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一个冬日的黄昏,窗外房顶、道边被灰尘和正午的阳光关照过的残雪还在释放着凛凛寒气,空气惨淡而晦暗。我把身子裹进厚厚的绛黄色棉夹克里,拉链一直拉到下颚上,硬硬的衣领竖起来,像个羊圈的围栏,外边又用灰色围巾缠了几圈,还是有清冷的寒意渗进去。
我在将要穿过一个红绿灯交错闪烁的十字路口时,停了一下,扭头拐进一个从玻璃门的缝隙往外喷发浓郁香气的鲜花店。过了一会儿,我从花店出来的时候,手里捧了一束火红的玫瑰,在店门口,我犹豫了一下,将夹克的拉链拉开,小心地把鲜花揣进怀里,再把拉链拉上的时候,我的肚子立刻像个怀孕妇女般膨胀起来。
我在亭子里的长椅上坐下来,一股凉意沖破我厚厚的裤子抓挠我的屁股,我的屁股立刻跟染了感冒似的打了个悠长的喷嚏,那种声音让我很是难为情。我慌张地东张西望,还好周围一个人都没有。我笨拙地拉开夹克服把鲜花掏出来,我温暖的怀抱把玫瑰花的包装纸弄皱了,花瓣也压扁了,我费了点工夫才让它们恢复原样,重新呈现妖冶怒放的姿态。
天色渐渐地暗下去了,我怀里抱着花束在长椅上坐成了一尊灰色雕像。后来隐藏在公园各个角落的柱灯和地灯次第亮起来,我和怀里的花儿就像用蜡笔涂了色一样鲜艳了。
这个时候,一簇黑影悄无声息地移过来,我惊了一下,仔细一看是个坐在轮椅上的老人。老人一件黑色呢子大衣把身体裹得严严实实,同样黑色的围巾在脖子上缠了好几圈,扣在脑袋上鸭舌帽同样也是黑色的。这样的打扮在暗黑的晚上无异于隐形衣,估计这个诡异的老人隐身在这公园好久了,熠熠的眼睛暗中窥视着我。
“我看你好久了。”老人冲我说。我惊讶地看着他,老人脸庞消瘦,长着一个高鼻子,眼睛似笑非笑,让我捉摸不透。
我说:“哦。”
老人说:“你在等情人。”
我惊讶了一下,低头看到怀里的鲜花,便摊了下手。显然老头在卖弄,可这不足为奇,略有点观察能力人都能猜到。我便以沉默表达不屑。
“你结婚了,你等的女人也结婚了,你们不是夫妻!”老头接着说。
我有种被人强扯着露出内裤的恼怒,愤然道:“这关你什么事?你管得着吗?”我想我的脸这时候涨得像个紫茄子。
老头没有被我的狂躁表情吓得摇着轮椅仓皇离开,而是静静地看着我,慈祥得好像教堂里布道的牧师,悲天悯人。隐在他身后的街灯恰如其分地给他的轮廓涂了一圈人形光晕,这使他的出现看起来仿佛负了神圣的使命。我呆了一呆,突然为自己的失态而羞愧难当,渐渐冷静下来,我嗫嚅道:“嗯……是。”
这个降临人间的神的使者说话语调平缓:“我没有丝毫窥探您的隐私并加以指责的意思,我也没有权利这样做。你可以把这看作只是一个孤独无聊的老人消磨时光的一种方式。年轻人,你有兴趣听一个小老头讲个故事吗?”
