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与儿子小轩最大的区别体现在对动物的喜欢与需求上。他大眼转来转去,总是忽略人而落到狗身上。我不。世界很大,可一个人独自行走也不孤单。要说忙也不太忙,晃晃悠悠一天就过去了,却仍然不想俯身多看一眼比自己更弱小无助的小生命。这是我常有的心情。
过去在乡下住两层楼时,邻居养一只白色京巴,常常像被腰包撑得难受的大款一样拽,动不动就悠悠哉哉地闯进门东游西逛,一堆好吃的进贡过去也毫不客气都笑纳了。那时小轩一岁多,他说话晚,才会含混吐些“吃”、“飞”之类的词。但京巴来了,他就像被人扭动了开关,俯着身子叽哩咕噜,一次次试图把嘴凑过去。有时候会紧起身子把门关上,又胆怯得脸色发白,眼睛直勾勾地看着我们。小心思当然很清楚,就是想把狗留下。这怎么可以?偷狗肯定算偷啊。狗主人找上门,他倒是很殷勤就把狗链子捡起递过,好像他等这个时刻已经很久,其实眼眶里马上就蒙上一层潮湿。养狗吧。养一只吧。类似的请求如果叠加起来,应该可以绕地球一圈了。但我比地球更宽广,趁着还能说了算,我一次次否决了他的想法。
你这只“狗”我已经养得快累死,哪能再养一只?这个理由通不通?管他哩,反正很顺手,我就反复说。他先是扁起嘴,唇拉成长长的一字形,再眨几下眼,泪就哗哗下来了。眼睛大的人是不是泪珠子也大?总之即使他强力隐忍着不放声哭出,脸也很快就像被一盆水浇过。我不喜欢他这样的泪水,果断视而不见掉头而去。必须在这样的时刻用一副毅然决然的面具武装自己,这先是教训,然后成为经验。两代人像弹簧的两端,谁迁就一次,谁就败退一寸。
也不是没有走到边缘的时候。小轩三岁时有天跟我逛街,走过市场的天桥时,一扭头竟不见了。原来他蹲下,蹲在路边一只大竹篮前,篮子里有五只毛绒绒的小狗待售。卖狗的人明白生意来了,抓起小狗递到他手中。可能真的有点痒,但他无疑也夸张了,咯咯咯笑得像一串噼噼啪啪的鞭炮。这是笑给我听的。我说不行,走吧,走吧,快走。他不走,把小狗搂紧,下巴搁到毛上,仰着头,晒出一大片眼白。买吧,买吧。不行,快走。两人的对话单调而无趣,一直重复,声音越来越大,大到路过的人明显觉出其中的戏剧性,纷纷停下来,等着看结果。他们的眼神告诉我,我已经成恶神丑角了。不宜持久战,我放下狠话:你自己和狗在一起,我走了。不是虚话,我一向说到做到。才走出两步,猛听到后面一阵巨响,如同一面铜锣重重砸到地面。戏演到高潮了,围观的十几双眼睛抬起来盯我,又俯下去看地上,地上坐着小轩,他小小的身子显得更小了,虚弱地蜷起,像只毛毛虫,头则仰向天,眼紧闭,嘴大张,用力喊着同一句话:我——要——狗狗——啊!那么小的一个人,竟然储存这么大的音量,整座天桥似乎都在晃动。我脑袋嗡嗡响着,听到七嘴八舌都在说:“买吧买吧,给他买一只吧。”我还是没买,只是把他抱起,抱得很緊,鼻子酸酸的,什么话都没说就走了。
后来无数次想起这一刻,想起他绝望的哭声和仰向天空的凄厉小脸,心里总不免咯噔一下。不过找借口推脱是我们的强项:如果工作安逸,不必跌跌撞撞东奔西跑;如果家庭富足,能够有大院子并且雇得起一两个保姆……叹口气,于是就轻松了,就过去了。但他没过去,过不去。初中之前他在校成绩平平,他总能给自己找到理由,就是记忆力太渣了,脑容量与金鱼相当。我持不同看法,脑容量这东西本来就跟乳沟似的可深可浅,装多这个就容不下那个。路边随便跑过一只狗,他都能刹时涌起好为人师的激情,品种、祖地、性情、爱好,诸如此类,逐一罗列,亢奋得像周游列国的孔子。还在小学三年级时,一天坐在我摩托车后面,遇红灯,恰巧摩托车紧贴着一辆大卡车停下,车上忽然几声大吼,他肯定吓一跳,环住我肚子的双臂猛地一紧,又马上松了。原来是狗——削瘦垂暮毛色肮脏的一条老狗被拴在卡车上,正狂躁不安地趴到挡板上对整个世界愤怒。我感觉到摩托车后面的小身体顿时活色生香起来,体温也骤然升高。他开始擅自翻译狗语,他说:“爸爸,我知道它说什么,它说你好你好!”为了不辜负狗的这份情谊,他也仰起头,声嘶力竭地“吼吼吼吼吼”,这当然也需要翻译,他说:“我说你好你好,你肚子饿了吗?”红灯转为绿灯了,卡车向前驶去。他双臂像骑手勒缰绳般一下一下抽动我肚子,快点快点。哪里能快得过汽车?硕大的车身转眼就只剩一个黑影了。“狗狗再见,再见再见再见!”他的喊声已经拖出几分哭意。
这样的时刻我心里不免浮起疑问:难道这家伙是狗界投生来的?
