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4年春天,我在鲁迅文学院第三届高研班就读,身为一个“小白”,怀着想成为一个小说家的愿望。班上已经有很多厉害的小说家了,邱华栋、胡学文、钟求是、夏天敏、庞余亮……王方晨当然也在其列。后来分小组,我还和他分在一起,他成了我的亲师兄。
说实话,当时这位师兄给我的感觉并不多么亲。他作为班里的明星作家,小说频发大刊,已经写出了《王树的大叫》《乡村焰火》《说着玩的》《扑满》等颇有影响的作品。他和班里人交往并不多,像个独行侠,无论上课、写作还是外出。
对了,那时候我们学员宿舍里都没有配电脑,电脑集中放在五楼的一个大教室,没有笔记本电脑的同学,谁要是想用电脑就得去那里,所以每到晚上,五楼大教室里就有一种集体写作的气氛。我没有笔记本电脑,总是在那里待着。好像从来没有见过王方晨,也许他也在那里待过。如果待着,恐怕也只是自己默默地写吧。他和班里同学也不怎么讨论。导师来给小组上课,他发言的时候也和别人的话茬不接,自顾自地高谈阔论。他毫不避讳地宣告着自己的写作计划和文学野心。说起来这些,他两眼放光,睥睨一切。
总之,这位师兄不怎么合群。班里很多同学说起他,都觉得他才华横溢,却也对他敬而远之。有一次,似乎有人又说起他的孤傲,另有一位敦厚的同学感叹道,不管怎么说,他太有才华了。像他这样有才华的人,连上帝都得多幾分宽容和宠爱吧。
学习结束后,同学们各奔东西南北,用《老实街》里的话说,是“风流云散”了。十几年间,和他也见过几次,都是匆匆忙忙在各种会议上,没有好好说过话。直到2018年,他来郑州纸的时代书店为《老实街》做新书分享活动,我去看他,在一起吃了一顿饭。
在见他之前,就收到了他寄来的《老实街》,里面的一些篇章我曾读过,比如《大马士革剃刀》,印象非常深刻,觉得和他以前的创作相比,简直是脱胎换骨,很是惊艳。这次通读全书,这种感觉更为强烈。直觉告诉我,这些年,他一定经历了什么。
等到见到他,我确认了自己的直觉——突然想起了王尔德。
每次读王尔德都会被他的毒舌逗笑,对他的话百分之九十八表示赞同,比如“女人是用来被爱的,不是用来被理解的”“女人对许多事物生来就很精明,除了显而易见的东西,什么也瞒不了她们”之类。偶尔也觉得可以商榷,比如“男人的脸是自传,女人的脸是小说”——所有人的脸,在某些时刻都是小说,在绝大多数时刻都是自传。
和多年之前相比,王方晨的神情变得温和、柔软,眼睛里闪烁着由衷的温暖笑意。我们边吃边聊,没聊几句文学,聊的几乎都是养生、孩子、柴米油盐之类的家常。很难想象,如果是以前的他,我是否还能和他这样聊家常。他还很信任地告诉了我他经历的一些事情,虽然说得很粗略,如他的小说一样,留白的地方很多,但我想我都懂。毕竟这么多年过去,毕竟我们都已经人到中年。
后来他打电话给我,说12月初,《老实街》研讨会会在中国作协召开,到时候要请我过去。我说好。
开会那天,因为超级大咖太多,我的发言排得比较靠后。按照会议规律,发言越靠后,话语空间越小,因为该说的前面的人都已经说过了。我一直有点儿担心别人会说我想说的话。
还好,没有人说过。于是我说,王方晨的小说和之前相比,是一种总体气质的改变。如果说他以前的小说是无声的怒吼,现在则变成了绵长的叹息。他以前的人物中,死磕型的、战斗型的、拧巴型的、抗争型的居多,现在死磕变成了妥协,战斗变成了和解,拧巴变成了宽容,抗争变成了悲悯。说归到底,他的小说,“懂事”了。所有的事情是在人身上发生的,人与事之间本质互通,所以,这种“懂事”的本质是“懂人”。在《老实街》的字里行间,处处流溢的都是懂事、懂人的“懂”,这特别动人,也特别让人疼惜。
《老实街》自然也是老实的。这种老实,是指文本的成熟,也是指是结构、情绪和故事底子的厚重。以王方晨的功力,这些都已成为不怕火炼的真金。《老实街》当然也是不老实的,他叙事的隐藏、跳跃、空灵和超逸,像风吹过花枝一样,摇曳生姿。读着读着,我就会想起齐白石的画,虚实之间,色彩如此鲜明,墨的干枯浓淡又是如此有致。我还在其中读出了汪曾祺、阿城、乔伊斯、奈保尔和安德森……寻踪觅迹,读出王方晨。
忽又想,把王尔德的那句话推一下,是不是可以说,所有作家的小说,在某种意义上都是自传呢?隐性的,或者显性的,自传。
如此说来,《老实街》可谓王方晨阶段性的完美自传。
年届半百对于别的行业而言,也许是一个残酷的年龄,但对于作家来说,却是恰好——简直就是最好的时候,尤其是王方晨这样的作家。他应该、也一定能够写出更好的作品来为自传进行更高的升级。怀着这样的期待和祝福,我已经准备好要为这位师兄再次喝彩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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