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可可上高二的时候,有一天到同学包军家里去玩,见到了包军的妹妹包农。
他一下子就被她迷住了。
包军家的窗户很小,加上那天又是阴天,所以屋子里比较幽暗。当包农出现在宋可可面前时,他觉得,整个屋子,一下子亮了起来。包农穿了一身运动服,虽然是暗红色的,却闪着荧光。她从外面进来,将屋子一下子照亮了。“这是我妹妹,”包军说。
包农微笑着,对宋可可说:“你好,我叫包农。”
宋可可有点呆,有点木。他慌里慌张地说了声“你好”,没有作自我介绍。
包军也疏忽了,他应该向妹妹介绍说:“这是我同学宋可可。”但他没有说,他只是忙着从厨房端出来一只铝制脸盆,兴致勃勃地端给宋可可看。
宋可可看到,脸盆的清水里,养着一个怪怪的东西。这东西很像是一只猪肚子,但色泽又很像海蜇。它是当时颇为流行的红茶菌,许多家庭都自行培养,据说吃了可以延年益寿。
包军说,一开始,红茶菌只有手指头那么大。它越来越大,养了四十来天了,它就大成了这样,和猪肚子一样大了。马上就可以食用了。
宋可可想,包军是不是会请他也吃一点呢?后来的事实表明,包家人没有一个是打算要请宋可可也吃上一口的。想想也是,这么神奇宝贵的东西,就像人参灵芝之类的补品,哪有用来待客的。冬天,宋可可的父亲不是熬了膏滋药么,用党参、当归、鳖甲、黄芪、白术、枸杞,还有阿胶、红枣、米仁、冰糖等,熬成黑乎乎黏稠的一锅,盛在好几只碗里。冷却之后,它们成了很硬的一块。父亲每天挖一勺,用开水冲成一杯,喝了补身子。这样的补膏,也只是父亲一个人喝。
宋可可看着铝脸盆里怪物一样的红茶菌,似乎看到它还在暗暗地生长。它胖嘟嘟的,越长越大,脸盆里装不下了,就从盆沿爬出来,长成桌子那么大。继续长大的话,就是一屋子。最后从门口爬出去,将整个世界都能够覆盖了吧?
他禁不住有点怕它。
包农也凑过脑袋来看。她身上的气息,让宋可可闻到了。他无法说出,这是一股什么味道。是一种有温度的气息。是好闻的。但并不是香气。宋可可还在脸盆的清水里,看到了包农的脸。她的一双大眼睛,似乎在脸盆里正视着宋可可。
“小咪,你让开一点!”宋可可听到包军叫她小咪。
他于是也在心底里叫她“小咪”。回家之后,他无数遍地轻声喊着“小咪”这个名字。
小咪撒娇地说:“我不要看了!我不要看了!这东西怕人的,我身上都起鸡皮疙瘩了!”
尽管这样说,她还是不离开脸盆。她仍然饶有兴味地看盆里的红茶菌。
包军将手小心地探进脸盆里,轻轻地拨弄了几下红茶菌。他很小心。是怕弄坏了它呢,还是对它也有几分惧怕?
在他拨弄红茶菌的时候,小咪娇嗔地叫了起来。
她的声音那么娇柔婉转,那么好听。宋可可有些迷茫,这就是女人么?女人为什么和男人如此不同?她们是什么物种?为什么她的声音,她的气息,她的外形,是那么迷人呢?
“我不要吃的,我肯定吃不下的。我想想都要吐的!”小咪很夸张地说。
包军说:“谁给你吃?还没到能吃的时候呢!到时候我们吃,不给你吃。就你一个人不吃。我们都吃。我们吃了,返老还童,家里就只剩你一个老太婆!”
“你神经病啊!”小咪娇声说,同时用绣花拳头在她哥哥包军肩上捶了一下。宋可可觉得,这一拳似乎是打在他的肩头。他感到全身都酥酥的。
红茶菌有一股酸酸的气味,宋可可闻到了。
“你又在弄它了!”粗重的责备的声音,是和包军的父亲同时回到家里的。
“你又在弄它了!你要弄坏它,看我不打死你!”包叔叔声音很凶,但脸却是慈善的,带着笑的。
“叔叔好!”宋可可怯怯地向包叔叔问好。宋可可的嗓音,特别粗,特别低沉。小咪压低了嗓子模仿他,她说:“叔叔好!”然后哈哈大笑起来。
紧接着包军的妈妈也回家了。“阿姨好!”宋可可向她问好。他的口气更加自卑,因此听起来更低沉。小咪当然不放过拿他取乐的机会,她压低嗓子模仿男声,说:“阿姨好!”然后放声大笑。
他们从包军那里知道了宋可可的名字。包叔叔起初叫宋可可“小宋”,遭到了大家的一致嘲笑和反对。凌阿姨(包军的母亲)对包叔叔说:“你真是爱打官腔,他还是个孩子,你就叫他小宋,什么嘛!”
凌阿姨抚了一下宋可可的后背,说:“长这么高个子,像个大人了,但还是孩子呀!”她让宋可可留下来,和他们一起吃晚饭。
包叔叔在镇政府工作,好像是管工业的。那时候镇上也没什么工业,只有一家灯泡厂,一家纽扣厂,还有一家服装厂。这三家工厂,宋可可都去玩过。因为同学中,是有父母亲在这些厂子里工作的。跟同学一起去灯泡厂,说是找同学的母亲,其实是去玩。灯泡厂是一个很好玩的地方,里面有无数灯泡,那些五颜六色的蜡烛形状的灯泡,看上去是多么的可爱。因为灯泡可爱,所以常有工人想偷几只出来,带回家给孩子玩。所以工厂管得很严,放工的时候,门卫上查得很严,恨不得搜身。服装厂就没什么好玩的,全是一些女工。她们埋头裁剪缝纫,也不太说话。她们其实是喜欢说话的,但是因为缝纫车间用的是电动缝纫机,一长排缝纫机,串在一个电动马达上。马达发出轰隆隆的声响,任何说话声都会被淹没。纽扣厂到处都堆放着蚌壳。镇上的纽扣厂,似乎只生产小小的衬衣纽扣,白色的,四个孔的那种。都是冲床上冲下来的,蚌壳被冲出一个个圆洞,像胡蜂窝一样。据说有个工人的手,不慎被冲了一下,冲了十几个洞,都冲烂了。宋可可去纽扣厂一共有三四次吧,每次都捡回来一些冲过的蚌壳。只有一次,他偷了一个完整的蚌壳。他在太阳底下看它,它闪出了七彩的光芒。
这三家厂,都归包叔叔管,他相当于三个厂长。
他喜欢教训人。他每一句话,都是用教训人的口吻说出来的。但他一点也不凶。宋可可发现,包叔叔的脸上,始终是挂着笑的。因此他的皱纹也比较多。凌阿姨不爱笑,她的脸就很光滑。她看上去很年轻。但是小咪不像她,包军像她。小咪长得比较像包叔叔。
包叔叔其实一点架子也没有。他系上围裙,进厨房弄菜去了。看样子在家里,他才是厨师。他一会儿就端一盘菜出来。先是端了一盘花生米出来。他说:“别吃啊,还烫!花生米要冷了才脆。”接着又端出一盆跑蛋,金黄的,芳香的。宋可可闻到它,马上觉得肚子很饿了。
包军从筷笼里抽出筷子,要去夹跑蛋吃。凌阿姨阻止了他。“有客人在呢,真不懂规矩!”她批评包军。
包叔叔又做了一道炒素。他得意地介绍说,里面的面筋,不是买来的,是他自己洗出来的。这道菜确实做得好,胡萝卜和青椒的艳丽色彩,再配上面筋的白和黑木耳的黑,漂亮极了。吃的时候,宋可可觉得它非常入味,菜油的香,并没有掩盖掉蔬菜本身的味道。包叔叔真是会做菜。
那天晚上,包叔叔还做了糖醋栗肉和鲫鱼豆腐汤。每一道菜都是好吃的。“爸爸做这么多菜啊,招待大客人啊!”小咪说。
听小咪这么说,宋可可的内心涌上了热乎乎的感激。他宋可可何德何能,竟然受包家如此礼遇?包叔叔真是一个好人,一个热心肠,他如此热忱地亲自下厨,招待宋可可这个半大的孩子。
包工是大家等得不耐烦准备先吃的时候才回家的。
她是包军和小咪的姐姐,家里的老大。
包家一共两女一男三个孩子。老大包工,乳名端端;老二包军,乳名军军;老三包农,乳名小咪。军军和小咪都叫大姐为“端姐”,宋可可后来也跟着他们这么叫。
端端已经高中毕业,在服装厂工作。她不在缝纫车间,她是在整理车间。整理车间的工作,说白了就是给基本完工的服装打钮洞钉纽扣和锁边。她显然对做这样的工作觉得没多大意思,但她喜欢她的车间。她兴致勃勃地说,她们上班的时候,手不停,嘴也不停。她们一天到晚吃零食,并且讲话。有一个姓马的老阿姨,还会唱戏,新中国成立是戏班子里的。
宋可可的一颗心,完全在了小咪的身上。端姐说那么多话,他听进去的,也就是一句两句。“我说端端,你能不能少说两句?你在厂里说一天还没说够啊!”凌阿姨批评道。
宋可可并不觉得端端话多是什么缺点。在他看来,端端很有风度,也很成熟。她显然是善于控制场面的。她像个真正的大人,落落大方。更重要的是,宋可可认为,要是没有端端,气氛就显得太冷淡了。热闹一点,宋可可就会相对自然一点。要是大家都不说话,屋子里很安静,大家认真地吃饭,宋可可就会连菜都不敢去夹。
在学校里,宋可可和包军关系并不是最好的。包军在班里是有名的马屁精,他和所有的老师关系都很好,尤其是班主任。许多人因此都不太看得惯他,包括宋可可。如果不是宋可可出于好奇,想看一看红茶菌究竟是什么东西,他不可能到包军家来。包军家不远,就在学校附近的一条巷子里。但这条巷子真是深。它细细的,窄窄的,沿着它走,仿佛是走在一根管道里,深不见底。跟在包军后头一路走,宋可可想,要是夜晚,一个人走在这条巷子里,应该是会感到害怕的。尤其是女孩子,她们夜里敢从这条巷子里出入么?敢一个人走么?
宋可可第一次到包军家里,就留在他家吃晚饭了。此前他是无论如何都没有想到的。这完全是不可能的事情嘛。宋可可一眼看见小咪,他就呆掉了,完全没有了主张。记得是凌阿姨提出来的,让他留下来一起吃晚饭,他没有答应,也没有反对。他只是一声不吭,就像没听到这句话。其实他的心里是立刻就同意了。他感到有一阵恍恍惚惚的甜。要是包家的人,一个都不提出来请他吃晚饭,他好像也没有要走的意思。他搬不动自己的脚。
大家吃完,端端负责收拾餐桌,然后又去厨房洗碗了。
天已经彻底暗下来了。宋可可突然发现,本来热热闹闹的包家,怎么安静下来了?谁都不说话。即使偶尔说句话,也是轻轻的。难道说这个家庭有这样的规矩,一到天黑就不兴说话么?宋可可瞥了一眼厨房,通过厨房的门,看到了端端的背影。她系着围裙,正在水池边认真地洗,水龙头里的水哗哗地冲出来,只有这点声音。在包家,端端是话最多的一个,她都不吭声了,屋子里当然就安静下来了。
大家都不说话,似乎在宣告夜晚的真正来临。也许包家是在用沉默下逐客令。天这么晚了,我们都困了,你也该回家了——沉默似乎在表达着这样的意思。
宋可可终于省悟到,他必须走了。他提出来要走的那一刻,凌阿姨脸上的表情马上就活泛了。她的眼光也不再像刚才那么混沌,变得清亮了。她明显是假客气地问宋可可:“不再坐一会儿了?”
在宋可可将要走出包家大门的时候,包叔叔满脸堆笑地送出来,吩咐宋可可一定要再来玩。
宋可可一个人,从深邃的小巷里走出来。巷子真长啊!他不紧不慢地走,走了好久,还没有从巷子里走出来。他一点都不怕。巷子里没有路灯,地上和两边的老墙都黑乎乎的,什么也看不清。但天空是有光的,深蓝色的。他抬头看到,天是窄窄的长长的一条深蓝色的线。他似乎看到了一颗星。是星么?它似乎在动。是人造卫星吧?还是一架飞机?他不能确定。
从狭弄里走出来,中途,他几次回望巷子的底部,什么也没看到,只看到从包家流溢出来的昏暗的电灯光。当他终于走出巷子,在巷口最后一回头的时候,似乎看到了小咪。因为她在巷底,与他距离遥远,因此她看上去很小很小。是她么?宋可可不能确定。但那肯定是一个人,站在巷底目送着他。
父母亲经常吵架。在宋可可的印象中,他们的吵架,似乎都是因他而起。母亲总是怪父亲,怪他对宋可可缺少管教。她经常引用《三字经》里的一句话:“养不教,父之过。”父亲比较认老祖宗的账,他从不说“儿子是你的,你也有责任教育”这样的话。既然老祖宗说是他的过错,他也就没什么好说的。他只是反过来怪母亲,怪她太过宠爱孩子。他主张,家里好吃的,应该先尽大人吃。因为大人辛辛苦苦工作挣钱,小孩子只是消费者,按理说不劳动者不得食,有口饭吃,已经不错了,还谈得上什么好坏。小孩都会长大,让他们从小吃苦,长大了才有出息。他要是有出息,长大了会挣钱,就可以买好吃的给自己吃。小孩子,吃好吃的日子还在后头呢。还有,家里苦一点累一点的活,父亲认为也应该让宋可可学着干。肩不能扛,手不能提,长大了不成废物么!
