吃笋
听人谈美食,总离不开豪华餐厅、高级宴会。我印象最深的美食,却是五十年前在桃花江上一户农家吃笋。
桃花江是资水的支流,两岸丘陵上全是竹林。三月间正是发笋子的时候,我去采访一位姓龚的“种田模范”,留宿其家。清晨起床,见老龚扛着锄头往外走,便问他:“这么早就去田里?”他答道:“先去挖只笋子。”
屋后便是竹林,我跟着他走进去,立刻闻到了竹子和露水的清香。出土的新笋,有的高有的矮,有的刚刚迸出一个尖子,得用心从浅草中去找寻。老龚告诉我,笋子在天亮前长得特别快。还告诉我,笋子只长直,不长横,出土时笋多么粗,以后的竹子便是多么粗。
“给你吃,就要挖一只大的,大的甜些。”
“那就挖这只。”我指着一只大的说。
“不,出了土的就不好吃了。”他边走边说边四处朝下望,忽然把锄头一放:“咯只还大。”我忙凑了过去,却不见有迸出的笋尖。他便拉着我蹲下去,只见湿润的泥土已经微微隆起,并且开了细细的坼:“这就是啰。”
挖出来的笋子是个圆锥体,大头粗约六寸,长却不到八寸。拿回家后,他又从灶上头取下唯一的一块腊肉,特别声明这是去年冬至那天杀的猪,又熏透了,所以不会变味。我知道肉是准备留到插田时给来帮忙的人吃的,托辞不爱吃烟熏肉,叫他别取。他却说:“不放肉,笋子就不好吃,不甜。”
将笋和腊肉交给堂客以后,他便带我离开厨房,坐到堂屋里来继续谈他的作田经。不一会,一阵一阵钻进鼻孔的笋香,便令我食指大动。等到他堂客喊吃饭,把一满钵带汤的腊肉笋子(腊肉顶多只占十分之一)端来放在桌上,我就开始真正的享受了。那鲜甜,那爽脆,那清香,都是我过去(不,还包括以后)吃笋子(不,还包括一切美食)所不曾尝到过的。
近日重翻李笠翁《一家言》,其中言蔬食之美有五,曰清、曰洁、曰芳馥、曰松脆、曰甘鲜,而笋五美皆具,故堪称“蔬食中第一品”。又言以笋伴荤,宜肥猪肉,“肉之肥者能甘,甘味入笋,则不见其甘,但觉其鲜之至也”。又言取笋为肴“断断宜在山林,城市所售者,任尔芳鲜,终是笋之剩义”,而又以“山中之旋掘者”最妙,“此种供奉,唯山僧野老得以有之”。
回想起五十年前那一次吃笋的经验,拿来与笠翁之言对照,若合符节。真想不到,我二十来岁当干部时,居然享受过“唯山僧野老得以有之”的供奉,真有口福。
美国的超市和大商场都不卖春笋。年头年尾,华人店里间或有冬笋出售,价钱贵且不说,只看那一副干瘪相,便知它漂洋过海饱经风霜,早已没有生气,跟浸在玻璃瓶中的(这倒常年有得买)差不多了。还有我爱吃的寒菌,也绝不见踪影,终于只得辜负女儿女婿留我们多住些时的心意,赶回长沙来吃菌子和笋子。虽然我知道,桃花江上那种“山中旋掘”的笋子,肯定再也吃不到,那就将就吃点“城市所售者”罢,总比玻璃瓶子里的好吃一些便行。
(二零零三年十二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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