}博陵:地名,在今河北蠡县南。崔斯立:名立之,字斯立。{14}绩:缉麻。{15}泓涵演迤(yí遗):包孕宏深,境界广阔。{16}塞职:称职。{17}噤:闭口不言。{18}枿(niè涅)去牙角:去掉牙和角。枿,同“蘖”,绝。{19}一蹑故迹:完全按照过去的样子。蹑,踩。{20}崖岸:指人严竣不易亲近。牙角、崖岸均喻人正直不阿,敢说敢做。{21}桷(jué厥):方形椽子。{22}㶁㶁(guó国):水声。除:庭阶。{23}考功郎中:官名,属吏部,掌内外文武官吏之考课。知制诰:官名,负责起草皇帝行下的诏敕策命,一般由中书舍人担任。韩愈是以考功郎中兼知制诰。
自唐朝以下,朝廷各官署的办公处所,常常有“壁记”,叙述官署的创置、官秩的确定以及官员的迁授始末等,刻在壁间。后来地方官署也起而效法。写壁记的目的在于使后任了解自己的职责和前任的情况,所以一般都写得比较平实详细。
韩愈的这篇壁记却与一般的壁记不同。本文作于元和十年(815),当时崔斯立任蓝田县丞,韩愈任考功郎中兼知制诰。文章主要描写的是当时县丞一职,有职无权,形同虚设,还要受到吏胥的欺凌,只能低首下气,使有才能有抱负的人居此亦无所作为,并以崔斯立任蓝田县丞的种种境遇为例尽情刻画,含有深刻的讽刺意味。韩愈代崔斯立发出不平之鸣,以期引起朝廷对这类事情的注意。
本文最大的特点是以细节来刻画人物,入木三分。以笑傲诙谐,乃至以戏谑之笔、绵里藏针之法“轻松”道来,令读者愤然不平。
本文描绘的县吏,他本来是一个在“主簿”“尉”之下,更在“丞”之下的“跑腿儿”的角色,却被扭曲为官场猫腻的低等帮凶。由他传递的文件,本来是县丞有权参与和过问的案件,鉴于此案件的不可告人之处县丞事先一无所知,小吏送来的是一件“成案”。为了继续隐瞒真相,小吏抱着的这一文件前半是卷着的,并且用他的左手像铁钳一样把卷着的部分夹得紧紧的,不消说是将其中的奥秘夹得严严实实了。
且看小吏的右手抓着文件,慢腾腾大摇大摆地朝县丞走来,完全不是依照当时的礼数,在作为上级的县丞面前躬身、俯首,而是在“丞”的面前“平立”着、不屑一顾地斜着眼睛,在既定的位置上,对县丞说了声:“当署。”
对于小吏的这种无视和无礼,“丞”急忙动笔在指定的位置上、小心翼翼地签上自己的名字。吏对丞是斜视的白眼,丞对吏不仅是正视“青睐”,而且十分恭谨地陪着笑脸,而吏只是漫不经心地说了个“得”,丞这才放下一颗,如释重负。
这些再生动不过的的细节,只有韩愈感同身受,才能刻画得如此细微。下面的“官虽尊,力势反出主簿、尉下”,“丞之设,岂端使然哉”自然就水到渠成。从官场和世态上看,这是何等的贤愚不分、是非颠倒!
全文短小精悍,生动泼辣,意味深长。自“文书行”至“漫不知何事”一段,尤将县丞的无用描摹得淋漓尽致。
后人评论
林云铭《韩文起》卷七说,“末叙崔君哦松对人之言,以明其超然于川舍之外,代占却许多地步。细玩结语竟佐疵后又加一语不得,真古今有数奇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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