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同名同姓,同年同月同日生,还成了同事。
要命的是,我们长得也很像,都是一米七二,都是浓眉大眼,都是唇红齿白,头发也都有点儿自然卷。我们都喜欢穿深色的衣服,都喜欢笑。我们第一次见面时都吃了一惊,以为对方是镜子里的自己。可恶的是,就连兴趣爱好也一样,我们都喜欢写作。不同的是他写散文多一些,我写小说多一些。虽说我们都还算不上太有名气,可热心的读者和朋友总把我当成他,把他当成我,经常告诉我在什么报刊看到了我发表的作品,对我表示祝贺。我总是老老实实地告诉对方,那是另一个叫李更的作家写的,不是我。
我们租住在同一个地方,上下班经常在一起坐车。周末时也会在一起吃饭聊天,一起四处走走。我们在一起的时候总会引来一些好奇的目光,那些无聊的人总是说,瞧,这两个人长得多像啊,我敢打赌,他们绝对是一对孪生兄弟!
我比较理想主义,李更比我现实多了。一起坐车时我总是替他付车票钱,一起吃饭的时候总是我来买单。时间久了我向他表达了不满,他却哈哈地笑着说我小气。在单位里,他是编辑部主任,我是编辑。他很擅长利用自己的權力,曾经表示我的付出他会通过多给我上编辑的稿子增加我的收入。我不是斤斤计较的人,可也不能总是那样,后来更不再像以前那样主动出钱了。问题是只要我们在一起,他总有这样那样的理由让我买单。例如在花小钱时他会说自己没零钱,花大钱时他会说忘了带钱包,实在绕不过去时他就会说先让我垫付,到时会还我。
编辑部来了一位漂亮的女同事,长发飘飘,明眸皓齿,还喜欢文学,并且表示特别喜欢有才华的作家,将来想要嫁个大才子。单身的我们都喜欢上她了。三个人下班后在一起吃饭,李更为了在女同事面前表现自己,主动抢着买了单。吃过饭我们一起聊天时李更为了博得她的好感,还把她提起的我的一篇小说当成自己写的,这令我十分生气。不过,我也不好意思当面揭穿他。
单独在一起时我忍不住说,你怎么好意思把我写的东西当成你写的?
李更却哈哈地笑着说,这有什么不好意思?我又没有背着你,你知道就行了。
可是,你这样说等于是欺骗了她!
这又是多大的事啊,你也真是小气!
我说不过他,只好放弃和他理论。我有心私下里给那位我也喜欢的女同事说明一下,却又觉得那样做不是君子所为。没想到李更做得更加过分,为了把我排挤走,他在总编那里告了我的黑状。他说我寄稿件用了单位的信封,在工作时间总是写自己的小说不说,还抱怨做编辑工资太低。更恶劣的是,我还把他写的作品当成自己的。当时他和我一样长着一副令人信任的老实厚道的模样,总编相信了他的话,辞退了我,并且说明了理由,说是编辑部主任说的。
在离开时我生气地对李更说,我一直把你当成好朋友,没想到你是这样的小人!
李更却呵呵地笑着,一点都不生气的样子,他说,就要分别了,我送你一句话吧——在现实主义者面前,理想主义者总不是对手!如果你不相信的话我们十年后再看,看到时谁混得更成功!
十年很快过去了,我们又见了一面。
那时我已经到了南方的另一个城市,他承诺出钱让我来参加一个文学颁奖会,让我以著名作家的身份来为获奖者颁奖。我也想再见他一面,顺便看看以前生活过的地方,就答应了。
再见面时,李更胖了,胖得我几乎认不出来了。他留了光头,长脸也几乎变成了圆脸,牙齿不像以前那样白净整齐了,眼神也混浊了许多,有凸起的肚子,人也显得矮了。让我熟悉的是他仍会呵呵地对我笑。
李更把我带到他家里,他的妻子正是那位我也喜欢过的女同事,他们结婚后生了两个孩子。我从原单位离开后不久他也离开了,创办了文化传播公司,以各种名头举办各类文学大赛,帮人发表论文,为文学爱好者出书。不到十年的时间,他在首都北京买了七八套房子,拥有上亿的资产。我呢,虽说发表了不少作品,却也只能勉强维持生活,也没有哪个女人愿意嫁给我。
那位女同事几乎忘记了我,我看她时也找不到当初一见倾心的感觉了。
李更向她介绍我时说,呵呵,老婆你还记得吗,这就是那位和我同名同姓的作家,当时总是有人说我们长得像,你看我们哪儿像啊?
李更的老婆把头摇得像拨浪鼓一般说,不像,一点儿都不像了!
李更呵呵地对我笑着说,还记得我十年前送你的那句话吗?
我点点头说,一直记着呢,你现在事业有成,家庭幸福,确实比我成功,比我有出息多了。
李更呵呵地笑着说,是吧,你说要是你当年娶了她,能给她什么样的生活?
我频频点头说,是啊,是啊,也许我什么都给不了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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