有一天宋可可突然悟到,父母看上去总是为了他吵架,其实,问题应该换个角度看,应该倒过来理解,他们因为吵架,所以才波及到他的。也就是说,如果他们不吵架,就什么事都没有。他们一吵,就要扯上他,最后让吵架的内容暗暗发生转移,变成了关于子女教育问题的争吵了。
他冤不冤?
甚至宋可可这么认为:父母需要吵架。他们一天不吵,太阳就不得偏西。但他们缺乏吵架的理由。为了他们强烈的吵架欲望,他们选择了他。他们有了他这个儿子,就不愁找不到吵架的内容。他的学习,他的生活,他的种种表现,甚至他的穿着,他的表情,他的态度,他的精神状态,都成了他们争吵的源源不断的素材。
当父亲看不顺眼母亲的时候,他就会说:“看你一天到晚忙碌的样子,你是自找!活该!儿子的衣服,就应该让他自己洗,他已经是大人了!”
当母亲希望在家里燃起战火,以充实自己空虚的内心时,她就会对父亲说:“隔壁的老朱,天天陪他儿子下象棋,他儿子才多大呀,已经参加县里的象棋比赛,并且得了第7名了!你呢?你光顾了自己在外面逍遥!”
被动的一方,总是非常乐意接受挑战。争吵就像干柴,一点就着。宋可可曾经在日记里表示,他再也不想在这个家里继续生活下去了。他打算离家出走,却又对自力更生缺乏自信。所以他多次有了死的想法。与其在无休止的争吵(而且都是围绕着他的)中苟延残喘,还不如就此结束自己短暂的生命。要是宋可可的父母偷看到他的日记,不知会作何感想。
好在宋可可是个软弱的少年。死亡对于他来说,实在是太可怕了。要他真的走向死亡,实在太难了。
在日记中经常性地表达一点想死的愿望,也可以算是一种少年的抒情吧。
在同学家吃过了晚饭才回家,宋可可这样做,自然引起了父母强烈的不满。他甚至还没踏进家门,就听到了父母亲的争吵。他们互相指责,认为宋可可竟然发展到敢于不按时回家用餐,过错都在对方。他们运用各种方法,采用各种语言技巧,来攻击对方,或者反击对方。
父亲竟然打了他,出手挺狠。宋可可感到很痛。这时候他看了一眼母亲,她面无表情,袖手旁观。父母如此达成一致,这还是很少见的。
这一晚宋可可没有洗漱就去睡了,算是小小的反抗。
他躺到床上,发现一边的脸,还有手臂,都肿了。手臂是因为伸出去护脸才被打肿的。隐隐的痛的感觉,加上他内心的委屈,在夜的安静中,显得很凄美。当然,几乎占据宋可可全部内心的,是包军的妹妹包农。小咪,亲爱的小咪,宋可可在内心不时这么喊着,一遍一遍,乐此不疲。那是多么美好甜蜜的感觉啊!美好甜蜜,加上一点委屈,加上一点痛,宋可可的一颗心,凄美得像天空的一片浮云,像学校操场上那一棵孤独而美丽的青榉树——它总是在风中轻摇它细碎的叶子,发出好听的声音。
包军在班上变得不再那么孤立了。大家发现,宋可可常常和他在一起。有人就骂宋可可叛徒。“谁?谁骂你的?去告诉班主任嘛!”包军对宋可可说。对于包军来说,人生所有的不如意,都可以通过汇报老师得以解决。但宋可可不想这么做。告诉老师,有什么意思呢?让班主任来班上,当着所有同学的面,把某某某训一通,这只会让自己更孤立,同时也只会让某某某对自己更加仇恨。
其实宋可可十分不愿意和包军在一起。被孤立的滋味,真是不好受。并且他的内心,对包军也感到十分厌恶。他不光是一个马屁精,而且女里女气的。他说话总是像唱歌一样,咬字清晰,声音平平的,拖长了音调。他的头发弄得很讲究,每天都是锃亮的,他一定是涂了发油,或者就是金刚牌凡士林。和他在一起,常能闻到他身上香香的。但是为了小咪,宋可可不愿得罪包军。不,确切些说,在和包军的关系中,宋可可是主动的。包军身上的香气,有时候会让宋可可觉得,它来自于小咪,它仿佛就是小咪的香气。不仅仅是爱屋及乌,有许多时候,宋可可恍惚间都把包军当成是小咪了。
后来宋可可又多次去包军家玩。屋子里酸腐的气息依旧,但红茶菌已经没有了,已经被包家人分而食之。宋可可仔细打量每一位包家人,要看他们吃了红茶菌之后,是不是个个红光满面神采奕奕。效果似乎并不明显。除了小咪,包家所有人的面孔,在宋可可看来,都是灰灰的。尤其是包军的姐姐端端,似乎还有两个很深的黑眼圈。
小咪出奇的健康。每次宋可可看见她,她都穿着运动服。一身运动服,或红的,或蓝的。据说她参加了学校的女子篮球队,每天都在训练。宋可可真是不明白,她这样文静秀气,娇小妩媚的女孩子,怎么会跟运动扯在一起?宋可可班里的好几个女生,在他看来,才是适合参加运动队的。她们甚至比男孩都高大孔武,剪着游泳头,说话直来直去,狂笑声能将教室的窗玻璃都震得当当响。她们看上去一点都不像女生,她们的上唇,还有胡子般的茸毛。宋可可经常怀疑,自己班里的那几个女生,其实不是女生,而是男的。她们只是男扮女装,穿上女孩子的衣裳,把自己伪装成女生而已。
她们跟小咪比,根本就不配是女生。
小咪才是真正的女生。她说话的声音,提升了女性的美。还有她的眼波。她看人的时候,那眼光一扫,就像流星划过夜空那么神秘而富有诗意。她这样的女生,竟然去参加篮球队,和那些男人婆一起在球场上奔来跑去,一身臭汗,真是遗憾!
每次在包家见到小咪,宋可可发现,她对他的态度,每一次都是不同的。她有时候很热络,很主动地跟他打招呼,说说笑笑,似乎他是包家的亲戚,甚至是包家的成员。但有时候,她会对他不理不睬。她就像是没看见他这个人一样。“她为什么这样?她是对我有意见么?”宋可可在心里想。“她为什么要对我有意见呢?我没做什么对不起她的事呀!”他在心里又想。
因为小咪的态度,他经常在心里翻来覆去地想。
有时候,她突然又快乐起来。她刚才还是对谁都爱理不理,一句话也不说,拉长了脸,突然却笑得像花儿开放一样。她柔软的身子,在屋子里幽暗的光线下,像是生长在水里的一株植物,有说不出的轻盈和柔美。她会突然介入到包军和宋可可中间来,参与他们的谈话。或者就是抢过她哥哥包军的茶杯,猛喝一大口水。有一次,她拿起了宋可可的杯子,喝了一口。“真苦!”她皱了下眉头,很可爱地说。宋可可和包军,他们虽然才读高二,不过才刚刚十六岁,但他们已经学会喝茶了。他们泡茶喝,放很多的茶叶。他们觉得能从容地喝很浓很苦的茶,就更像一个成熟的大人吧。那时候普通居民的家里,所喝的茶叶,一般都不是什么好茶,都很便宜,也特别苦。包叔叔因为是镇上的干部,管着三家工厂,所以家里的茶叶很不错。宋可可第一次知道“碧螺春”,就是在包家。包军不光告诉他什么是“碧螺春”,而且还教会了他如何泡这种江南名茶。他在玻璃杯里先倒入开水,然后再放茶叶。而在宋可可的印象中,先倒水后放茶叶,简直是不可思议的。他家里那些老茶叶,就是用最开的开水来泡,茶叶也常常是浮在水面上。尖起嘴,吹几下,喝一口,嘴里还是会喝到茶叶。直到冲过几次开水后,茶叶才会沉下去。但是“碧螺春”就不一样了。把它放进杯中,它就迅速沉下去了。“这才是好茶叶,嫩啊!”包军介绍说。
小咪大大咧咧地拿过宋可可的杯子,喝了一口。当她皱着眉头叫了声“真苦”之后,似乎才发现,她在客人的杯中喝水,她这样做,是很唐突的。她于是很尴尬地笑了,说了声“对不起”。
宋可可感到幸福极了。他的内心,幸福就像一头小动物,在跳跃,冲撞着他。小咪喝过了这杯中的茶水,他再喝起来,一定是妙不可言的。茶虽苦,喝上去却会是比蜜还甜的。她的嘴唇,接触的是茶杯口沿的哪一处?那个地方,一定是留下了她的芳香,甚至温度。宋可可认为,自己端起这只茶杯来喝的时候,一定会迷醉得身体摇晃,连坐都坐不稳了,一下子倒在地上也说不定呢。他紧紧地抓着茶杯,抓着这只小咪喝过一口的茶杯,生怕有人会趁他不注意,一把抢了去。
真的被抢走了!包军非常生气地夺走了宋可可手里的茶杯。他把茶杯拿进厨房,连茶带水倒掉,然后冲洗了一下杯子,重新给宋可可沏了一杯茶。他责怪妹妹小咪不懂事,没礼貌,缺乏教养。他的行动既突然,又坚决。虽然宋可可紧紧地抓着自己的茶杯,不让人夺走,但包军还是抢走了它。当他把重沏的茶放到宋可可面前时,宋可可无比沮丧。
有时候,宋可可走的时候,小咪会用很嗲的声调对他说:“下次再来玩啊!”而有时候,她则跑进她的房间(是她和端姐两个人的房间),把门关上,直到宋可可走,她都不出来。宋可可常常是憋了一泡尿走的。他再不走,尿就憋不住了。他在包家,总不好意思上厕所。他觉得,他是不应该在小咪家里上厕所的。当着她的面,他跑进厕所里,那是一件很难为情的事。所以他总是憋着。每次都是,走出包家狭长的弄堂,拐上大街,他第一要做的事,就是进公厕酣畅地小便。长长的一泡热尿之后,他感到一身轻松。同时,也觉得心里像是被抽去一大团东西,空荡荡的。
在学校里,怎么就碰不见小咪呢?她的高一(3)班,与宋可可他们的教室,虽然不在一排房子里,但也没隔多远。两幢房子,彼此是能够看到的。宋可可他们在前面,高一的教室在后面。两幢房子相隔不过三十米光景。之间是一些杂树,有一些紫荆和紫薇,还有两棵桂花树。都不是高大的树木,因此并不阻挡视线。宋可可有时候走到北窗口,眺望后面的房子,他知道高一(3)班是哪个教室。透过一排窗户,他能看到教室里的人。上课的时候死气沉沉地坐着,下课时里面的人跑来跑去,像箭一样乱射。他一次都没看见过小咪。尽管如此,宋可可眺望高一的教室,内心还是充满了温暖和忧伤的感觉。
有时候他怀疑,小咪是否真的是和他在同一所学校?她的教室,真的就是后边那一排的第三间么?她参加了学校的女子篮球队,那么在运动场一带,是应该能够看到她的。宋可可不会打篮球,不爱运动。他跑到运动场那边去,自己都觉得很怪,很陌生。他看到在一片篮球场上,果然有一些穿红色运动服的女生在训练。他的心怦怦地跳了起来。
不过他还是没有发现小咪。
只有一次,宋可可在学校的大门口看见了她。
她一个人,抱着一只篮球,从外面小跑着向学校里来。宋可可背着书包,正要回家,他们在校门口相遇了。他知道,她是绕到校外的小河边,去捞掉在河里的篮球的。运动场那一带,学校没有围墙,与外面是一条小河相隔。经常有篮球排球掉进小河里,漂到河对岸。于是经常有人飞快地跑出校门,绕到运动场对面,把球捞起来。宋可可发现,小咪手里的篮球是湿的。他还发现,她裹在运动衫里的胸部,非常的饱满。
他们都看见对方了。宋可可站住了,他不知道应该对她说些什么。自从认识她以来,他还是第一次获得与她单独相处的机会。他只是眼睛直勾勾地看着她,发现她也在看自己。终于,他对她笑了,并且轻声向她打招呼:“你好!训练啊?”
