谈美文
汉语中“美文”一词盖创于周作人,其始见于一九二一年六月八日《晨报副刊》署名子严的《美文》,此子严即周氏笔名。他介绍外国文学里有一种所谓论文,又称作美文,包括批评和记述,也可以两者夹杂。“读好的论文,如读散文诗,因为它实在是诗与散文中间的桥”,意思是能使读者动情,产生美感——这也就是美文之所以被称为美文的缘故吧。
周作人说:“这种美文,似乎在英语国民里最为发达。……中国古文里的序、记与说等,也可以说是美文的一类。但在现代的国语文学里,还不曾见有这类文章,治新文学的人为什么不去试试呢?”
周作人主张“去试试”,大概他觉得美文虽不易作,亦并非只有等《美文》所举出的兰姆、吉辛诸人去作才行,因为“它的条件同一切文学作品一样,只是真实简明便好”。“真实简明”,这和现在时行的“魂系××”“××之恋”一类漂亮华丽的文章来比,的确只是个朴素的要求,但是周作人接着还有一句:“须用自己的文句与思想。”
“须用自己的文句与思想”,这一句话,就是衡量美文的最根本的标准。
予生也晚,已在周氏首创美文一词之后十年,而岁月如驰,韶华易老,今年也已六十多了;从四岁发蒙,学写“人、手、刀、口”起,以平均月写万字计,至今也已写过上千万字了。究竟其中“用自己的文句与思想”写出来的能有几何?恐怕不到百分之一。其馀百分之九十九以上,不是奉君亲师之命而写,便是像鹦鹉学舌一样重复君亲师们灌输给我的思想和文句。尤其是在“反右”和“文革”中,写了那么多交代和反省,自开头恭引“最高指示”以下,又有哪一句是“自己的文句与思想”呢?
但是,我虽然很少有自己的文句和思想,仍不妨偷闲欣赏一点别人的思想和文句(只要是他自己的),例如说,读一点周作人的文章,包括一九二一年的《美文》在内。六十年代初和八道湾通信,求其新刊及集外诸作,周氏在回信中自谦他的文章正如“春鸟秋虫,应时而鸣,消灭乃其本分”,但仍尽可能地满足了我的要求。在文章老宿和拉车苦力之间,当然不能说成什么知己关系,不过这一点知己之感在我心中总是真实的存在,也就是他的文章的美的价值确实存在的证据了。
文章本天成,亦出于人造。故美文之美,全看它对人心感应的力度,不是作者“自我感觉良好”便成的。
周作人首倡美文,但他却决不只是位美文家,而是他自己所说的“爱智者”(Philosopher)。爱智者追求的为智慧和理想,亦即是真和美,而又能以冷静明智的态度出之,发而为文,在“诗与真实”两方面都能显示出动人的力量,这便是周作人高出同时代和后来别的散文作者的原因。
读了《美文》和周作人的美文之后,再来看自己的文章,正如古人所形容的,“不善为斲,血指汗颜。巧匠旁观,缩手袖间”。我自己血指汗颜试斲出来的不成材的东西,岂不会让旁观的巧匠们笑倒么?
(一九九一年三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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