我还没来得及说好或者不好,事实上我恐怕真没这个雅兴。老人不待我回答又补充道:“是关于我失去的双腿的故事。”
我一下已被勾起了好奇心,我的身子向老人转了转,并把一直抱在怀里的花放在长椅上。
下面就是老人给我讲的故事,回去后,我思索了很久,我觉得我应该记下来,不仅为自己,也为别的什么人。我把故事以轮椅老人的口吻,当成小说来写的,我加工提炼了一下,添加了些情节和细节,适当地润了润色。因为都是真人真事,为了不打扰到当事人,我都给他们改了名字,他们现在都是老人了,儿孙满堂,希望不要牵扯到他们才好。
这一天是2001年9月11日,我之所以将时间记得那么清楚,是因为这天上午,远在大洋彼岸的美国的双子座世贸大厦大楼以及其他的几幢建筑被飞机撞了个窟窿,然后坍塌了。电视上铺天盖地地都在滚动播报这个消息。
那天傍晚我下了班,没有开车,我穿街走巷抄近道徒步往家走,这样的季节很适合活动下胳膊腿,舒舒筋骨。我甩着胳膊迈着大步在一条窄巷子拐角处匆匆拐弯的时候,跟迎面走来另一个也在拐弯的男人交汇了,我们的肩膀撞在一起,我们都停了下来,我本想跟他说句对不起,就擦肩而过,可是看见他仿佛要将人生吞活剥的眼神,我也就憋了一口气,傲慢地昂着脑袋。我们互相带着敌意地盯着对方,像两只好斗的野猫,炸着毛,瞪着眼,随时准备掐死对方。那个男人脸庞消瘦,右边嘴角起了个疱,头发蓬乱,穿了件灰色T恤衫,领口磨得起了毛,套在身上肥肥大大的,下身一条同样松松垮垮的牛仔裤,油渍麻花的,像是好久没洗过了。后来那个男人的眼睛转了转,呆滞的面容突然生动起来,他伸出胳膊像个打拳击的猴子似的在我左肩窝捅了一拳,让我有点猝不及防,我怒火中烧,在我拉开架势准备挥拳反击的时候,那只猴子及时地叫了我的名字:“费越!”
我差点没能收住即将甩到那只猴子脸上的拳头。我盯着那张面孔仔细地看了又看,我的眼睛像镭射光扫描了他面部的每一寸皮肤和每一块骨头,并在大脑皮层资料库里搜索储存的容貌样本,半晌才找出他来。“麦奇?是你这家伙?”我疑惑地问。我将收回的拳头重新挥出,我控制好了力度,使它不轻不重地砸在这个被我叫作麦奇的家伙的胸脯上。他咧了一下嘴,表达了他的痛楚,然后用手不停揉自己的胸口。我说:“得了吧,我也没有使劲,能打痛你?”他便放下了揉胸的手掌。我拍了拍麦奇的肩膀:“这些年没见,你变化不小啊。”
算算年头,我跟麦奇这个家伙有十好几年没见了,真是眨巴眼的工夫,时间就流走了。我的印象里,在学校的时候,麦奇体格健壮,打篮球一跃能扣到篮筐,就连平时走路脚下都像是安了弹簧,仿佛一不留神就能腾空而起要上天的架势。毕业后关于他的消息知道的少了,只是偶有耳闻而已。说他大学毕业后留在了外地工作,也颇不错,可就今天寒酸的破衣服和浑身落魄之气来看显然传言不实。不仅容貌,就连他的身形都变了,看起来没有以前那么健壮,背有点佝偻,未老先衰。
我们上学时就交集不多,这时突然相遇,叙旧?还真没有什么旧好叙的,讪讪地互相看着,一时找不到什么话题来说。后来我笑了笑,拍拍麦奇的肩膀,说:“头发长了,你该理理发了。”
麦奇也咧嘴笑了笑,应和我:“嗯,是的,该理理发了”。说着还配合着把手指揸开当梳子把头发从前额往后捋了捋,露出个大脑门子。我们站在巷子的拐角处,有一搭没一搭地寒暄,话都快要说完了时候,麦奇说他也没什么事,多年没见面了,如果我没有什么要紧事的话,就陪他去喝两杯继续聊。我不太喜欢应酬,对酒精制品兴趣也不大,并且我对眼前这个来路不明,像是突然从地底下冒出来的鼹鼠一样的人的兴趣也不大,于是就推脱说还有事,改天再叙。他却死拖硬拽不让我走。他衣服上散发的气味熏得我脑子痛,便停止了与他的纠缠,我道貌岸然地跟他客气,说,好吧,今晚我请。他多年没回来,算我给他接风洗尘的宴席。这厮竟然没有按照套路接着争抢说还是他请,否则就是看不起他之類的话,只是嘴里哼哼哈哈地胡乱应着。我就有种被算计了的感觉,一路闷闷不乐。