她没有答话,也没有对他笑,一点儿反应都没有,她把篮球夹到胳肢窝里,绕过他的身体,小跑着进学校去了。
她就像完全不认得他这个人。他感到自己受了伤害,心隐隐地痛起来。她为什么要这样呢?他呆呆地在校门口站了一会儿,慢慢绕到学校运动场边的小河旁。他虽然是在校外,但离运动场很近,只隔了一条窄窄的小河。
小河的两岸边,是密密的灌木。蔷薇花小小的,白色的,散发出很淡雅的香气。这一次他在一帮女生中发现了小咪。她们都穿着红色的运动服。她的身影,在群体中很容易就被他辨认出来了。这是因为,她的身体比所有的人都要来得娇小、柔软。她跑动的姿态,她投篮的姿势,比她们要无力得多,柔美得多。而其他的女生,在宋可可看来,跟男生也没有什么区别。她们剪了比男生更短的头发,她们的动作十分男性化。她们发出的喊声,也像男生一样野性。小咪在她们中间,是一个异数,一个另类。他不知道负责女篮训练的体育老师为什么要把她选进篮球队。他是不是对她有什么不良的企图?
小咪柔软的身姿,像她刚才的冷漠一样,刺痛着宋可可的心。他在开满蔷薇花的小河边坐了下来,他对小河那边他爱之深切的女生,突然产生了仇恨。他恨她的冷漠。他发现他一旦产生了恨,心就不那么痛了。
他发现了蔷薇丛里很多尖锐的硬刺。他折下一根蔷薇刺,将它轻轻地扎向自己的手臂。他扎了自己一下,发现有点痛。但痛的同时,内心泛起一股很奇怪的愉快。手臂上冒出了一颗血珠子,那么鲜红。他一下接一下地扎自己,他在自己的左臂上扎了十几下,每扎一下,内心都会涌上一阵难言的愉快。血珠子歪歪斜斜地排成一队,有的大,有的小。
他决定再也不理小咪了。让她见鬼去吧!他把手臂浸泡在小河的水里,他看到自己的血,在水中洇化开来。水很清澈,能看见水底纠结在一起的水草,能看到水草丛中精灵一样的小鱼。当然,还能看到倒映在水里的蓝天,以及他自己破碎的面孔。
他决定不再理睬小咪之后,连包军也不睬了。宋可可这样做显得很绝情。
包军约他一起去厕所,他没好气地说:“你自己没卵啊!”
宋可可太过分了,他居然还打了包军。
显然是有人故意这么设计的,他们不光是要陷害包军,更险恶的目的,是要彻底破坏掉宋包的关系。
宋可可也要怪自己,他如此轻易地上了别人的当。他跑进教室,看到自己的书和学习用品被扔了一地。仿佛他的书包是一个喝醉了酒的人,将书啊铅笔盒啊吐了一地。他们告诉他,这是包军干的。他们说,他们都亲眼看见了,包军取过宋可可的书包,使劲地抖,把书包里的东西全抖到了地上。他们要宋可可相信,包军这么干是为了报复宋可可。因为宋可可变心了,不再跟他好了,连厕所都不肯陪他一起去了。
包军什么都不知道,他刚走进教室,就被宋可可揪住了衣领。他本能地要推开宋可可。宋可可就在他脸上响当当地打了一拳。他打了他一记“眼罩”——这是当时比较流行的打法,用空心拳头,打人家的眼睛。用不着过多一会儿,包军的一只眼睛,就会像熊猫一样出现一个乌青的眼圈。
这样的被打,除了痛,更多的是侮辱性的。乌青的眼圈,一个礼拜都褪不掉。它似乎天天在告诉人们:我被打了。而“我被打了”,是多么的丢人啊!
一个马屁精被打成这样,大家多开心啊!尤其把他打成这样的,是他曾经的同伴。是啊,此前宋可可是包军惟一的同一战壕里的战友。现在这个战友都反目成仇了,包军成了一个绝对的孤家寡人,一条只会向老师摇尾乞怜的狗。
包军没有反抗。他只是蹲在地上,捂着被打的那只眼睛哭。“让他把书包捡起来!让他把书包捡起来!”大家喊。宋可可就踢了踢地上的包军。包军一边哭,一边捡地上的书和文具,一样一样捡起来,整理好了,放进宋可可的书包里去。
班主任老师通过认真调查,得出结论,宋可可的书包,根本不是包军扔在地上的。陷害他的人已经查出来,并且本人也对此供认不讳。宋可可是不是因此而觉得于心有愧,觉得对不起包军呢?
宋可可被责令当着全班同学的面,向包军赔礼道歉。宋可可却死活不愿。他倔强地在教室里站着,当班主任老师以开除学籍相威胁时,他的脸上反而浮起一丝邪恶的笑。他的英雄之举,博得了班里很大一部分同学的赞赏。大家压制着内心的兴奋,脸色通红,两眼放光,密切注视着事态的发展。班主任老师的声嘶力竭黔驴技穷,包军的窝囊和汉奸相,与宋可可的宁死不屈构成了极大反差,在教室内营造出很强的戏剧效果。
班主任老师打电话将宋可可的父亲叫来,让他把儿子领回家。她对宋父说:“这样的学生,我们学校教不起!你把他领回去吧,不要再来读书了!”
宋可可的父亲,就在教室外的空地上,几乎将宋可可打死。他对宋可可拳打脚踢的时候,班主任还不知道去劝。拳打脚踢,似乎也在为她发泄内心的愤恨。后来,宋可可的父亲脱下自己的一只鞋子,啪啪地抽打宋可可,班主任老师觉得有点于心不忍了,就想上前去阻止。而宋父,正觉得鞋子作为凶器,虽然顺手却不过瘾。他随手从地上捡起一根树枝,对准宋可可没头没脑地乱抽。
整个一排教室的师生,都目睹了这场殴打。学生们的脑袋,纷纷聚集到南窗口。正在教室里上课的老师,也暂停了讲课。有几个企图冲到教室外的学生被老师制止了。而对于蜂拥到窗口观看,老师看来是允许的。因为老师也要看。大家看到,老宋打儿子是打疯狂了。他捡到什么是什么,胡乱地向宋可可身上抽,或者砸。当他捡起半块红砖头,要往儿子脑袋上砸的时候,幸亏班主任老师及时抓住了老宋的手。否则,谁都相信,宋可可是会被砸死的。老宋已经彻底失去控制了。
可以说,是班主任老师救了宋可可的命。当然,也可以说,是老宋救了宋可可的学籍。要不是他过来一顿往死里打,宋可可也许就会真的被开除了。
宋可可被打得不轻,一连好几天都不能去上学。他躺在床上,感到身体的好多部位都很痛。每次他母亲悄悄地潜入他房间里时,他都一动不动,甚至连呼吸都屏住了。以至于,他母亲用手探了探他鼻孔时,以为他已经死了。她发出了很凄惨的声音,他觉得好笑,差一点儿笑出声来,于是翻了个身,将身子别向床里面继续装睡。
他觉得他的心更痛。他的心和他的身体,似乎是在比赛,比一比谁更痛。只要一想到小咪,他的心就痛得不得了。他和她的关系,已经被他彻底斩断,他把通往她的桥梁也斩断了。世界上还有哪一条路可以通向她呢?
他在家养伤的这几天,他的父母吵得更凶了。从前要是他们吵这么凶,紧接着父亲就会打母亲了。但是这次他没有打,他只是吼。“你打呀!你再打呀!你把我们全打死算了!”宋可可听到母亲歇斯底里的声音。要是在平时,父亲的拳头一定打向母亲了。但这次他没有。他已经把儿子打得趴下了,他忍住了打老婆。
他躺在床上,里外都痛着。他觉得这时候的自己,是退到了世界的角落里。这个角落死寂的,充满了霉味,没有光与色彩,没有生机。他还只是一个半大的小伙子,忽然品味到了垂老甚至死亡的气息。一个人走到了生命的尽头,就应该是这样子的吧?一切都在幽暗中坍缩、枯萎。而新鲜的、快乐的、生机勃勃的生活,则在遥远的地方。那里充满了爱,充满了欢乐,充满了笑声,以及蔷微花奢侈的芳香。那个朝气蓬勃的世界,还属于他么?他蜷缩在这个阴暗潮湿的角落里,大约是被彻底遗忘了吧?
他感到了一点恐惧。似乎死亡真的就像窗子外的乌云一样,越来越浓重,越压越低,要将他吞噬,将他埋葬。
渴望回到那个光明欢乐世界,成了他的信念,成了他恢复健康的力量。终于他的身体不再痛了,心似乎也不再痛了。他背起书包,重新向学校走去了。外面刮着很大的风,这种风,似乎只有寒冷的冬天才会有。但此刻风确确实实在大地上刮着,横扫着,旋转着,树都被吹得前俯后仰,垃圾从垃圾箱里被掏出来,吹扬在空中。宋可可感到脚步飘飘的,走路很不稳。这也许是因为风,其实更是因他的体力。他躺了几天,其间大多赌气不吃不喝,他太虚弱了。
他刚一走进教室,就有同学对他说:“你的脸好白啊!你的脸白得像一个鬼,太吓人啦!”
对于宋可可来说,教室里的一切,也变得有些陌生了。教室后方的黑板,黑板上面“好好学习,天天向上”八个红纸剪出来的字,飘飘忽忽的,就像是在一面旗帜上随风舞动。同学们吵吵嚷嚷的声音,也像是隔了一层玻璃,传到他的耳朵里,显得遥远。
包军不在教室里,宋可可感到奇怪。有人告诉他,包军已经两天没来上课了,因为他的母亲死了。
课上到一半的时候,宋可可站起来向教室外面走去。“宋可可,你干什么?”老师厉声问。他不回答,只顾向教室外面走去。老师吩咐班长,让她去把宋可可叫回来。班长说,要是宋可可是去厕所呢,她一个女的,总不见得跟进男厕所里去呀!
宋可可像是丢了魂一样,飘飘地来到了包军的家。他一走进通往包家的那条细窄的弄堂,就感到踏实了。仿佛一颗心重又回到了他的胸中。虽然是在白天,但弄堂里依旧很阴暗。宋可可喜欢这种阴暗。两边的老墙,就像潮湿的冰块,驱除了他身上的燥热。他把身体靠在墙上,感到了墙的凉。不仅凉,而且是滑腻的。
在他快要走完狭弄的时候,包军家里突然爆发出的哭声,把他吓了一跳。那哭声如此突然,如此之响,让宋可可全身的汗毛一下子都竖了起来。
他迟疑地走进了包家。这个他曾经来过好几次,一向是散发着酸腐的红茶菌气味的地方,这时候在油灯光中摇曳。像女人一样号啕大哭的正是包军,他是因为听到了门外的脚步才突然爆发出哭声的。他没看进门的是谁,只是双膝跪地,哭得眼泪鼻涕的。宋可可看到,端姐和小咪,还有包军的父亲,都坐在一侧的长凳上。堂屋的正中央,悬挂着一幅死者的遗像。包军的母亲,在浓重的黑框里面容慈祥。她对宋可可微笑了一下,然后清清嗓子说,坐吧!
遗像下面,凌阿姨直挺挺地躺在一块门板上。她躺得真直,脚尖把蒙在她身上的粉红缎被蹬得紧绷绷的。她头顶和脚边,各放着一碟菜油,油里躺着一条棉纱线,点燃着。火苗摇曳,仿佛有一个无形的谁,始终在尖着嘴吹它们。微弱的火光将屋子里的人与物,一刻不停地摇动。大家就像是在一艘船上,晃荡,不安稳。
宋可可呆呆地站在凌阿姨面前,一会儿看看悬挂着的她的遗像,一会儿看着粉红缎被覆盖下的她的遗体。这是他第一次看见死人,而且和它靠得如此之近。死了和睡了的区别,就是死人躺得更直一点,而且始终不动。她永远也不会再动一动了么?“凌阿姨好!”宋可可差一点叫出了声。来到人家家里,见了凌阿姨,总该叫她一声吧?
宋可可认为,凌阿姨是很喜欢他的。如果他这一声问候说出口,她会不会高兴地答应,然后一骨碌坐起来,对着他微笑?
凌阿姨在镇上的钟表店上班。她的身体一直不错。由于耳朵里整天响着钟表的嚓嚓声,所以她走起路来,也像秒针那么有节奏。大前天晚上,她轮到值夜班。值夜班是要睡在钟表店里的。那时候人们生活中最值钱的东西就是手表了。钟表店有那么多钟表,因此它就是全镇财富最集中的一个地方。仅次于银行。职工们轮流值夜班,为的是保护集体财产。但是凌阿姨却被从窗子口翻进来的一个贼杀死了。凌阿姨连喊都没能喊一声。住在钟表店左右的居民,夜里都没有听到异常的动静。早上钟表店的另一位职工范阿姨来上班,才发现凌阿姨死了。钟表店里的手表都不见了。
包军抬起头来,看见宋可可,就哭得更伤心了。他一边哭,还一边用手拍着地面。他拍得很用力,很响,谁都能听出来,他这样拍,手一定很痛。于是有两个妇女,过去将包军劝住了。她们一个人拉住他一条手臂,一方面不让他继续拍地,一方面想把他从地上拉起来。
包军被架起来之后,他走到宋可可面前,悲哀地说:“我妈妈死了!”