其实我与他都属于曾被狗咬过的人,发生的情节也接近,都是在没来由之间,无招无惹,狗竟突然不爽,大步上前,张大嘴在小腿上猛下一口,幸亏隔着裤子,皮破了,微血。这样的肉体接触,在我是留有阴影的,虽然证据不太充分,可我还是将对狗的退避三舍归结于此。一个人对冤有头债有主这么简单的道理都缺乏理解力吗?即使听一万遍别人夸自己家的狗多乖多有趣,也不能抵消那一口造就的隐痛。偶尔午夜反省,会看到自己生生被一个明亮的儿子反衬得面目丑陋,他从来没有敌人,更不至于记仇狗。这令人惭愧,但也是我的幸运。
然后狗终于到家里来了,很突然,半个小时之前甚至都没有任何打算。那天小轩的二姨来家里做客,带来了一只拉布拉多。名字叫小雨点,趴在篮筐上仰望着我们,两眼清澈明净,闪着玻璃光,尾巴360度勤快打转如风扇。我努力想避开它的眼,但还是相对了,只那么一瞬,我的双腿竟然都软了。留下吧,那就留下吧。站在旁边的小轩愣愣地看过来,肯定以为听错了,然后猛地尖叫一声。这一声里我悄然吁一口气,把一股隐约久藏的愧意酣畅释放。这还是六年前,正是在他即将上中学前的缝隙里。小雨点,这个名字不错。难以计数它初来时吃下多少蛋、牛奶和苹果。我并不认为有必要以贵族标准来伺养。这些食品本来都是小轩每天必须吞咽的份额,他装腔作势地领走,表演性地咬几小口,然后都进了小雨点的腹中。吃得好不等于脑子好,我们眼皮底下一天天强壮起的不过是只善良单纯、没心没肺的狗东西,胃口奇大,脾气和顺,精力旺盛,毫无攻击性,所有人都是它八辈子的亲人。果真什么人养什么狗啊。
但也不是完全相安无事,一只狗在家中究竟能惹出多少事端,是没养过狗的人根本无法想象的,那么多的乐趣与惊喜也超出意料。神经要粗壮,包容心得膨胀,和狗一起成长的日子渐渐变得别有风味。可是小雨点还是死了,在小轩14岁那年的春天,他像失去亲人一样地哭了一天,然后隆重地安葬了小雨点,并发誓从此不再养狗,他的悲伤让我和妻子也很难受,难受之后又有隐隐的担忧,这是什么样的感情?
初中毕业以后,小轩竟然强烈地要求学美术,我和妻子拗不过只好同意。临近高考,有一天,小轩忽然说他要画与小雨点有关的图画绘本,因为在美术学习过程中他已画过无数幅狗的雕像。我点点头很意外,却没有惊奇,心里说,很好,这或许是理所当然的事。他是因为画狗画小雨点喜欢了美术?还是因为要画狗学了美术呢?很偶然,我看到他曾在一幅狗的画面上写道:“幼年的梦想是养只大狗,骑着狗去上学。”
我愣神许久,刹时希望时光倒转十多年,回到从前,回到他幼年。想骑着狗上学他曾说过一次又一次,我都当成玩笑话从来不曾在乎,但这竟然是刻进他心底的渴望。究竟还有多少东西被忽略与漠视了?但无论怎样的神力,如今都已经无法弥补与偿还了。这时候唯有祝福他,我的儿子,他幸运地找到了适合自己的表达方式,并且有能力予以实现。
儿子小轩与小雨点的故事早已结束,而今年美术考试画一幅狗则是他的宿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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