好吧,我请就我请吧。我站在原地想了一下,出了这个巷子往前走约三百米然后往右拐的小胡同里有家餐馆,店名挺好,叫醇香阁,我跟朋友去吃过几回,饭菜很合我的口味,装修得也雅致,相邻的餐位之间有镂空的隔挡,餐桌和坐凳都是整块木头,表面刷的清漆,木头纹路清晰可辨,显得厚重而拙朴。光线柔和得近乎昏暗,很适合慢声细语的轻聊。
我们进餐馆时,客人不多,有的在低头轻谈,有的伸筷子夹菜,有的在把玻璃杯里的酒往嘴里倒,有的偶尔抬抬眼皮瞟两眼挂在收银台上方的液晶电视,发几句感慨。电视今天不出意外地被美国的那起事件霸了屏,轰然坍塌的摩天大楼、翻滚着的浓烟、惊慌奔跑的人群和哭泣的脸庞,这些画面交错呈现。我们捡了间靠里边角落的餐桌坐下,我看看菜单,也没征求麦奇的意见就点了个辣椒炒大肠和温拌天鹅蛋俩热菜,油炸花生米和酸辣白菜俩凉菜,我把菜单推给麦奇虚让了一下,说你点几个,他忙说够了,不够再说。我又要了一瓶一斤装的牛栏山二锅头,倒在两个玻璃杯里,两人分了喝。
我们一边滋啦滋啦地喝着酒,一边忆着往事,可有些他记起的事情我没有印象,我提起的事情他也一头雾水,我就兴味索然,谈得没滋味,翻着眼睛瞅电视。电视上还是恐怖袭击,全世界的政客和媒体都在猜是谁干的。
我和麦奇杯子碰过来碰过去,当二锅头酒瓶里的液体被我俩灌进各自的身体一大半的时候,麦奇的脸部变成了一个面红耳赤脖子肿胀的胖子,这倒使他的气色看起来好了许多。
重新变成胖子的麦奇可能还没有适应这种变化,他的牙帮子有些发硬,说话时舌头就有点拌蒜,吐出的字句在传递到我耳朵的路上走得跌跌撞撞,一句话简单的话,需要半天的时间才能说明白,还要重复好几遍。口齿不清且语无伦次。麦奇说:“费越,你……你……知道我……我为什么……什么回……回来吗?你……你他妈的不……不知道!我……我……不说,你肯定不知道,对……不对?你说……对不对?”
在上学时我就跟麦奇交往不多,谈不上什么交情,毕业后更是没了来往,今天不过算狭路相逢阴差阳错凑在一起,否则难有坐在一块推杯换盏一个盘子里搅菜的机会。所以看着他喝半斤酒都不到就像一只醉眼迷离的公猫一样,我更打心底蔑视起他了。我掏出一支五叶神自顾点上,深吸一口,然后吐出烟雾,烟气在我们俩的面前丝丝缕缕地缠绕、漫散开,麦奇的脸被湮没了,面孔模糊了。
麦奇却像是溺水的人看到水面上有飘摇的水草,拼命想要抓住,他迫不及待地伸出手掌把眼前的迷雾扒来开,将猪头样的脸露出来,他锲而不舍地追问:
“你……你说……你知道吗?”
“不知道。”我又喷了口烟,把他扒开的烟墙的缺口给补上。
“你想……想知道吗?”麦奇直接用脑袋把墙撞破了,瞪着死鱼眼睛问我。
“不想。”我在烟灰缸里掸了掸烟灰,冷冷地回道。
麦奇的脑袋颓然垂了下去,额头把木头桌砸得咚的一声,一只筷子欢快地从碟子上蹦下来又秃噜到地板上。麦奇没有管那只离家出走的筷子,我更视若无睹。我扭头去看电视,恐怖袭击、极端主义、幕后主使、源头等词汇混着画面灌进我的耳朵。
过了一会儿,麦奇的脑袋从桌面上抬了起来,充血的眼睛盯着我:“我离……离婚了……离婚了,就回……来了,就这样。”
“哦。”我转过脑袋怜悯地看着他,淡淡地应着。这个年头,离婚就像换件廉价的衣服一样随意,今天穿了,旧了,不合身了,明天就脱了,扔了。我认识的人里离婚的或正准备离婚的有好几个,都看得腻了,这些破事真的提不起我打探的兴趣。