他的声音真是悲极了。宋可可突然也有了哭的冲动,他感到自己的眼睛里,泪水在滚动,它们马上就要流淌出来了。
他转身去看坐在一侧的老包、端姐和小咪。他们三个人木木地坐在长凳上,他们的手臂上都戴着黑纱。端端和小咪两姐妹,腰里还系了白布。
宋可可不知道说什么好。他的眼泪,在他眼眶里转来转去,却不落下来。
小咪突然站起来,扑进了宋可可的怀里。
突如其来的幸福,潮水一样冲击着宋可可。这时候他的眼泪就哗哗地流出来了。同时他听到了肩膀上小咪的哭声,她抱着他大哭起来。她的身子在颤抖,他的胸脯感觉到了她声音的震动。
后来宋可可听到了自己的哭声。他的嗓音是粗重的,正在变声期。他听到了自己的哭声,以及小咪的哭声。后来又加入了其他一些人的哭声。灵堂里的两声部痛哭,是什么时候悄悄变成多声部的呢?
包军的母亲死了之后,宋可可又经常到包家去。他每次走进幽暗的包家,都看到凌阿姨在相框里对他微笑。她的眼圈黑乎乎的,嘴唇也很黑。她悬挂在墙上,对走进门来的宋可可笑一笑,嘴角轻微地动一动。有时候,宋可可发现,她没有笑。她阴沉着脸。“这是为什么呢?”宋可可想:“她是碰到了什么不顺心的事么?死人也会不高兴么?”宋可可于是主动地对悬挂在墙上的凌阿姨笑一笑。
包军说:“你一个人笑什么?你看上去蛮吓人的!”
凌阿姨的骨灰,放在一只饭盒子里。这是一只铝制的饭盒。那时候,大多数的家庭都有这样的饭盒。而且不止一只。有的家庭,每人都有一只。而且饭盒上,会用钉子刻上姓名。谁的饭盒就刻上谁的姓名。饭盒盖子上,刻上姓,盒身的侧面,则刻上名字。凌阿姨的这只饭盒,是她生前经常使用的。她去钟表店上班,中午不回家吃饭,就把午饭装在饭盒里。饭和菜一齐装在里面。如果是冬天,就在饭盒外面裹一件旧棉衣。饭盒裹在旧棉衣里,抱着它去上班,就像抱着一个孩子。这样到了中午,饭菜都不会冷。不足的是,蔬菜都焐黄了,吃上去有一股猪食味儿。
凌阿姨死了,她的饭盒就派不上用场了。包叔叔用它来装她的骨灰。饭盒上刻着凌阿姨的名字。她在火葬场烧掉,就剩下这么一点骨灰么?宋可可打量擦拭得锃亮的饭盒,他觉得凌阿姨睡在这么小一个盒子里,好像是有点太委屈了。几次,他都想打开饭盒的盖子,看一看里面凌阿姨的骨灰是什么样子的。是不是很白,像粉笔灰一样?
包叔叔亲自动手,融化了蜡烛,在烛油里加入一点黄色的蜡笔屑,做成几朵好看的菊花。他摘来夹竹桃的枝叶,在上面缠上棉花。然后用一支很粗的铁钉,蘸了烛油,迅速粘到树枝上上。一缕缕淡黄色的蜡,真的很像一朵盛开的蟹爪菊。包叔叔将他自制的菊花插在一只酱油瓶里,供在凌阿姨的骨灰盒前。
慢慢地蜡花上蒙上了薄薄的一层灰尘,装骨灰的铝制饭盒,也变得黯淡了。
宋可可在包家也变得不再像个客人。他帮包家扫地,有时候,在包家吃了饭,他还洗碗。而这些简单的家务,他在自己家里是从来不做的。为此他的父亲经常责怪他的母亲,说她应该教会儿子干家务,否则长大之后,他将变成一个“肩不能扛,手不能提”的废物。母亲则反过来责备父亲,说他在家里从来都是衣来伸手饭来张口,树立了一个好吃懒做的榜样。上梁不正下梁歪,老鼠的儿子会打洞。
宋可可还和包家的人一起去看过一次电影。那时候镇上还没有电影院,只有一个大会堂。里面是一长排连着的木条椅子。他和包家的人挤在一起,看的是日本电影《追捕》。小咪挨着宋可可坐,她的另一边是端端,再过去是包军,最边上的是包叔叔。
自始至终,宋可可都感到自己的血液在热乎乎地周身循环。他的身体右侧,紧紧地贴着小咪。他的右腿和小咪的一条腿靠在一起。刚开始的时候,他感觉到,自己整个身子都要融化了。因为看电影的人多,大家彼此挤得不能再紧了。宋可可并没有主动要和小咪靠近的想法,相反,他一直企图离开她一点,不要和她靠得这么紧。小咪柔软的身体贴紧他的时候,他多少有一些不自在。他感到很自卑。他觉得自己的身体,这么紧地贴着她,有一点儿冒犯的意思。如果不是边上的人用力地挤着他,他一定会挪开一点儿,在他和小咪之间,留出一道缝隙。
他晕晕乎乎地看完电影。两个小时的电影,只是一瞬。走出大会堂的时候,他注意到小咪的脸是潮红的。当她发现他在打量她时,她对他嫣然一笑。
宋可可有一个发现:包叔叔的脸在一天天老去。因为喜欢笑,包叔叔的脸本来就皱纹多,但是现在宋可可发现,他的皱纹更多了,而且深了。他的头上,也不知什么时候有了许多花白的头发。他看上去就像刚搬运过石灰,头上蒙着一层白色的粉末。而墙上悬挂着的凌阿姨,则越发年轻起来。她活着的时候,脸上就没什么皱纹。她在相框里始终微笑着,脸上的皮肤越发柔嫩而有光泽了。
宋可可想起去年包家养在脸盆里的红茶菌,据说吃了它会延年益寿永葆青春。那么,包家所有的人都吃了?包叔叔吃了,怎么反而老得这么快呢?凌阿姨死了,吃了也是白吃了。端端和小咪两姐妹,倒确实像是得了红茶菌的神力,脸整天都是红扑扑的。包军的脸色也不错,他的鼻子底下,已经长出了很像样的胡子。
宋可可高中毕业后,包叔叔问他:“你是不是想马上工作?”宋可可早就盼着工作这一天了,他在家里,听父母“自食其力”、“不劳动者不得食”这样的话,听得心里早就烦死了。他决定马上工作。包叔叔就说,你到服装厂去吧!服装厂刚退休了一位老工人,有一个编制,你就去顶他吧。
包军则顶替他的母亲凌阿姨,进了钟表店。
宋可可和端端在一个车间干活。一个男人,整天钉纽扣、打纽洞,给衣服裤子锁边,干着纯粹的女人活,是不是很窝囊?宋可可不这么想。有一份工作不容易。服装厂还是国营单位。他终于可以自食其力了,每月的工资,除了上交一部分给母亲,其余他在母亲的指导下,到银行办了一张存折,一个月一个月把钱存下来了。他很珍惜。
天天和端姐在一起,他感到踏实。仿佛他和小咪之间,系上了一根粗壮的绳子。或者说有了一个顺畅的通道。眼睛里看得见端姐,心里就感觉得到小咪。这样一天天上班的日子是充实的。相反倒是星期天,不用上班了,他会感到一阵茫然。
女人们干活,嘴总是不停。一边说话,一边吃着甜的咸的。女人们也会请宋可可吃。但他不要吃。这是他区别于女人的显著标志。但有时候,端姐将一颗话梅塞进他嘴里,他会很配合地将嘴微微张开。
女人们就开玩笑,说,哎哟,端端,你对他怎么那么好呀!宋可可,你怎么这么听你端姐的话呀!你们干脆配一对吧,一定恩恩爱爱白头到老的!
端姐的脸腾地红了。她嗔怪女人们说,你们再乱说我要不客气了!他才多大呀,他是小弟弟,你们不要瞎说!
会唱戏的马阿姨说,不碍不碍。大五岁不算大,旧社会人家比老公大十几岁都有的呢!
端姐板了脸,说,现在是旧社会么?现在是新社会!
她们这么开玩笑,宋可可感到很不自在。他假装上厕所,溜了出去。他在厕所里站了很久,才挤出一点点小便。他回到车间的时候,看到端姐在哭。看来她真生气了。女人们不再乱说了。马阿姨抚着端端的背,在安慰她,向她赔不是。
有时候下班的时候,宋可可会坐在端姐的自行车后面,跟她去她家。他名义上是去和包军玩,其实是去看小咪。
在这个镇子上,自行车还是很稀有的东西。但包家很早就有一辆了。这跟包叔叔的地位有关系。由于服装厂离包家比较远,所以这辆自行车很早就归端端使用了。她的车技很好。坐在她后面,感觉稳稳当当的。她骑得很快,有时候在人群中鱼一样穿梭。宋可可坐在后面,一点都不怕。他甚至都不抓着什么。他信任端姐。她从来不倒。
自从女人们开他们玩笑,端姐就不让宋可可坐在她车后跟她回家了。她对他说,你自己走吧,我先回去了!
宋可可看着她一甩腿上了车,飞快地骑走,很快就不见了。他感到惆怅。
他慢吞吞地走到包家,包家人已经坐在餐桌前准备吃晚饭了。桌上放了四只碗,四双筷子。显然有一只碗和一双筷子是属于他的。他们都已经知道他要来这里。一定是端端回来说,他一会儿要来的,正走过来呢!
小咪最近迷上了唱戏。她经常把自己关在房间里,一个人把整部锡剧《沙家浜》从头唱到尾。为此她退出了学校女子篮球队。体育老师还专门来过包家,要动员小咪回到篮球队。他到包家来,看到墙上挂着的凌阿姨的遗像,说凌阿姨长得和他小时候的一个邻居非常像。“像极了,就像是姐妹!”他说。
体育老师说,他已经很多年没有回老家去了。因此不知道他的邻居现在怎么样了。世界上还会有这么相像的人啊?他的眼睛里有些微的惊恐。他表示,今年过年回老家,一定要去看一看他的邻居。
端端把马阿姨请回家好几次,让她辅导小咪唱戏。马阿姨对小咪十分喜爱,她认为小咪的条件非常好,嗓子好,记性好,身段也不错。要是在旧社会,马阿姨说,一定被戏班子招去了。
马阿姨在包家,和她在服装厂整理车间,简直不像是同一个人。在车间里,她很慈祥。她总是笑眯眯的。她坐的那个位置,下午两点一过,就有阳光从西窗口照进来,照在马阿姨的身上。太阳好的时候,她的头发上、身上,都披上了一层金色。大家看过去,她仿佛是在舞台上。大家经常逗她讲一些旧社会戏班子的事。比方说,演员是不是男男女女都睡在一起啊,女演员的肚子弄大了怎么办呢?马阿姨慈祥地笑笑,说,我们那时候戏班子里,哪有男的!大家就问她,没有男的怎么演戏?难道你们的戏里全是女人没有男人么?马阿姨说,男的有啊,但都是女的扮的。
还有人会问马阿姨,是不是经常有一些有钱人,要来捧你们戏子呀?你有没有被捧过呢?据说,被有钱人看上了,就要弄回家里去唱堂会,就要陪过夜。马阿姨还是笑笑,却不再说什么了。
有人逼问马阿姨,说马阿姨你长得这么漂亮,戏又唱得这么好,一定有不少男人看中你的。你说说,你的男人是不是你的戏迷?他通过什么方式把你霸占了?
马阿姨一笑,面相就显得特别和善。她笑着说,我家的那个,是我一起劳动改造时候认识的。我不识字,他教我识字,拿一本毛主席《论持久战》,一个字一个字教会了我。
大家说,马阿姨你不识字,以前怎么唱戏啊?
马阿姨说,戏班子里的人差不多都不识字。师傅一句句教,我们就一句句学。记性好的学得快,教两遍就全记住了。
宋可可发现,马阿姨到了包家,就像变了一个人。她坐在椅子上,有时候还跷起了二郎腿。她的面孔,也不那么慈祥了。小咪跟她学唱戏,如果几遍都没唱对,她就把脸板起来,很凶的样子。
在包家,宋可可看到,马阿姨甚至掏出香烟来,给自己点上,深深地吸一口,吸一口。把烟从嘴里吐出来的时候,她傲慢得就像旧社会的地主婆。
宋可可看一眼马阿姨,再看一眼悬挂在墙上的凌阿姨。他发现,凌阿姨的脸也板起来了。不过,凌阿姨即使板着脸,看上去也不凶。她只是显得很疲惫,很忧郁。
马阿姨教小咪弯软腰的时候,她甚至踢了小咪一脚。宋可可突然有了冲动,想要冲上去踢马阿姨一脚。他对马阿姨的印象一下子变得很差。不仅是差,简直是仇恨了。他没见过真正的地主婆,他想,恶霸地主婆,一定就是像马阿姨这样子的吧!
