忙
近来忙得出奇。恍忽之间,仿佛看见一狗,一马,或一驴,其身段神情颇似我自己;人兽不分,忙之罪也!
每想随遇而安,贫而无谄,忙而不怨。无谄已经做到,无论如何不能欢迎忙。
这并非想偷懒。真理是这样:凡真正工作,虽流汗如浆,亦不觉苦。反之,凡自己不喜做,而不能不做,做了又没什么好处者,都使人觉得忙,且忙得头疼。想当初,苏格拉底终日奔忙,而忙得从容,结果成了圣人;圣人为真理而忙,故不手慌脚乱。即以我自己说,前年写《离婚》的时候,本想由6月初动笔,8月15交卷。及至拿起笔来,天气热得老在九十度以上,心中暗说不好。可是写成两段以后,虽腕下垫吃墨纸以吸汗珠,已不觉得怎样难受了。“7"月15日居然把十二万字写完!因为我爱这种工作哟!我非圣人,也知道真忙与瞎忙之别矣。
所谓真忙,如写情书,如种自己的地,如发现九尾彗星,如在灵感下写诗作画,虽废寝忘食,亦无所苦。这是真正的工作,只有这种工作才能产生伟大的东西与文化。人在这样忙的时候,把自己已忘掉,眼看的是工作,心想的是工作,做梦梦的是工作,便无暇计及利害金钱等等了;心被工作充满,同时也被工作洗净,于是手脚越忙,心中越安怡,不久即成圣人矣。情书往往成为真正的文学,正在情理之中。
所谓瞎忙,表面上看来是热闹非常,其实呢它使人麻木,使文化退落,因为忙得没意义,大家并不愿做那些事,而不敢不做;不做就没饭吃。在这种忙乱情形中,人们像机器般的工作,忙完了一饱一睡,或且未必一饱一睡,而半饱半睡。这里,只有奴隶,没有自由人;奴隶不会产生好的文化。这种忙乱把人的心杀死,而身体也不见得能健美。它使人恨工作,使人设尽方法去偷油儿。我现在就是这样,一天到晚在那儿做事,全是我不爱做的。我不能不去做,因为眼前有个饭碗;多咱我手脚不动,那个饭碗便拍的一声碎在地上!我得努力呀,原来是为那个饭碗的完整,多么高伟的目标呀!试观今日之世界,还不是个饭碗文明!
因此,我羡慕苏格拉底,而恨他的时代。苏格拉底之所以能忙成个圣人,正因为他的社会里有许多奴隶。奴隶们为苏格拉底做工,而苏格拉底们乃得忙其所乐意忙者。这不公道!在一个理想的文化中,必能人人工作,而且乐意工作,即便不能完全自由,至少他也不完全被责任压得翻不过身来,他能把眼睛从饭碗移开一会儿,而不至立刻拍的一声打个粉碎。在这样的社会里,大家才会真忙,而忙得有趣,有成绩。在这里,懒是一种惩罚;三天不做事会叫人疯了;想想看,灵感来了,诗已在肚中翻滚,而三天不准他写出来,或连哼哼都不许!懒,在现在的社会里,是必然的结果,而且不比忙坏;忙出来的是什么?那么,懒又有什么不可以呢?
世界上必有那么一天,人类把忙从工作中赶出去,人家都晓得,都觉得,工作的快乐,而越忙越高兴;懒还不仅是一种羞耻,而是根本就受不了的。自然,我是看不到那样的社会了;我只能在忙得——瞎忙——要哭的时候这么希望一下吧。
(载1935年6月30日《益世报》“益世小品”第十五期)
【导读】
“真忙”还是“瞎忙”?
我相信读者读完《忙》这篇文章,一定深有同感。现代中国人似乎都在喊忙,小孩忙,大人忙;学生忙,老师忙;职员忙,老板忙……你很难看到一个不忙的人。我们一边抱怨着自己的忙,一边却又在因忙而得意。甚少有人停下来问自己:我在忙些什么?我忙得有意义吗?我有必要这么忙吗?我该怎样才能变得不这么忙?
作者首先表明自己不欢迎忙,并且解释自己并不是为了偷懒才有此想法的。而是因为在作者看来,忙有两种形态:“真忙”和“瞎忙”。“真忙”的特征是汗流浃背不觉苦,作者用自己创作《离婚》的例子向读者阐释了这一点;“瞎忙”则是指做自己不喜欢但又不得不做且做了又没有什么好处的事情的时候的状态和感受。在作者看来,“真忙”能“产生伟大的东西和文化”,而“瞎忙”却会使文化退落,会“把人的心杀死”。
作者坦诚表明了自己对“真忙”的渴望和享受,同时也直言不讳自己目前处于“瞎忙”的状态。这份坦诚和坦荡的勇气让人佩服。
最后,作者表达了自己对于整个社会的期望:让大家“真”忙,忙得有趣,忙得有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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