醉眼蒙眬的麦奇可能已经看不清我不耐烦的脸色了,或者他根本就不在乎我的脸色,他像祥林嫂一样喋喋不休地诉说他的苦闷与烦恼:“我不想……离婚的,我是爱……清芸的,我爱你……清芸!”麦奇像个标准的癫狂的醉鬼那样叫唤。
我已经没有耐心坐在这儿看麦奇这幅丑陋的嘴脸了,我掐灭烟头,从裤子的兜里掏出钱包,从木凳上站起来,准备去吧台结账的时候,麦奇拍了一下桌子,啪的一声响,吓了我一跳,他面前碟子上剩下的那根筷子也受了惊,跳了起来,在桌面弹了弹,唱着歌儿翻滚着跃向地板,去追寻它的爱情了。
“都怪林清芷那个娘们,都是她,我要杀了她!”拍完桌子的麦奇咬牙切齿地骂道。
麦奇的话把我的心震了一下,扑通扑通地跳。我缓缓地又坐下,我从烟盒掏出根烟来递给麦奇,我像个和蔼慈祥的兄长劝说他:“来,抽支烟,老麦,缓一缓,别激动,你喝得有点多了。”麦奇接过烟去,我忙掏出火机凑过去给他点上。麦奇吸了口烟,安静下来。我忙又像个很有眼力见的服务生端起茶壶给他把跟前杯子里的茶水添满。麦奇吐出一串烟圈,套在我的眼睛上、鼻子上、嘴巴上,我像忍受自己的儿子一样忍受着他的顽皮。麦奇端起茶水一饮而尽,我继续给他倒上,他像个不会客气的老爷一样又一口喝干了,却被茶水呛着了,一阵猛咳嗽,发出让人恶心的干呕声,我赶忙起身扶起他把他搀到卫生间,他刚蹲在便池跟前,“哇”的一声就将刚刚不久前填到胃里还没来得及消化的辣椒炒大肠、温拌天鹅蛋、油炸花生米、酸辣白菜还有牛栏山二锅头都吐了出来,吐了个翻江倒海,气势磅礴。后来没有东西可吐了,就吐胃酸,就吐胆汁,就吐组织液,吐到无物可吐时就干吐,似乎要把胃囊给吐出来,放到水龙头下冲洗干净了再塞回去,折腾了半天才消停。回到座位后,我又给麦奇倒杯水漱口,他仰脖嗝唠嗝唠漱了几下口也没有吐出来,咕咚一声吞下了肚。
我在旁边静静地等着,待麦奇冷静下来,又宽慰他:“怎么回事呀,老麦,什么事呀?还要打打杀杀的,有那么严重吗?说说看,我帮你排解排解。”
这个时候的麦奇将喝进肚子里的酒都吐出来了,又喝了几杯茶水,脑子清醒了许多,脑袋似乎也小了一圈,舌头不那么硬了,说话顺溜了。麦奇抬头瞟了一眼,说:“老费啊,你是不知道啊,我这个婚离得亏呀,本来不该离的呀,我跟清芸……你都不知道我多爱她,我们的感情有多好。要不是她姐林清芷的破事,我们也离不了婚,我真后悔管他们那破事,我后悔呀。后来我捋了捋这件事的来龙去脉,根源都在林清芷这个骚娘们身上,所以,我要报复她,我要杀了她,杀不了我也要让她尝尝人不人鬼不鬼的滋味,我这次回来,就是来收拾她的。”麦奇眼里无尽的恨意还在往外喷射,把眼前的空气都灼燃了。烫得我往后躲了躲。
“她罪大恶极,她就是罪魁祸首!”麦奇盯着我,补充道。
我避开麦奇的视线,我可不想被这个疯子给灼伤了。我自个也点了根烟,换了个轻松的姿势,支着耳朵听他诉说。
麦奇继续盯着我,说:“费越啊,咱们上学时就交往少,上大学后我在外地工作了,我的一些情况你可能不太清楚,是不是?”
我忙说:“是的,我真的不太清楚。不仅你,好多同学都没联系了,都不知道钻哪个鬼地方去了,甚至是死是活都不知道。今天要不是你叫出我的名字,我都不敢认你了。”