“要是在戏班子里,你早就要吃生活了!”他听到马阿姨这么对小咪说。“吃生活”就是挨打的意思。宋可可想,你要是敢打小咪,我就要让你吃生活!
端端对人永远都是客客气气的。马阿姨所以越来越凶,端端似乎也有责任的。每当马阿姨很凶地教训小咪时,端端总是站在马阿姨一边,怪小咪不用功。宋可可心里很来气。他想,如果小咪是他妹妹,那么他一定不会允许马阿姨这么对她。但他是个外人,他知道,他只是跟过来看着玩的。人家小咪和端姐都没意见,对马阿姨逆来顺受的,他又有什么理由强出头呢?
包叔叔一回家,马阿姨就又变了。她重新变得慈祥,甚至谦恭了。笑容重又回到了她的脸上。她笑的时候真好看,头发是天然卷的,眼睛弯弯的,眯成一条弯弯的缝,嘴角上翘,看上去十分甜。宋可可想,她年轻的时候,一定是非常的漂亮!包叔叔拿出香烟来给马阿姨抽,她也不抽,她假装说“不会抽”。宋可可心里很气,觉得她太虚伪了!她刚才明明抽的,而且抽了不止一根,现在却说不会抽。但是,端端和小咪都不戳穿她,宋可可也不适合说什么。
包叔叔要小咪唱一段,让大家听一听,她跟马阿姨学了这么长时间,到底进步了没有。小咪羞怯怯地走到客厅中间,站正了身子,清了清嗓子,唱了一段《杜鹃山》中柯湘的唱段“家住安源”。宋可可发现,她进步了。比起以前来,她唱得更有韵味了。而以前,小咪只是唱得响。每一句都很响,似乎她时刻都在炫耀自己有一副好嗓子。经过马阿姨调教,她懂得轻重有度,抑扬有致了。也就是说,唱得比以前好听多了。不过,宋可可也听出来了,她有几处唱错了,不光唱错了词,调也不对了,而且节奏也打错了。但是,马阿姨没有指出来。她非但不指出来,反而很起劲地拍手。她一边拍手叫好,一边看着包叔叔,对他谄媚地笑。
包军进了钟表店不久,就把钟表店范苏萍的肚皮睡大了。包军一开始,是叫她范阿姨的。因为范苏萍比他大十多数,她已经快四十了。包军的母亲活着的时候,和范苏萍是最好的朋友。钟表店里,她们两个人是最要好的。平时带饭到店里,两个人经常交换小菜吃。她们就像是姐妹一样。事实上,她们的年龄,也差不了几岁。包军的母亲比范苏萍最多大个三四岁吧。
凌阿姨被杀死之后,范苏萍有一段时间精神显得不太正常。她经常穿着睡衣上班。有时候呢,人家把钟搬来请她修理,她会对人家一连声地说“谢谢”。那时候不是市场经济,也没有“顾客就是上帝”的意识,营业员对顾客的态度一般都不好,甚至是恶劣的。一般都是顾客拍营业员的马屁。范苏萍这么做,把顾客都吓着了。钟表店的负责人,就建议范苏萍是不是去医院看一看,要对自己的身体负责。范苏萍很生气,对负责人说:“你要我去精神病医院么?你说我是神经病?”她很凶狠地瞪着负责人,把负责人吓着了。
慢慢地她就好了。上班不穿睡衣睡裤了。对顾客也不再客气了。从此也就不再发现她有什么异常。只有值夜班这一桩事情,她坚决不肯。她说她不是怕死,她也相信,抢劫杀人犯已经被判处死刑,不可能还会有第二次抢劫杀人案发生的。她是怕凌阿姨。她只要晚上一到钟表店,就会听到凌阿姨的笑声。她咯咯咯地笑个不停。范苏萍问她笑什么,她也不回答,只顾笑。范苏萍说,我被她笑得身上的汗毛都竖起来了。虽然说,凌阿姨生前是她最好的朋友,但她变成了鬼,就吓人了。越是生前的好朋友,变成鬼就越怕人。
包军顶替母亲进钟表店工作后,范阿姨对他一直很照顾。他带饭到店里吃,吃过之后,饭盒和筷子都是范阿姨帮他洗。为此店负责人还表扬过她,说她是一个心地特别善良,特别讲朋友情义的人,还说如果凌阿姨地下有知,一定感到无比欣慰。长眠于地下的凌阿姨要是能够开口说话,也许会把包军托付给范苏萍做干儿子呢。
店负责人就安排包军做范苏萍的徒弟。这种师徒关系一旦确定下来,是非常正式的,不是说着玩玩的。有关钟表修理的技术,包军就只跟范苏萍一个人学了。逢年过节,徒弟还要送东西给师傅。八月十五送月饼,端午节送粽子。过年的时候,还要送香烟和老酒。因为范苏萍是女的,不吃烟酒,而且她是个老姑娘,没有男人,所以烟酒包军就不送了。过年的时候,他送了一篮子水果、年糕给范苏萍。虽然两个人的关系是师徒,但包军从来不叫她“范师傅”,他只叫她“范阿姨”。
后来包军上班不带饭菜了,吃范阿姨的。范阿姨每天都带两个人的份,饭菜也做得越来越讲究了。原来只是饭盒里除了饭,加上一点豆板炒咸菜,或者榨菜炒肉丝,就打发吃一顿中饭了。负责带给包军吃以后,范苏萍做菜比原来讲究多了。至少有一荤一素。荤的天天不重样。有时候是糖醋栗肉,有时候是酱汁大排,有时候是油爆虾,有时候是爆鱼,有时候是斩炖肉,有时候是百页包肉,有时候是白切肚子,最差也是荷包蛋。素菜也是花样很多。包军每天临近吃中饭的时候,都会很认真地猜一下,今天范阿姨会带什么给他吃。结果往往是猜错的。也就是说,范阿姨实在会翻花头,他很难猜得到。
两个人在钟表店里吃完之后,范阿姨就去洗饭盒。
有一天中午,范阿姨在店里帮包军洗头。她给他抹上香皂,两只手在他的头上搓啊搓啊,搓得一头的泡沫。肥皂沫不知怎么搞的,弄到包军的眼睛里去了,他就呜哩哇啦叫起来。范阿姨于是用毛巾帮他擦眼睛。她搬着他的脸,擦得很仔细。她恨不得用舌头去舔他的眼睛。店负责人看见了,也没觉得什么异样,只是感叹,这个范苏萍,对包军真是太好了,就像对自己的儿子一样。是不是因为她还没结婚,自己没孩子,就把母性统统施放到了包军的身上了?
店负责人突然觉得,自己是应该吃点儿醋的。虽然以前,他对范苏萍并没有特别的好感。范苏萍长得胖,人又略矮,不是店负责人喜欢的那种类型。包军的母亲凌阿姨活着的时候,店负责人倒是对她有点意思的。凌阿姨这个人,看上去比她的实际年龄要小得多,她皮肤好,脸上几乎没有皱纹。钟表店负责人是个中年男子,年龄和凌阿姨差不多。他长期以来,都对凌阿姨有好感。但他们之间什么也没发生。原因有两个。一个是凌阿姨的男人是镇上的干部,让钟表店负责人有所顾忌。另一个原因是更为重要的,那就是凌阿姨不是这种人。店负责人通过多次试探,确定凌阿姨绝对不是那种可以搞上手的女人。她忠于家庭,忠于爱人,要她出轨,一定比要了她的命还难。
现在,看到范苏萍对包军这么好,店负责人突然觉得心里有点不舒服了。这个小毛毛虫,进店才几个月,还在学徒期,他凭什么就能得到范苏萍如此的关爱?因为包军,范苏萍变得特别女人了。她的温柔、细心,在对包军的关爱中,都表现出来了。这些,使她充满了女性之美。店负责人看在眼里,酸在心里。他突然发现了范苏萍身上的美。如果让他跟包军换,他一定十分愿意。他看到范苏萍对包军体贴温柔百般呵护的样子,真是羡慕死了。他宁肯不当店负责人,而愿意是那个小毛毛虫。
宋可可到钟表店去玩过,他看到过范阿姨。包军不让宋可可走进柜台里面去,他只允许他站在柜台外面。包军说,你不能进来的,里面全是钟表。你进来,要是少了一只手表的话,就说不清了。宋可可有点不高兴,心想我来钟表店玩,他却把我当贼来防。就说,我不会拿你手表的!包军说,我知道你不会拿。我是替你着想,你要是进来了,你即使不拿,少了手表,也会怀疑你。
宋可可看到,包军和范阿姨两个人,两张凳子紧靠在一起,两个人靠得那么近。范阿姨的一只眼睛上,夹着一个放大镜。包军眼睛比较好,他不要放大镜。范阿姨教包军修表,两张脸几乎贴到了一起。宋可可站在柜台外面,看着他们两个,他的内心,有一种很难说清楚的感觉。在觉得自己被冷落的同时,他也感到有一股温暖。包军和范阿姨亲密地靠在一起,他们多像是一对母子啊!包军的母亲凌阿姨不幸英年早逝,现在范阿姨对他,就像母亲一样好,真是不错。想到自己的母亲,从来都没有这样子温柔地对自己,她在家里,总是和父亲争吵,面孔总是阴沉着,或者狰狞的。从来都不会对他这个儿子说几句温柔体贴的话,更没有亲昵的举动。在宋可可看来,范阿姨体型微胖,非常和蔼可亲,若是他有这样的妈妈,该多好啊!
有个人来修表,范阿姨对他态度却很不好。这个鼻音很重的男人,把表交给范阿姨修的时候,很不放心地说,你们会不会把里面的零件换掉?范阿姨马上对他没好气了,她说,你一只钟山牌,又不是金表。人家上海牌、钻石牌,都在这儿修。你求我们偷换你的零件,我们都不要呢。难道我们会把钻石牌、上海牌的零件换给你?你想得美!
范阿姨一通话,说得鼻音重的男人很没面子。他说,你态度能不能好一点?
范阿姨说,我就是这态度,你不想修就不修好了!
男人取过自己的手表,拍了几下,见它还是不走,就只能忍气吞声地放下了。他还是要修。镇上就只有这一家钟表店,他不修,他的表就走不起来了。
他走了之后,范阿姨很邪恶地笑了。包军也很开心地笑起来。仿佛他们是得了多大的便宜。宋可可在柜台外面看着他们,觉得他们很丑恶。
不久,范阿姨有喜了,她的肚皮是被包军弄大的!
包叔叔让包军跪下,跪在凌阿姨的遗像下面。包叔叔说,她可以做你的娘,你却和她做下这样的丑事!你说,你对得起你死去的妈妈么?
包叔叔不说话的时候,包家死一样静。宋可可抬头看了看墙上的凌阿姨,她在镜框里脸色似乎也阴沉了。好像有两道泪水,从她眼里流出来了。镜框的玻璃上,有两道泪水往下淌。
小咪和端端两姐妹,缩在黑暗的角落里。她们几乎和黑暗融为一体。宋可可站在门口。他从门口进来,就看到包军跪在地下。他于是就在门口站住。他一直站着。没人让他进去,也没人跟他说话。
宋可可觉得很不安,很难为情。好像这事是他做下的。他想,要是他做了这事,他的父母又会怎样惩罚他呢?他们仅仅也只是让他跪下么?父亲会打死他么?
