莎洛美是一位装饰过不少艺术家精神生活的传奇女性。一九〇〇年她拜会了托尔斯泰,这位年逾古稀的文坛泰斗曾惊叹她仪态的从容。那时她正值盛年,风姿绰约,从英德法到俄罗斯,在当时的文学圈里掀起了一股“莎洛美旋风”,成为近代欧洲文化史上一段令人羡慕的“花边”。时至今日,在我们所处的这个严肃写作成为边缘话语的“乏味”时代,我依然听到不少人对以莎洛美为指称的文学浪漫时代津津乐道。在二十世纪之前的欧洲,曾经有过一种贵夫人供养艺术家的风气。奥斯卡·王尔德说:“沙龙一词含有女性化的意味。”我想可能于此有关。像早年的弥尔顿、卢梭、狄德罗等人都曾游刃有余地混迹于这些贵妇人之间。十九世纪之后,这种文学的“香风”渐衰,但仍有不少“幸运”的文人墨客以此而拥有风流倜傥的生活。
与这些贵夫人不同,莎洛美并不是巨富,她所拥有的只是贵族的血缘、生命中动荡不安的激情以及对她那个阶层所能体认出来的艺术价值的眷顾。其实,用我们当今流行的尺度和官方文化部门的标准来看,莎洛美不失为一个“成名”的作家,她整理过里尔克传记,发表过轰动一时的小说,在当时颇具文名。她一生周旋于多位艺术大家的生活当中,除托翁之外,像弗洛伊德、尼采、里尔克都与她过往甚密。这样的内容在严肃的文学正史当中是难以查获的,甚至在当事人的日记和传记中也干脆是一带而过,或一字不提。我近日在读里尔克传《尖锐的秋天》一书时偶尔发现一些“实质”性的情况,书中介绍尼采曾经狂热地衷爱洛莎美,后来她才“移情”成为里尔克“生活中的伴侣和精神上的引路人”。
这样的“移情”在我初读时“破绽”颇多。因为我虽然推崇里尔克,并真诚地把他敬奉为“诗学”中的导师,但我深知在这样的推崇中暗含着一种企图为自己的写作“留有余地”的诡计。而且我确实觉得里尔克除去写出了让人惊诧的“平地起风”式的优异的诗文之外,他一直按一个“凡俗的人”的轨迹在生活着,他与时尚社会保持着太多的一致性情调……而尼采却是个骇世惊俗的巨人,托马斯·曼曾称尼采是历史留给人类最后的一个神话。按我的理解,尼采是把哲学思考与生命形式统一在一起完成这个神话的,他没有或不屑于给自己的生命留有更多的内容。在尼采之后,我们清楚地看到哲学越来越成为一种“学问”和“亚哲学”,失去了原有的强势姿态。因此从现世的“平面”上回顾峥嵘的思想史,避开尼采是不可能的。虽然他的姿态常常使我晕眩,他不无恶意的“超人”意志曾经使我生命中多年积累的“历史逻各斯”呈现出突然崩塌的险峻之势。尼采确实太为傲慢了,因此在“凡俗的现世”不可能拥有他的立场,他只能作为一个神话在人们的幻想中存在。
于是在十九世紀末,也就是在尼采生命最为不幸的晚年,莎洛美断然离开他而走进了“凡俗的里克尔”的生活。我曾就这个话题与我的朋友张海源进行过讨论,他的看法是:女人大都是不喜欢形而上学的。这样的观点虽然不免刻薄,但我觉得有一定的道理,尤其是在用于对以上的具体事例评判时,让我多少有点快意的满足。显然,像尼采这样一个被思想耗空了的离群索居的人与一种在上流社会构成时尚的有情调的生活是格格不入的。而里尔克天生是个情种,他能把生命从其天才的写作中抽离出来,并使之如鱼得水地加入到一种“时尚”中去,在那些纯真的少女和阔绰的贵妇人之间左右逢源。对现实而言,这很像一个荒谬的寓言,但却充满了生活的逻辑性。在这种荒谬和逻辑之间我们都无能为力,就像尼采本人讲的:“可以从某一点出发反思生活,但生活之外无此定点,生活可以在某一法庭前满面羞惭,但生活之外无此法庭。”莎洛美感兴趣的是生活的“质感”或“艺术化的生活”,是作为特定的文化形态的一个“女性”的人生的情感际遇。比如她在晚年的回忆记录中虽并不诲言尼采,但更乐意坦言:“我是里尔克之妻”。而里尔克除了他的挚爱的妻子——画家克拉之外,聚在他身边并有恩助于他的贵妇人可列出一串长长的名单,甚至连俄国杰出的女诗人茨塔耶维娃也在上世纪初声言钟情于里尔克,并自称其不曾谋面的钟情为“无吻之爱,无手之抚”。可以谅解的是女诗人当时毕竟只有二十岁,我真想象不出当她进入睿智的成年时,会对早先这不忍卒读的“衷爱”做何感想。
有时候,我觉得女性——被性别意识垄断了的女性——对生存的看法非常有趣,她们有一整套“无懈可击”的参照系统和思维逻辑。我们只有顺从和依据它,而无力按自己的“程式”篡改它的“得数”。这样,在两种思维程式之间是否还存有某种可以互相妥协的可能性呢?——显然,里尔克不会是这“可能性”的样本,他只能是这“可能性”的一个陷阱……在它旁边徘徊的男女们都应当让各自性别中可能造成的优异的东西对它保持着警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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