麦奇咧咧嘴,苦笑了一下,说:“是啊,去哪个鬼地方都不如你留在老家好啊。我上大学的那鬼地方离咱这儿将近一千里路,回来一趟不容易,再者说我父母从单位退休后回祖籍定居了,这儿的根拔走了,我也就很少回来,回来干吗?你说是不?你有老家,我父母有老家,可我都不知道老家在哪儿,我就像池塘里的浮萍,像空中随风飞舞的蒲公英,四海都是家,却哪儿都不是家。唉,不说这个,费越,你知道吗,我老婆,不,现在应该称前老婆了,家也是咱这儿的,考的也是我那个鬼地方的大学,比我矮两级。老话说,老乡见老乡,两眼泪汪汪,你是知道的,我见了清芸,就是这样,就感觉亲切,不是一般的亲切,看了第一眼,我就觉得我们俩得发生点什么,我这双眼很毒的,要不发生点什么我都觉得对不起我这双眼睛。不是说有缘千里来相会吗,我觉得我们俩有缘分,要不能在近一千里以外相会吗,我甚至觉得这句话就是古人写好放那儿等着给我们用的。为了这句话我也得追她,我不能辜负了古人和这句古诗。于是我就放马过去,追她,她却对我不来电,那些日子我追得苦啊。”说到这儿,麦奇停了下,自己往杯子里倒茶水,呷了一口,润了润嗓子,摇头晃脑地背起诗来:“窈窕淑女,寤寐求之。求之不得,寤寐思服。优哉游哉,辗转反侧。”
我很配合地鼓了几下掌,就差跟个明星弱智的小粉丝一样振臂高呼:“麦奇,你好棒,麦奇,我爱你!”了。不过,平心而论,这么佶屈聱牙的诗句,他张口就能背上几段,如果不是事先做了功课的话,还是难能可贵了,我由衷地表达了敬佩之情。
麦奇谦虚地摆了下手,把我的掌声摁下去了。他恢复正常说话的腔调,说:“诗经写得太他妈贴切了,简直就是写的我。我追清芸,就是这个样子,追不上的时候,我真是躺在床上辗转反侧地睡不着觉啊。还好,皇天不负痴心人,经过我的死缠烂打,精诚所至,金石为开。在即将毕业的时候,我把清芸追到手了,她做了我的女朋友,那时候我觉得我是世界上最幸福的人,我觉得地上的花儿都是为了我们在开放,天上的鸟儿都是为了我们而歌唱。”
一口气说完这一大段话,麦奇不再言语,他似乎沉浸在对美好往事的回忆中,脸色柔和欢欣又掺杂了些许的伤感。我安静地坐在旁边,不急不躁地等待他入定状态的结束,没有催他。餐馆里的客人不多了,悄无声息。只有电视还在用很小的声音播报恐怖事件的进展。除了电视没有别人说话。餐馆里静悄悄的,老板娘对国际形势没有兴趣,坐在吧台里盯着电脑看肥皂剧,餐馆女招待在玩手机,看八卦新闻,也不忘职责,不时地抬头瞟一眼周围,看客人有什么需要。茶壶里没有水了,我在那姑娘玩手机的间隙抬头的时候,端起茶壶冲她扬了扬,她赶忙把手机揣兜里跑过来像阿庆嫂一样提壶续水。
“可是,这一切都结束了。”过了一会儿,麦奇像出窍的魂灵突然回到了肉体,冷不丁地喊了一嗓子,把装了开水回转来的女招待吓得浑身一哆嗦,纤弱的手腕抖了一下,壶嘴就偏了方向,一股细流飞流直下,画了个优美的抛物线落到麦奇的腿上了,溅起庐山瀑布那样的水花。麦奇“嗷”的一声从凳子上跳起来,手指着招待嚷嚷:“你……你……也要杀人吗?”女招待吓坏了,站在那儿,手足无措,光会说对不起,手里的壶还直晃荡。我怕那把壶再晃出一道瀑布出来,忙从姑娘手里接过壶去,放在桌上,又在桌上拿一摞厚厚的餐巾纸按在麦奇腿上吸水。老板娘听见声音便撇了肥皂剧小跑着过来,见这情形也忙拿餐巾纸给麦奇擦拭,还不忘偏着脑袋骂女招待,说你能干点什么?连倒茶水都不会倒,笨成什么样了?把客人烫坏了怎么办?你还能干点什么?不能干就卷铺盖走人。
麦奇生了一会儿气,觉得腿没有担心的那样痛,就收起方才的夜叉嘴脸,倒是当起和事佬来了,劝解怒气冲冲的老板娘说:“算了,老板娘,别骂她了,我穿的裤子厚没烫着,再说也怨我,那一嗓子,吓着她了。没事,没事,也没烫着,都去忙吧,都去忙吧。”这个时候,麦奇大度得像个救苦救难的观世音菩萨,态度和蔼可亲,还顺带着安慰了满脸愧疚的小姑娘。
打发走了老板娘和女招待,麦奇重新落座,问我刚才说到哪儿了。我说:“这一切都结束了。”
麦奇说:“我还没讲完呢。”
我说:“我知道你没讲完。我是说你刚才说道‘可是,这一切都结束了’这句话的时候被小姑娘茶壶里的开水给打断了。哎,你真的没烫着吗,用不用去医院处理一下?”