镇子上发生过年长男人睡大少女肚皮的事。那个女孩子,年龄可能还不到十六岁吧。而那个男人,是汆臭豆腐的。女孩子喜欢吃臭豆腐,老男人就天天汆给她吃。后来不光给她吃臭豆腐,还买其他东西给她吃。女孩子被他哄得团团转,就被他睡了。
女孩的肚皮被汆臭豆腐的老男人睡大了,女孩家就把老男人告了。老男人于是被抓了起来,很快就被枪毙了。他被枪毙的那一天,很多人都去看。一声枪响,许多人都闻到了一股臭豆腐的味道。
一个年长的女人,被一个十七八岁的男孩睡大了肚皮,又会怎么样呢?宋可可想,也许,范阿姨也会被抓起来,最后被枪毙?他看了一眼包叔叔,想知道他是不是会去告范阿姨。包叔叔看上去很瘦,他像是突然瘦下来的,瘦成了这样,像一套晾在外面的刚洗过的衣裤。宋可可突然很同情他,觉得他很可怜。他的老婆不幸那么年轻轻地就死了。而他的儿子,却做下了这样的事。他心里一定痛苦得不得了。他站在那里,干瘦的身子一动不动,他一定是想不出办法来解决这件事。他是镇上的一个领导干部,碰上这样的事,却不知道该怎么办才好。
自从包军和范阿姨的事情出了之后,一连好几天,端端都没去上班。服装厂整理车间的女人们,一天到晚都在议论这件事。她们一个个都很兴奋,嘴巴不停。她们原来也是嘴巴不停的,但原来她们的嘴巴,在说话的间隙,还忙着吃各种各样的零食。现在她们零食都来不及吃了,光顾了说话。她们认为,一个近四十岁的老姑娘,和一个不到二十的小伙子,发生了那样的事,是非常有意思的。至少在本镇,还从未出现过这样的事。她们反反复复地讨论,在两个人的关系中究竟谁是主动。一种意见认为当然是范阿姨主动。她老牛吃嫩草,如果不主动的话,能够吃到嫩草么?另一种相反的意见是,主动的一定是包军。因为两个人年龄相差太大了,范阿姨可以做包军的娘。如果不是包军主动,范阿姨一定是想都不会想。也不敢想。想一想都是荒唐的。如果包军不愿意,那么范阿姨即使想,即使主动,也不会成功。一般来说,二十不到的小伙子,怎么会愿意跟一个年近四十的老太婆呢。
后一种看法看上去更站得住脚。但也遭到反驳。反驳者说,通常的情况,都是男要女,隔座山;女要男,隔层纸。只要女的主动,男的没有不肯的。男人都是馋猫,什么样的女人,只要吃得到,都是愿意吃的。范阿姨虽然年纪大包军很多,但她如果是主动送上门来,包军也许一开始无心,但既然送上来了,也不会拒绝。
“可是他还不到二十,还不能算一个真正的男人,是个半大小伙子呀!”有人这么说。
会唱戏的马阿姨就说,有的男人,十二三岁就已经熟了,已经能够生育了。她认为,十八九岁的男人,尽管有时候看上去还很稚气,还不太懂事,但在这方面,肯定是已经成熟了。她这么说的时候,很不怀好意地看了宋可可两眼。宋可可感到她这样看他,很恶心的。
女人们的议论,还扩大到包军家里边。她们认为,出了这件事,对包叔叔影响是很大的。包叔叔是镇上的干部,这下子脸面丢尽了。她们还在包叔叔会不会允许范阿姨把肚子里的小孩生出来这个问题上,展开了热烈的争论。肯定的意见是,通常生米做成熟饭,最好的解决办法就是干脆让他们结了婚,把孩子生下来。这样名也正了,言也顺了,外面的议论呢,慢慢也就平息了。但是,反对意见认为,这样的结果是不可能出现的。未婚先孕是一件多丑的丑事啊!况且女方比男方要大将近二十岁!包叔叔会让这样一个儿媳妇进门么?范阿姨要是嫁给包叔叔,倒是差不多哩。如果范阿姨干脆嫁给包叔叔,到包家去续弦,那么就是组成了一个圆满的新家庭,倒是一件好事呢!
于是有人就说,会不会真的,包叔叔考虑再三,真的走这一步棋,那就是,他自己把范阿姨娶了。这样的话,孩子生下来,也没什么关系,就当他(她)是第四个孩子好了。
不过这样一来,问题也来了:生下来的孩子,跟包军又是什么关系呢?如果说是他的弟弟或者妹妹,那么他(或她)就应该叫他哥哥。但事实上,他不是他(她)的哥哥,而是他(她)的父亲!而包叔叔,则是他(她)的爷爷,而不是爸爸。
这样就很混乱了!女人们为这种混乱感到迷茫,同时也感到兴奋。谈论进行到这一步,真是既混乱,又有趣啊。
她们在议论的时候,宋可可一言不发。许多时候,他也是觉得有趣的。她们的七嘴八舌,也在引导着他的思考,在帮助他探寻结论。与她们不同的是,有时候,他会感到悲哀。通过她们的议论,他更感到这件事对包家来说,无异于一场灾难。这场灾难,甚至比凌阿姨死于非命还要可怕可悲。如果凌阿姨地下有知,她一定会感到痛苦万分。
每天傍晚一下班,宋可可就往包家跑。他也知道,他去包家,对包家人来说,根本是没意义的。他又不能解决问题,而且他也不会说话,不会安慰包家的任何一个人。他每次去,只是呆呆地在包家幽暗的客厅里站着不动,也什么都不说。或者就是站在包家门口,傻傻地就像是他自己犯了什么错。但他还是每天一下班,就往包家跑。他感到心里不踏实,心里空空的,慌慌的。他的双脚是不由自主地迈向通往包家的路。只有当他踏进那条又窄又长的弄堂,走进包家之后,他的心才会平静下来。
他几乎每次都看到,包军跪在凌阿姨的遗像前,脑袋垂得低低的。端端和小咪有时候在屋角的黑暗中,有时候端端在厨房干活,小咪则在她们的房间里,门掩着。里面隐约传出小咪的哭声。包叔叔通常是坐在椅子上一声不吭,有时候抽着烟。开始宋可可进包家的门,见了包叔叔,还会叫他一声“包叔叔!”宋可可的声音很轻。包叔叔并不答应,他就像没听见一样。所以后来,宋可可就干脆不叫他了。他一进门,看见包军照例跪着,他就在客厅一个不太显眼的位置木木地站着,一动不动。仿佛他是天天来陪站的。
宋可可长时间站着,腿脚有点累。但他不怕累。他反而喜欢这种感觉。腿脚虽然有点累,但心里充实而平静。他总是希望自己永远就这么站着,这样站着自己的心就像一只鸟儿,踏踏实实地蹲在了一个窝里。这个窝虽然不是太好,但它安全、温暖。每天他都要站到两眼发花,口干,肚子里很饿。这时候端端从厨房里端出简单的饭菜,轻声招呼大家吃饭。“吃吧,七点了,”她说。有时候她则说:“再不吃都凉了!”但谁都不动。包叔叔依然瘫痪了似的坐着,包军还是石像一样跪着。每当这时候,宋可可就抬起自己几乎与地面粘在一起的脚,轻悄悄地走了。回家了。
有一天没见到小咪。宋可可从头到尾也不知道那一天她是不是在家。她的房门关着。她在房间里么?但房间里没像往常那样传出她的哭声。她始终没出现。宋可可的内心感受,就和平时不一样了。他变得不安了。脚也很酸。他木木地站在那里,腿居然没出息地发起抖来。包军还是跪着,包叔叔还是一声不响地坐在椅子上。宋可可始终安静不下来。他的心里十分慌张,他希望这种凝固的局面能快点结束。那一天,他提早走掉了。
走进窄弄的时候,他想得更多的是,小咪到哪里去了呢?她不会出什么事吧?
快要走出弄堂的时候,他遇见了小咪。小咪从外面走进来。他们在狭窄的弄堂里相遇了。宋可可停下脚。小咪也停下了。如果是要让对方走过去,一方必须侧过身子,对方才能过。两个人谁都没动,就这样在幽暗的狭弄里站着。
他看到,小咪的脸和她的身体完全是黑的。只有她的身后才有光。远处洞形的弄口,光亮有些耀眼。
“你走啦?”后来他听到她这么说。
她的声音很轻,沙沙的。他听出来,她的声音里饱含了忧伤。他一阵感动,向她走近了一步。而她则随之后退了一步。
他再走一步,她又退了一步。
她主动侧过身,她将自己的后背,尽可能地贴紧在一面墙上。她是在给他让路。
她让出的空间,足以让他过去了。走到离她身体最近的地方时,他的心狂跳起来。他闻到了她温暖的气息,带着一种自然肉体的芳香。他的手臂,在与她交身而过的时候,触到了她暗中起伏胸脯。他听到了昏暗之中她呼吸的声音。他全身的血液都沸腾起来了!他感到自己就像一阵狂风,在长空中呼呼地响。他像一个会发出嗡嗡之声的东西,旋转着,膨胀着,嗡嗡地响着。
他完全无法控制自己了,他侧过身,一把将她抱住了。他抱得那么突然,那么猛,那么紧。他听到她哼了一声。那一声响,仿佛是被他用力地挤出来的。一个柔软的有弹性的物体,一个温暖的、芳香的物体,在他有力的狂拥下,被挤出了一声不知道是痛还是感动的声响。
他在晕眩中似乎感到她的双臂,将他回抱了一下。她的手臂是柔软的,但也是有力的。这是一次真实的拥抱么?无法固定,更难追忆。
许多年后,宋可可回忆起这一次拥抱,他还感到极度的茫然。每一个细节,都是那么的不真实。他和小咪,果真在狭窄的弄堂里紧紧地抱在一起?他突然将她抱住,然后她回抱他,这些,好像都是真的。那么,她很快又松开手,并且将他推开,最后向着她家里奔跑而去。她披头散发的背影,她迅捷然而无声的脚步,令她看上去就像是一个女鬼——这一切,也都是真的么?
包叔叔和范阿姨的见面是在一个下午。天下着雨,仿佛全世界都成了钟表店,到处都是咔嚓咔嚓的时间的脚步声。在钟表店的楼上,一间狭小的仓库里,包叔叔在钟表店负责人的陪同下,会见了范阿姨。
其实在此之前,包叔叔和范阿姨是见过面的。那时候,包叔叔的妻子凌阿姨还活着的时候,她和范阿姨既是同事,又是最好的朋友。她们之间,有说不完的话,几乎到了无话不谈的地步。因此,关于包叔叔的一些生活细节,甚至是很私人的隐秘的事情,范阿姨都曾有所了解。她不仅到包家吃过饭,和全体包家的成员一起吃了一顿馄饨,而且还曾在包家过夜。范阿姨的父亲,在很多年前就抛弃家庭,不知到什么地方去了。多少年了,他在何方,是死是活,范阿姨和她的母亲都不知道。她和母亲,一直都是相依为命的。她的母亲,是一个非常好的母亲,开朗、善良、宽厚。眼看着女儿一天天变成老姑娘,老人家也不怨不恼,从不在女儿面前提起这恼心事。年纪轻轻就被男人抛弃,女儿年龄一天天大了,过了三十了,过了三十五了,还没有嫁人,这些,对她而言,似乎并不是什么大不了的事。各人的头上有各人的一片天空,生活一天天过下去,不管出现什么样的状况,都是正常的,都是自己的命,都是应该坦然接受的。她从不在女儿面前怨天尤人。范阿姨长得不是太好看,但她也不丑。她像她的母亲,聪明、善良,也开朗。像她这样的条件,要嫁一个人,当然是没有问题的。事实上镇上不少男人,都是愿意娶她为妻的。那些男人通过不同的方式,向她求爱,但都没有得到回应。写信给她,最后也不会知道她是收到了呢,还是不愿意回信。跑到钟表店里来约她出去吃饭,她总是会说:“对不起,没有空啊!”她一个都看不中。那么,她究竟要嫁一个什么样的人呢?那些追求过她的人,一个个相继都恋爱了,结婚了,而她的年岁也一天天大了,却还是孑然一身。
她的母亲去世后的那几天,她觉得一个人在家里怎么都不敢睡觉。她的好朋友凌阿姨于是把她带来了包家。凌阿姨将包叔叔赶走,包叔叔那几晚,就和儿子包军睡。凌阿姨和范阿姨,两个姐妹就睡在一张床上,说话一直说到天亮。范阿姨说到动情处,就止不住地哭。凌阿姨觉得她活这么大,身世堪称不幸,十分同情她,便也陪着流泪。两个人抱在一起,眼泪流到了一起。
许多人都说,要是凌阿姨不是死于非命,如果她在死之前有充分的时间安排自己的后事的话,她一定会让包叔叔答应,在她死后,娶范阿姨为妻。同时她也一定会努力说服范阿姨,让她答应,嫁给包叔叔。她会向她细陈包叔叔的种种好处,要她相信,他除了个头略矮一点,除此之外,几乎是个完人。相貌好,为人好,有地位,而且还会做菜。如果凌阿姨临终尽力撮成,也许包叔叔和范阿姨真会成为一对。
可是,生活常常会让人们感到意外,始料未及。谁都不会想到,包括范阿姨自己,以及包军,任何人,都不会想到,她竟然会和包军相爱,并怀上了他的孩子。
包叔叔神色很庄重。范阿姨则非常拘谨。他们在钟表店负责人安排下,在钟表店楼上的小仓库里会面,要好好谈一谈。
包叔叔不知道怎么开口。他几次清了清嗓子,给人的印象是,他终于要发话了。但他终究还是没有说。范阿姨呢,她当然不会主动开口。她埋着头,拘谨地坐着。她惶恐地等候发落。
钟表店负责人说,范某某,今天包领导来找你,什么事,你一定清楚。你要老实交代,把问题说清楚。坦白从宽,抗拒从严!
包叔叔打断了他,不让他往下说。包叔叔不愿意像审犯人一样跟范阿姨说话。他非常怨艾地看着她,说:“是真的么?”
