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理学家的观察
地理学家邹代钧的《西征纪程》,观察细密,叙说翔实,颇不同于一般官员的出洋记载。因文言文比较难读,先选择两段今译如下:
(新加坡)路旁多槟榔树和椰子树。槟榔树高五六丈,直干无枝;叶片都生长在树干上,其大如扇;鸡蛋般的果实聚结成房,好几百颗紧簇着中心;剥开果壳,里面是满满的白肉,本地人嚼槟榔时吐出的口沫却是鲜红的。椰子树非常之高,也没有枝条;树梢上摇曳着几条稀疏的叶子,好像在长杆的上端束一把菖蒲;瓠瓜般的大果实挂在树头上,坚硬的外壳里边是一层白质,有半寸来厚,嚼起来味道有点像胡桃肉;果实中间则是一腔果汁,大约有一升左右,清冽如水,甘美如荸荠,是解渴的妙品。取果汁去白质以后的空壳,正好充当容器。《吴都赋》所云,“槟榔无柯,椰叶无阴”,看来确实不错。
船过(马尔代夫群岛北部的)弥尼科伊岛,岛长约三十三四里,宽不过五里,地势低平,一望都是芦苇。……这一带的岛屿都是珊瑚形成的,珊瑚是海水中的虫,活时本是软体,固着在礁石上,从海水摄取食物,繁衍很快。新虫生,旧虫死,死去的虫的骨骼堆积成为树枝状,新生的虫继续在上面做窠。如此生生不息,珊瑚树愈长愈大,变成石质,加上泥沙填塞,最后露出水面形成岛礁。这种岛出水不高,因为珊瑚虫离开海水便死了;但低于海面一百七八十尺,珊瑚虫也不能生存,所以珊瑚岛礁只能出现在浅海。澳洲东北太平洋中的珊瑚岛礁连绵三千多里,是世界上最长最大的,其次就是这里的马尔代夫群岛了。
我的译文虽然拙劣,仍不能尽掩原文的优点。
古时读书人大都缺乏科学精神,他们主要是从灌输给他们的经书,而不是从大自然本身来认识周围的世界。他们宁愿相信“腐草为萤”,却不肯抓起一把腐草、捉来几个萤火虫,认真观察研究。在这方面,邹代钧是一个难得的例外。这是因为,他出生于一个相当有科学素养的家庭——湖南新化邹氏,有名的地学世家。他的外高祖吴建轩著有《地理今释》,曾祖母吴夫人独传父学,熟知郡县沿革,祖父邹汉勋著述更多,叔父邹世贻曾主编《大清一统舆图》,他本人后来曾任京师大学堂地理总教习,他的侄子邹永煊创办亚新地学社,侄孙邹兴钜编著地图多种风行全国,侄曾孙邹新垓从清华大学地理系毕业后继续从事地图编纂出版,曾任地图出版社副总编辑。邹氏一家八代都是地理学者,邹代钧实为其中承先启后的关键人物。
中国传统的舆地之学不出文献考据的范围,但从十七世纪徐宏祖、顾炎武、顾祖禹诸人以后,渐倡引古证今、经世致用之风,逐步成为一门“实学”,邹氏之学正是代表。邹代钧幼承家学,二十岁即刊行祖父遗著,尽读历代舆地之书。及至门户开放,西学东渐,魏源《海国图志》、徐继畲《瀛寰志略》先后成书,邹代钧读后,觉得欲深明外国地理,不能不亲往外国调查研究。一八八六年(光绪十二年)刘瑞芬以驻英使臣往伦敦赴任,邹代钧便托曾国荃介绍充随员同行,《西征纪程》即为他历时四十一昼夜旅行三万馀里的纪录。
《西征纪程》除对地貌、生物有真实生动的描写而外,还对沿途各地的历史地理作了不少考证,订正了魏、徐著作和古书中的错误。例如徐书说埃塞俄比亚即《元史》中的马八尔,努比亚即《元史》中的俱兰;魏书说马八尔即今埃及,俱兰即今埃塞俄比亚。邹代钧过红海埃塞俄比亚海岸时,指出徐、魏都弄错了,因为《元史》记杨廷璧从泉州出海,船行三月抵锡兰,阻风乏粮,船人劝杨到马八尔,说可从陆路往俱兰;而从锡兰到埃塞俄比亚远过万里,差不多等于从泉州到锡兰,岂能在阻风乏粮的情况下匆匆赶到?邹代钧进一步考证道:印度马德拉斯邦有地名马拉巴尔,与锡兰只隔一道海峡,《元史》中的马八尔应即此地,俱兰亦应相去不远,可能即《宋史》中的注辇、《明史》中的小葛兰,这几个地名都是“一声之转”。言之成理,令人信服。
船到马赛,上岸后邹代钧往游动物园,第一次见到长颈鹿。《西征纪程》记云:“有兽马首鹿身牛尾,长颈,前足高于后三分之一,有二短角,西人名为吉拉夫(英文Giraffe的对音)。”邹代钧查《汉书》:“桃拔一名符拔,似鹿,长尾。”《后汉书》:“符拔形似麟而无角。”《明史》永乐十九年,“周姓者往阿丹国,市得麒麟、狮子以归,麒麟前足高九尺,后足六尺,颈长丈六尺,有二短角,牛尾鹿身”。又弘治三年,“撒马尔罕贡狮子及哈剌虎”。邹代钧对古书中这些记载做了研究,认为哈剌虎即吉拉夫,符拔也是,但《汉书》所说长尾应该是长颈,《后汉书》说无角是因为角太短藏在毛内不易看出。他说《明史》记述大体正确,但吉拉夫就是吉拉夫,和传说的麒麟不是一回事,“谓之为麟,不亦诬乎?”
本来嘛,科学就是要认真,要使名实相副,凡事要寻根究底弄个明白。皇帝老子敕修的史书也未见得无错,错了就是错了。长颈鹿本来不是鹿(正跟熊猫本来不是猫一样),当然更不是子虚乌有的什么麒麟,邹代钧宁肯照着本音叫吉拉夫,不肯跟着别人喊麒麟,这种认真的态度总是可取的,虽然在以西狩获麟为祥瑞的人看来未免杀风景。
(一九九一年三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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