“没事,不疼,水没渗进去多少。好了,不说这事了,我接着给你讲我的悲惨故事。”麦奇嘴角往下垂了垂,换上了一副悲戚的表情。
“就在大上个周的周五晚上,当时我和清芸在家看电视,电视演的是女人们爱看的婆婆妈妈的肥皂剧,其实应该说是清芸在看,我坐在她身边打瞌睡。后来清芸的手机响了,就接了个电话,叽里呱啦地说话,把我吵醒了。我有一句没一句地听,听个大概,电话是清芸姐夫鞠震打来的,说林清芷外面有相好的了,有人爬山时看见她和一个男的在山道上手拉手,告诉了他。他说他没法过了,说要死要活要离婚等话,哭哭啼啼的,像个娘们。要说我这个连襟鞠震,这个家伙年轻时可不这样,打小就混社会,打打杀杀是家常便饭,额头上有一条醒目的斜疤直伸到眼角,谁看了都得哆嗦两下。可让人理解不了的是就这样一个人渣愣是把大美女林清芷給追到手了,才几年的工夫就把棱角全磨光了,变得锐气全无,成了儿女情长、英雄气短的贾宝玉了。真不知道林清芷这个女人施了什么魔法。真是应了那句老话:‘何意百炼钢,化为绕指柔。’欸,老费,林清芷想必你该见过吧?比咱们高一级的,有名的校花!”
我端起茶杯呷了口水,嘴里胡乱应着:“哦,好像听说过,该是见过吧,嗯,不大有印象了。”
“嗯,也是,上学的时候,你成天埋在书堆里,眼里只有书,对女孩子不上心。”麦奇夸完我,古怪地笑了。这让我听着就像是在挖苦我。
我也哂笑着端起茶壶给麦奇倒水,麦奇端起来喝了一口接着说:“清芸接完电话,就着急,着急忙慌地要立马回来看看她姐,问问到底怎么回事,劝和劝和。我说天都这么晚了,那么远的路,道上怕是还有没化的雪,不安全,要去也得等明天天亮了再去。可清芸不听,执意立刻就走。我也劝不住她,就说好吧,你别开车了,我开车拉你去,她还不愿意,说你去了掺和进来就不好了,弄得复杂化了,像是去打架的样。我说你心情不好,开车不安全,这样吧,咱们一块去,我不下车,我在车上等你,你劝说完了,下来找我,行不。她同意了。就这样,我开着车,一路狂飙,直奔她姐家。费越,你知道她姐住哪儿吗?”
我笑答:“我哪知道她姐住哪呀。”说完我又开玩笑道:“我连你家住哪儿都不知道,我能知道她姐家?”
麦奇也笑:“我就那么随口一问,你不用认真回答。我告诉你,她姐住在城东栖霞街附近,那儿净些百年前的老房子,青瓦灰墙,飞檐雕栋,街上铺的青石板,很有些古气。这地方你肯定知道。”
我说:“这个我当然知道,我小时候净在那儿玩了,只是现在越发破败了。周围高楼大厦林立,把它围在中间,遗世独立,恍若世外桃源,偶尔经过那附近时,我会进去逛逛,会有种穿越到古代的不真实的感觉。”
麦奇笑了两声,说:“是吗,我很久没去了,那天晚上我也没去,打边上看了眼,里面没有路灯,黑灯瞎火的,太寂静,木头门窗都紧闭着,有点恐怖,看着毛骨悚然的,就赶紧离开了。”
我说:“你还是白天抽空去看一看吧,风闻那儿要拆了,看一眼少一眼喽!等拆了只能去梦里看了。”我突然有点伤感。麦奇很惊讶:“哦,是吗?那倒没听说,是得去看看,等拆了就看不着啦。”
麦奇接着说:“清芸去了她姐姐家,我本来在楼下车上等,后来觉得这样太傻了,就开着车去转悠,在栖霞街那儿往里看了一眼,太黑,就没停车,继续往前走不远往左转有个胡同,道边好多小店,我就慢慢地开,后来看见一家咖啡店,我就想不如进去边喝咖啡边等,可不比在外边傻转悠好。我就把车停在咖啡店门口,进了店。店内装修挺雅致,比这个菜馆要雅致多了。”
说到这儿,麦奇停了下来,仿佛怕自己说错了似的,环顾了一下周围环境,重新在心里做了下比较,确定自己没说错,便喝了口水,继续讲述:“咖啡馆里也很静,客人不多,只有两对情侣靠得很近,窃窃私语,说着情话。光线朦朦胧胧的,仿佛眼前蒙了层纱。我挑了个靠墙的座位坐了,墙上贴的仿砖的壁纸,让我觉得踏实。我坐下后,老板娘过来招呼,问我喝什么咖啡。我进门时就注意到了这个女人了,身材丰润,脸蛋很精致,但因为光线暗,看不太清。等她走到跟前时,我认出来了,她也认出我了。”
说到这儿,麦奇露出了笑容,问:“费越,你知道她是谁吗?”