范阿姨抬起头,她看到了包叔叔的目光。她不知道他问这句话是什么意思。是指什么?是说她和包军的关系,还是指她怀孕?她点了点头。因为两样都是真的。
她在包叔叔的眼睛里,看到了痛苦和绝望。他痛苦绝望的眼神,让她心里十分难受。
“为什么?”包叔叔不像是在问具体的什么人,倒像是在问苍天,问命运。
屋子外面的雨越下越大了。范阿姨从窗口能看见市河。河里一条船都没有,只看见雨点密密麻麻地落在水面上,让水面看起来那么皱,那么慌张。她在雨声里回忆,向包叔叔叙述了许多发生在她与包军之间的事情。她以一种充满柔情的语调,轻声地回忆着。看得出来,她完全沉醉在这种回忆里了。她变得不再拘谨了,她很平静。她仿佛不是属于现在的,她属于过去,她就像雨点一样,零碎地,却是义无反顾地扑向过去。包叔叔在这个老姑娘的脸上,看到了一抹红晕。不,她已经不是老姑娘了,她已经猛喝下一罈爱情之酒。她虽然已经年近四十,但少女般的初欢,燃烧着她的心。
她回忆道,最初,她并没有爱上他。作为他的师傅,她所看重的是要他好好学习技术。她认真地教他,希望他也能够认真地学。但是,包军很快就对钟表里的机械世界不感兴趣了,甚至是厌倦。
他这样子令她很是担忧。他不好好学怎么行呢?他既然进了钟表店工作,也许就是一辈子和钟表打交道了。他非但不能厌倦,反而应该喜欢。他应该对钟表着迷。每当打开一只表壳,看到里面一个个精细的齿轮,看到它们优雅而从容的转动,就应该感到兴奋。摆弄它们,应该是快乐和幸福的。他还没有满师,还刚刚开始学技术,就已经厌倦了,那怎么行呢?以后的日子很长很长,他怎么过下去呢?
他一定是还没有投入进去,他还没有体会到钟表给他带来的快乐。她想,也许,等他产生了兴趣,他就会真正爱上这一行。她于是暗自决定,一定要帮助他,一定要想方设法引导他,真正走进钟表的世界里去,真正爱上这一精细的行当。
他有时候叫她“师傅”,有时候则叫她“范阿姨”。在他看来,她是温和的,甚至是谦恭的。他对她一点都没有敬畏感。不过渐渐地,他发现她有时候也挺固执。比方说要他打开一只表,让他把几个零件拆下来换掉,她一点都不含糊。当他觉得厌烦,推说明天再干的时候,她不同意。她显得很有原则。
有一天他突然发现,她的手特别好看。手上的皮肤,又白又细腻。手指头匀称,虽然并不修长,但每一根都是那么干净光洁。尤其当它们摆弄钟表的时候,这双手看上去真是好看极了。他呆呆地看着,没有想到,一双女人的手,会是如此动人。他就提出来,能不能让他摸一下她的手。
她感到意外。她的脸腾地红了。她看上去想要立刻将自己的手藏起来,不让他再看。但是,她只是将手缩了一下,并没有拿走。拿到哪里去呢?放进自己的口袋里,还是藏到桌子底下去?她将手握成拳,只是将手指头藏起来。
他的手很放肆地伸过来,要捉住她的手。她把他挡开了。
“好好干活!”她说。
他不听她的,他坚持要摸一下她的手。“摸一下再干活!”他说。
她犹豫了一下。她的犹豫,被他注意到了。因此当她起身要走开的时候,他敏捷地将她的手拉住了。
“你放开!”她板起脸,甩掉了他。
他被她严肃的表情和剧烈的动作吓住了。他呆呆地站着,不知道怎么办才好。
看着他傻傻的样子,她笑了。在她眼里,这个十七八岁的毛头小伙子,既有点坏,又很傻,非常有趣。
她坐下来,问他:“你为什么要摸我的手?”
他的脸重新活泛起来,他说:“因为它好看。”
“好看就要摸啊?”她说。
他呆呆地说不出话来。
她主动说:“好吧,就让你摸一下吧。不过,你今天要把这只表弄好!”
让他摸一下她的手,最初是作为对他的一种激励的。他把她的手抓过去,放在手心里,另一只手很轻、很温柔地抚摸着它。看着他认真陶醉的样子,她的心里涌起了一股暖融融的感觉。仿佛他轻柔地抚摸着的不是她的手背,而是她沉睡了近四十年的处女之心。
此后,他经常以不肯干活,来换取她的手。似乎她的手,是世上一件最有趣的玩物。他抚摸它,手心、手背,以及一根根手指头。当他无比陶醉地摸她的手时,她总是装出一副漫不经心的样子,眼睛看着别处。同时,催促他快点摸完,以便快点干活。
很快他就不满足于只是摸她的手了。他开始摸手腕,并一寸寸地向上延伸。她总是要阻止他,不让他得寸进尺。但最后总是失败了。当然,胜败也要怎么看。如果说她以此换取了他的认真学技术,那么胜利者反倒应该是她。
当他提出要抱一抱她的时候,她哭了。她无法说清自己当时的感受。她也不知道自己为什么会哭。她只是突然想哭了,很想哭,她就让自己哭了。
她曾经很有意思地对钟表店负责人深有怨意。她认为,要不是钟表店负责人经常不在店里,那么在她生活中也许就不会发生这样的荒唐事。可恨的是负责人每天下午,几乎都要谎称出去开会,或者说是去进货,而躲到一户人家家里去打麻将。店里只留下她和包军师徒两人。
看见她哭了,包军有点慌张。他胆小得就像一个小姑娘。如果这时候他强行将她抱住,她一定不会反抗。可他哪里敢啊,他希望她立刻不要哭,但他没有任何方法让她不哭。
她埋在自己的胳膊里,哭了几声,流了一点儿泪,觉得心里很舒畅。她很快就不哭了,不想哭了。但她并不将头抬起来,她还是埋在自己的胳膊里,埋在她自己制造出来的黑暗中,埋在她熟悉得不能再熟悉的自己的芳香中。她觉得这样很舒服,很快乐。
她这样埋着头,却似乎能看得见他的表情。他吓呆了似的在一旁坐着,他想扶她坐正了,却不敢动手。他想劝慰她几句,又不知道怎么说。
后来她抬起头来,对他说:“还不干活啊!”
她引导他来到楼上,就在楼梯口,在库房的外面,她对他说:“好吧,你抱吧!”
他们面对面站得那么近。她的身体很饱满。他的心乱跳起来。他仿佛能听到,自己的心跳得就像木楼梯上的脚步声。好像有一个人在咚咚咚地上楼来。
他转过脸,向身后看了一眼。她吃吃一笑,说:“看什么,没人的!”
他抱紧她之后,她也将他搂在了怀里。她抚摸了他的头,他的头发乱蓬蓬的。她恍然间觉得,他是她的一个孩子,她的儿子。要是她二十岁结婚生子,那么她的儿子也真差不多这么大了。他很瘦弱,她摸到了他肩膀,有些嶙峋。她觉得自己真的很像是一位母亲,胸怀坦荡,拥抱着自己的孩子,内心充满了崇高和幸福的感觉。
他的头钻进了她的怀里。他的脑袋很会钻,它在她的胸口乱钻。她衬衣的纽扣不知什么时候被解开了,他用头拱她的乳房。最后他把她的一颗奶头含进了嘴里。他用力地吸,以致她担心,要被他吞下去了。
连续一个星期,包军天天在母亲的遗像前下跪。包叔叔除了命令他这样做,似乎也想不出更好的惩罚办法了。而对包军来说,下跪挺不错。虽然膝盖很痛,但内心却平静了。家里谁都不说话,在极度的安静中,他的思绪飞扬。他回忆着他和范阿姨之间的种种细节。这绵绵不绝,就像窗外秋雨一般的回忆,让他经常忘记了膝盖的疼痛。
就在包叔叔和她见过面之后,那天晚上,范阿姨在市河里淹死了。她被发现,捞上来的时候早已经断气了。雨已经停了。尸体被放在路灯下的泥水里,直挺挺地躺着,肚子大得像是怀了三个孩子。围观的人们刚刚吃过晚饭,有些人看着看着,就转过身对着市河呕吐起来。
消息传到包家,包叔叔长叹了一口气,说出了“罪有应得”四个字。
那天晚上,包叔叔睡了一个好觉。他已经很久没有睡得这么好了。醒来之后,他决定今天的早饭不吃泡饭了,而要给全家每个人下一碗面。面里不仅放了猪油、酱油和小葱,而且还有浇头。浇头是一个荷包蛋,还有一些榨菜。面下好了,却独不见包军出来吃。端端和小咪分别去他的房间敲了门,让他快点儿起来吃面。最后仍不见他出来,包叔叔就亲自去把他的房门推开了。
里面没有包军。他在桌子上留了一封信。他说,他走了,也许再也不会回到这个家里来了。他让他们不要伤心,因为他没有死,他不会去死。他只是到一个很远很远的地方去了。他让他们不要找他,他肯定他们找不到他的。他请他们原谅,他背井离乡,也是出于不得已。他已经无脸再见家人,无脸再在这个镇子上生活下去了。他希望他们忘记他,就当从来也未曾有过他这么一个儿子和弟弟。他祝他们身体健康、心情愉快、工作顺利。最后他说,他把母亲的遗像带走了。他请包叔叔另外再去照相馆放大一张母亲的照片挂在家里。
大家抬头看时,果然发现凌阿姨的像没有了。墙上悬挂着的,只是一个空镜框。
包叔叔不允许端端和小咪去找包军。他狠狠地说,就当他死了吧!
轮船码头在镇子的最东头,汽车站在最西边。宋可可得到消息之后,在汽车站转悠了一下午,希望能够遇见包军,以便把他劝住。汽车站上来来往往的人很多,就是没有包军。宋可可想,他一定已经走了。他一定是坐最早的一班车离开这里的。现在,他说不定已经坐上了火车。他身上有钱么?他的钱够他在外面花几天呢?宋可可去问检票员,有没有看见包军?他是坐几点的车走的?是去了上海还是苏州?检票员说他不认识包军。宋可可就向他大致描述了包军的长相。检票员摇摇头,表示一点儿印象也没有。
傍晚宋可可来到轮船码头。这里每天只有三个航班经过。一艘去上海,一艘去杭州,一艘去苏州。它们通常都是中午时分抵达小镇。傍晚时分的轮船码头,几乎没有人,萧条极了。宋可可坐在码头上用来系缆绳的石墩子上,看着宽阔的江面。江面上驶过的,只是一些拖轮,以及像海船一样两头高高翘起的木船。拖轮一艘连一艘,装着满满的货物,吃水都很深,甲板几乎与水面持平了。大木船则像神话里的船只,在发亮的水面上漂过,似乎要漂到月亮里去。他茫然地看着轮队和大木船慢悠悠地驶过,屁股底下,感受到了石墩子的凉意。
他从码头的厕所里出来时,看到石墩子上坐了一个人。他怯怯地走近,才看清楚这个人是包叔叔。
二十多年后,青藏铁路通车之前,宋可可出差去青海格尔木。他非常意外地在那儿遇见阔别了二十几年的包军。他简直不敢相信这是真的。包军以前皮肤很白,嘴唇鲜红,目光清澈,就像一个女孩子。可在格尔木看见的包军,却与当地人没有什么两样了。如果包军没有认出他来,宋可可是无论如何也不会想到眼前的这个人竟然会是包军。那时候离家出走之后,包军先是到宝鸡混了几年。混得很艰苦,甚至在铁路沿线拾过几个月荒。“但挺宽心的,挺快活的。”包军说,在宝鸡待了几年,就不再想家了。至少是很少想到他那个遥远的家了。即使偶然想起,也是一闪念,很快就不想了。后来他又去甘肃漂泊过一段时间。最后到格尔木,一住就是十几年,一直住到今天。他现在是格尔木很有名的人物,开了好几家饭店,还有一家歌舞厅。宋可可听出来,他现在很有钱。他还说,只要有钱,在哪儿都一样。他让宋可可不要小看格尔木,“格尔木什么都有!”他很自豪地说。
他请宋可可喝酒。宋可可以为,在青海就得喝青稞酒。但包军却拿出来五粮液。他的酒量真好,两瓶五粮液,宋可可只喝了半玻璃杯,其余都是他喝掉的。对于这二十多年来家里的情况,包军一点都不知道。宋可可希望他能问一问,他是很愿意详细告诉他的。但是包军似乎没兴趣。他只顾了喝酒,他还提出要和宋可可划拳。宋可可说不会划,他就要教他。宋可可几次主动提起包军家里的情况,提到包叔叔和小咪(宋可可没提端端),他都像没听到一样。他像是早已经变成了另外一个人,已经不是包军了。或者说,他就像是失去了从前的记忆。二十多年前的生活,仿佛彻底在他的记忆中被抹去了。他只有现在,只有格尔木,只有饭店、歌舞厅,只有格尔木欢乐沸腾的生活。
奇怪的是他还能认出宋可可。这总算说明,二十多年前的过去,在他的脑海中,毕竟还是有着一丝痕迹的。
包军离家出走之后不久,小咪就考取了江苏省锡剧团。这就意味着,她从此要离开小镇,到南京去了。这一去,以后也不会再回到小镇上来了。她回来做什么呢?她即使回来,也只是来演出。演出结束,就匆匆地又要走了。