我嘁了一声,说:“还能是谁,老相好呗?”
麦奇露出惊讶的表情,说:“这你都能猜得到。不过不准确,我们是纯洁的,不想你想的那么乌七八糟的。她住我们家后面那栋楼,比咱小两岁,上学放学经常碰到,开始我们都不说话,但会眉目传情,有时候被她看两眼,我会激动得浑身颤抖。后来还是她主动跟我打招呼,我们才好的,但也仅限于拉拉手亲了嘴,没有别的。我以为我们会一直这样不分开的,直到我看见她坐一个高个男孩的摩托车紧搂着他的腰从我身边飞驰而过,我发誓再不理她了。事实上她没再找我,如果她来找我,对我说‘傻瓜,我还是爱你的’,也许我会继续跟她好的。”
我隔着桌子笑着拍了拍麦奇的胳膊,调侃他:“初恋最是美好的,让人永生难忘。”
麦奇也感慨:“是啊,我认出来她后,我以前对她的那些怨恨啊立刻抛到九霄云外去了,她看见我也很高兴,还半真半假地跟我拥抱了一下。她比以前胖了些,可以说是丰满,更有女人味了,比少女时期更能打动人。我们聊得很高兴,聊了很久,那两对情侣都走了,我还不想走。她现在比年轻时放得开,说话还带手势,还往我身上拍拍打打的,拍得我浑身燥热,在她又拍我的手的时候,我一把抓住了她的手,把她拉到怀里,嘴唇贴上去亲她的嘴巴,她开始闭着嘴,有点抗拒,后来她身子就软了。她呻吟着说,先等一会儿,她去把店门关了。我便松开她。她起来整了整衣裳,去关门,用链锁在里面锁上,卷帘门没拉下来。她回来给我抛了个媚眼,径自上楼了,我心领神会,屁颠屁颠地跟着上去。她楼上有卧室,我们进了屋我把她按倒在床上,我们又疯狂地接吻,我们热切地爱抚,我们互相扯掉对方身上的衣服,互相厮缠,我们似乎要圆一个多年前的梦,或者还以前的夙债。”
麦奇向我要支烟,我给他点上,他深吸一口,似乎要细细品味烟的味道,或者在回味那晚的温柔与狂野,半天才从鼻孔里将烟雾喷出来。
“我们完事后,出了房间,我坐在凳子上整理着衣裳,她去把店门打开,谁料到门锁一开,门就砰的一声被撞开了,我们都吓了一跳。清芸怒气冲冲地闯进来。后来才知道清芸从她姐家出来后见我没在楼下,就打我手机,可我手机没电了,就沿街找我,看见我的车在咖啡店门口停着,就过来了,推门推不开,就趴门缝看,我们从房间出来她都看在眼里,男人衣衫不整神情疲惫;女人云鬓乱晚妆残、面色绯红慵懒的样子,傻子也知道发生了什么。清芸进来二话不说就甩了她俩耳光,然后疯了一样上来撕吧我打我的脸。”
我抬头看了看他的脸,他垂着脑袋用手遮挡,说:“伤都好了,看不出来了。”
我说:“女人狠起来就是母老虎,千万别惹女人。”
麦奇就频频点头,说:“可不是嘛,我这下可是捅了馬蜂窝了,清芸疯了一样地闹,要跟我离婚,我不愿意啊,她就去我单位闹,闹到最后,婚也离了,单位也把我开了,我成了孤家寡人,人不人鬼不鬼的无业游民。最可气的是经过林清芸这么一闹,鞠震和林清芷两口子不闹了,反过来还劝我们。”
说到这儿,麦奇又怒火中烧了:“你说说,费越,这叫什么事,气不气人?本来我们两口子是来劝他们两口子别闹离婚的,结果可好,人家两口子什么事没有了,到最后成了我们两口子离婚了。”
麦奇又拍起了桌子,唾沫星子直飞:“我越寻思这事就越觉得闹心,这件事是不是都因为林清芷在外边乱搞引起的?啊?你说林清芷是不是罪魁祸首?她害得我老婆没了,工作丢了,我成了个流浪汉。我一定要杀了她,捅她一百刀,也解不了我心头恨。”
我没有答话,低头沉吟着,忽然心里一动,我抬起头来,问麦奇:“你刚才说的那个咖啡店叫什么名?老板娘叫什么?”
“咖啡店叫……蓝山小镇,老板娘叫……乔雨菲。”麦奇看着我突变的脸色,不明白我为什么问这个,就回答得有点迟疑。
“什么?你个混蛋。”我拍了下桌子站起来,抓住麦奇的衣襟骂道:“她是我老婆,你他妈的!你睡了我老婆!”
麦奇慌了神,也站起来,说话的声音有点颤抖:“我不知道啊,我不知道她是你老婆啊,我要知道哪能干那事啊!费越,你原谅我,都是我的不对,你要打要骂,我都认了。”
我气得直嚷嚷:“我打你骂你有用吗,你口口声声说林清芷罪大恶极,是罪魁祸首,你自己犯浑,能往别人身上赖吗?还口口声声要去杀人家,我看该杀的人是你!”
麦奇直点头:“你说得对,费越,我罪大恶极,我是罪魁祸首,我自己做的孽,怨不得别人。”
我问:“你还去杀林清芷吗?”
“杀啥呢,不杀了,我哪还有脸杀人家啊?最该杀的人是我,我罪该万死,我死有余辜。你消消气,费越,我立马滚蛋,再不回这个地方了,你饶了我行不?对于给你造成的伤害,我深表歉意,请你不要为难雨菲。”
我吼道:“你还敢提她,混蛋!你不许提她的名字。”
麦奇忙不迭地应答:“好,我不提,不提,再也不提了。”
我像撵苍蝇一样挥了下手,说:“滚吧,立刻从我眼前消失。若再让我见到你,你就死定了!”我的眼里露出凶光。
麦奇说:“好的,我立刻走,那个,费越,这顿饭我请,算给你赔罪的,我去买单,你吃完走就行了。”麦奇穿了外套,跌跌撞撞地去吧台在老板娘和招待鄙视的目光里结了账,然后出了门,消失在黑夜里。
在麦奇走了好一会儿后,我还保持着气愤难平的表情,餐馆老板娘和女招待都用同情的眼神偶尔往我身上扫两眼,都没来打扰我。过了一会儿,我的嘴角微微露出笑意,我心里暗暗佩服自己的演技来。
我掏出手机,拨了个号码,响了几声铃,接通了。我说:“清芷啊,在哪啊?亲爱的,你猜我晚上碰见谁了,你妹夫,哦,前妹夫,对,就是麦奇。这个神经病,把他离婚的事怪在你头上,说要找你算账。还好我机智,灵机一动,我说那个让他给睡了的什么小镇咖啡馆叫什么菲的老板娘是我老婆,把他给臭骂了一顿,给他吓跑了。”我得意地哈哈大笑起来。
电话那头传来的林清芷的声音却很慌乱:“费越,你别瞎高兴了,鞠震不知道打哪儿查出来是你,满世界找你寻仇呢,你可当心点啊。”说完她就挂了电话。
我的后背陡然升起一阵凉意,我的手不由自主地抖了一下。我坐不住了,我感觉到空气里有危险在逼近,让我窒息,喘不上气儿。我急急忙忙地穿外套准备离去。这个时候,餐馆的门被人推开了,一阵冷风灌进来,我打了个寒颤。我抬起头来,看见麦奇竟然又站在门口,他冷冷地看着我,嘴角挂着诡异的笑。他的旁边,站着另一个男人,穿着黑皮夹克,板寸头,一张阴鸷的脸,面无表情,在昏暗的灯光掩映下,一道从额头到眼角蜈蚣般的疤痕格外明显。麦奇像个幽灵一样眨眼就不见了,而刀疤脸一步一步地向我走来。
我猛然意识到自己被算计了,我以为我巧舌如簧,把麦奇玩于股掌之间,使他不战而退。我错了,我才是那个被猫戏弄的小老鼠,他忍着笑藏了刀欣赏我自以为聪明的表演。我想站起来跑掉,可我的腿软得不听使唤了。
这就是我在街心花园遇到的坐轮椅的老人那天晚上给我讲的故事。他说那个后来闯进来的刀疤脸男人。没错就是林清芷的老公鞠震,那天晚上他又恢复了他当年的雄风,一根棍子打得我双腿粉碎性骨折,我的后半生只能在轮椅上度过。
那天晚上,我沒有再在街心公园的长椅上等下去,我觉得我不能再等了,也许冥冥之中我等的就是这个老人,于是我将那束火红的玫瑰郑重地送给了老人,他很喜欢,摇着轮椅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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