小咪考取江苏省锡剧团,镇上觉得很荣幸,在人民桥,镇子最热闹的地方,镇团委和镇妇联联合挂出了大红的横幅:热烈祝贺包农同学光荣考入江苏省锡剧团!镇上的人民群众也很引以为自豪。有许多人家,从楼窗里支出一根竹竿,竹竿上挂出了国旗。因为小咪考取了省锡剧团,小镇呈现出一派喜气洋洋的景象。
包叔叔这几天情绪比较不稳定。他的脸上,有了更多的笑容,嘴巴几乎一直是咧开的。镇上不管什么人,遇见了他,都要向他表示祝贺。他呢,显然很开心,嘴咧得更大了。不过,若是碰到比较熟识的人,他笑着笑着,就突然哭了。眼泪无法掩饰地淌下来。有时候,边流泪,边开怀大笑。他的感情比较复杂,悲喜交集。当然喜是主要的。他为什么喜,为什么悲,为什么亦喜亦悲,人们都是很容易理解的。
他特意跑到钟表店去,买了一只上海产的宝石花牌女表,送给小咪。他在钟表店里,从店负责人手中接过手表的时候,手颤得很厉害,差点儿表都拿不住。
钟表店里的人,是更加能够理解包叔叔为什么会这么激动,为什么没说几句话,眼泪就在脸上纵横了。那时候包军一直坐的凳子上,现在坐了一个女青年,眼睛大大的,忧郁地看着包叔叔。
宋可可的一颗心深深地陷入了绝望。应该说,小咪考上了省锡,他也是为之高兴的。他看到人民桥上的横幅,看到一些人家的楼窗口为小咪而挂出来的国旗,他感到骄傲。他感到他是更有资格骄傲的。因为他与绝大多数的小镇人,应该是有区别的。区别在哪儿呢?他和小咪的关系是不一般的。
那么,他们究竟是什么关系呢?这么深入地一想,他就感到一颗心在往下沉。事实上他和她什么关系也没有。她即将成为省里的一名演员,她将从此在南京生活了,她将变成一个南京人。和她比起来,他有什么呢?他是服装厂整理车间里的一名工人,整天和女人们一起钉纽扣、打纽洞,给衣服和裤子锁边。他也许会一辈子这么干下去。他只能一辈子待在小镇上。上班、下班,在女人堆里默不作声。慢慢背驼了,头发白了,最后光荣退休了。他会娶一个什么样的女人?他能娶到一个本厂女工,已经是不错了。而小咪,她在遥远的省城,她也许过一阵子就会出名了,到各地演出,甚至到中南海汇报演出。机会巧的话,还会出国,去坦桑尼亚、埃塞俄比亚、赤道几内亚等国家为非洲朋友表演,然后载誉归来。总之她的前途一片光明。像她这样的人,会成为他的妻子么?嫁给一个小镇服装厂整理车间的男工,就是她自己答应,人民群众也不会答应。宋可可自己也不会答应。
他感到极度的自卑。如果现在小咪从对面向他走来,他一定不会见她。他会闪身躲进小弄堂里,等她走过了再出来。
由体育老师带领的一队中学师生,举着彩旗,敲锣打鼓,招摇过市,为的也是热烈祝贺包农同学考入省锡剧团。当这队师生经过宋可可身边的时候,他感到世界闪耀着白光,世界同时喧嚣不堪。他感到自己两腿发飘,连路都走不稳了。
宋可可没有去汽车站给小咪送行。那天端端向单位请了假,要去送妹妹,她问宋可可:“一起去么?”他摇了摇头,怔怔的什么话也没有说。
但是晚上,他一个人到汽车站去了。晚上的汽车站,所有的门都紧绷绷地关着。只有那幢职工小楼还亮着两扇窗。一个白天特别喧嚣拥挤的地方,到了晚上见不到一个人影,这时候,它会显得特别的怪异,甚至凄凉。风很大,它似乎在绕着汽车站打转。无论站在哪个角落,都感觉到风吹得特别强劲,也特别冷。宋可可于是走到公路上,向着南京的方向,一个人走。月亮升起来了,它的光是很冷的,照在沥青路上,发出很亮的反光。小咪是清晨坐车前往南京的。此刻,她一定早就到了南京。南京是一个什么地方呢?它像一条河吧?小咪进了南京,就像一条鱼进了大河,摇一摇尾巴,就再也寻不见她了。
他沿公路走了很远,一直走到好几里外的窑港桥。桥很高,他站在上,扶着桥栏,低头看桥下面宽阔的江水。江水在月下跳跃着细碎的银光。桥上很高,却感觉不到有风。风不知什么时候停歇的。
一连几天,他吃过晚饭,就出去了。他一个人沿着公路走,向着南京的方向,一路走过去。第一次的时候,他走到窑港桥,在桥面上站了一会儿,就回家了。后来,他越走越远。过了窑港桥,继续往北走。走出去有多远,他自己也不知道。走到后来,他只是觉得自己的脚在动,两条腿机械地向前跨。他以为,这样往前走,总是在靠近南京。走一步,南京就近一步。他的内心,因此感到一些安慰。
他越走越远,以致后来,回到家里已经是后半夜了。他的父母难得一致地逼问他,夜里究竟是去什么地方了?他们神色凝重,眼睛是满是担忧和不信任。他们有足够的理由怀疑他一个人深更半夜是出去做坏事了。因为镇上经常发生这样的事,有人夜里出去做贼,有人则守在灯泡厂女工下班的路上,专门尾随那些单个上夜班的女工。当宋可可告诉他们,他只是去公路上独自行走,锻炼身体时,他们自然是不能相信的。
这天吃过晚饭,宋可可的父母决定要跟他一起去公路上走。他们要他走给他们看。他们要亲眼看一看,他究竟是不是真的去公路上走了,究竟走多远,才会半夜返回家中。
他们跟在他后面走。他越走越快,他们很快就跟不上他了。还没到窑港桥,他们就走不动了。他们喊他停,停下来,他不理他们。他只顾往前走,很快就在他们的视野中消失了。
宋可可的父母一致认为,他们的儿子,一定是有了什么病,神经不太正常了。他们吃夜饭的时候,就把门关上了。他们注意着宋可可的一举一动。当他向门口走去的时候,他们就追上去问他:“到哪里去?”他说:“出去走走。”他们英勇地挡住了门,不让他出去。
后来,他从窗子里翻了出去。半夜他回家的时候,他的父母还都没有睡。他们每人披着一件旧棉袄,坐在家里等他。见到他回来,母亲就哭了起来。父亲呢,则态度暧昧地说,明天要带他到医院去看看。
第二天一早,他比平时早一个小时起床,早饭也不吃,就去上班了。他决不去医院,他知道自己没病。车间门还没开,他就蹲在门外的过道里。后来端端来了。她看见他,很是诧异。她问他:“今天你怎么来这么早?”他仍然蹲着,不站起来。她于是也蹲下来,问他:“早饭吃了么?”他没有回答她,只是两行眼泪滚落了下来。
端端其实早就发现,宋可可黑了、瘦了。“你病了么?”她轻声问,声音里充满了爱怜。她很快去厂外买了一副大饼油条和一杯豆浆,给他吃。她用她喝茶的杯子,盛了热豆浆给他喝。他先喝了一大口豆浆,感到一团温暖从喉咙进去,通过食道,很快进入胃里,舒服极了。到其他女人都来车间里上班的时候,他的大饼油条和豆浆也差不多吃完了。
上班铃响了没多久,宋可可的父母就到车间里来了。他们两个人都在腰里系了一根皮带,看上去杀气腾腾的。其实只是为了御寒。他们一进来,宋可可的脸色就变了。端端一眼就看出来了。所以当宋父过来要拉走宋可可的时候,她把他挡住了。
所有的女人都行动起来,像保护地下党一样护着宋可可,不让他被他父母带走。宋父显得很暴躁,他乱挥手臂,看起来是要打宋可可,事实上却打到了别人。据马阿姨讲,她的一只眼睛都被打痛了。她用唱戏的声调喊痛,喊得大家都笑了起来。
宋可可的父母,刚进来的时候,还相当团结。但后来他们就相互埋怨起来。当着这么多外人的面,他们你指责我,我指责你,还相互骂了起来。他们吵骂到最后,宋父表示他不要宋可可这个儿子了。说完他就紧一紧腰里的皮带,拂袖而去了。
宋母这时候有点尴尬,她显得那么孤立,没有人理会她。她对宋可可说:“走,跟我回家去!”宋可可在女人们的保护之下,躲在安全的角落里,没有理睬他的母亲。宋母提高了嗓音,问道:“你说,回不回去?”
大家的目光都投向了宋可可。 “回不回去?”宋母厉声问。宋可可摇了摇头。
宋可可下班回家,父母不在家。门上的锁被换掉了。不要说打开,他的钥匙连塞都塞不进去。他在门口呆呆地立了一会儿,就去公路了。他在公路上走,走到窑港桥再返回家里的时候,门上的锁已经打开了。
但是父母不开门。他们在屋子里面,就像没听到敲门声一样。宋可可先是敲门,后来叫了几声“姆妈”。一样的效果。他们对他不理不睬,也不开门。
他就在家门口蹲下来。他走得有点累,而且饿了肚子。
每个路过他家的人,都要走近来看一看他。有人还会问他:“你怎么啦?你蹲在门外面做啥?”
更有热心人,会帮他喊门。敲几下,喊几声。然后问他:“你爸爸妈妈到底在不在里面啊?”
他不愿意再蹲下去了。他知道父母是不会再开门了。
他慢悠悠地一个人在街上晃。每当走过一盏路灯,他就看到自己的影子由长变短,变成最短;然后再由短变长,变得很长。
不知不觉地,他走进了一条窄弄。他这才知道,他是在向包家走去。
这天晚上,他在包家住下了。
包家以前五口人,现在只剩下包叔叔和端端两个了。宋可可走进包家,抬头看了一眼墙上挂着的凌阿姨。他发现,凌阿姨对他微笑了一下。她的微笑,让他感到温暖。
他睡在包军的房间里。他一向喜欢蒙头睡觉。但他在被子里闻到了一股难闻的气味。非常难闻。这不就是人们常说的“狐臭”么?以前,他可一点都不知道包军有狐臭。他再也无法蒙头睡觉了。他只得把头放到被子外面。否则的话,他要喘不过气来了。
但是不用被子蒙住脑袋,他睡不着。他觉得不安全。说出来好笑,他怕鬼。如果有鬼,那么用被子将自己彻底盖住,鬼就拿你没办法了?它不会掀掉你的被子?鬼毕竟是鬼呀,它即使不掀被子,也会钻进你被窝里来的!
脑袋在被子外面了,他的听力变得出奇得好。睡到半夜,他听到一阵幽咽咽的哭声。他很害怕,心咚咚乱跳。这谁在哭?他的耳朵就像猫狗的耳朵一样,在黑暗中警惕地转动。但哭声却没有了。哭声总是在他不注意的时候出现。是凌阿姨在哭么?她悬挂在客厅的墙上,脸上的微笑没有了。她愁苦起来,悲切地啼哭。包军离家出走,她也一定知道了吧?死去的人是全知全能的,她也一定知道小咪去南京了。小咪进了省锡剧团,凌阿姨一定是高兴的。但她有点想她。她不能天天看到她了。既然鬼神是无所不能的,那么凌阿姨在想小咪的时候,可以飞到南京去看她呀。
晚餐包叔叔烧了泡饭,还有他做的糖醋萝卜。宋可可觉得好吃极了。包叔叔选的是胡萝卜,一小块一小块,都用刀刃轻轻地打上网格,这样就入味了。糖醋的味道,非常鲜美。宋可可夹一块夹一块,吃了很多萝卜。吃泡饭他吃得呼噜噜响。
夜里包叔叔和端端都起来上了一趟厕所。宋可可也觉得尿急。这都是因为吃了两大碗泡饭的缘故。但他决定憋到天亮,因为他不敢起来小便,他怕鬼。他钻在被窝里,用被子紧紧裹着身体,就觉得比较安全。他能听出来,包叔叔和端端的脚步声是不一样的。包叔叔走路很响,仿佛故意用拖鞋在地上拍打。啪啪啪啪。端端则是轻轻地,像一只猫在走路。男人都是站着小便的,包叔叔也是这样。所以他小便的时候,尿的声音很响。
他听到端端小便之后,倒了一杯水喝起来。她喝水的声音,在寂静的夜里就像一只小青蛙在轻轻地叫。他也感到渴。他们都吃了很多糖醋萝卜,吃得嘴里很咸。
第二天,宋可可坐在端端的自行车后面上班,下班。从包家到服装厂,几乎要穿过大半个镇子。一路上,他非常不愿意遇见熟识的人。其实在小镇上,所有的人都是熟识的。他不愿意见到的,是那些会跟他打招呼的人。他坐在端端的自行车后面,人家跟他打招呼,那多尴尬啊。那些人看看他,又看看端端,不怀好意地笑了。
在包家吃过晚饭之后,包叔叔说:“你爸爸妈妈今天还不让你回家么?”包叔叔让端端陪宋可可一起回家。“人总是要回家的,”他对宋可可说。
坐在端端的自行车后面,宋可可的内心似乎不再那么忐忑了。端端大他五岁,她在他心目中,就是一个大人。她身材较为高大,言行之间,早就没了一点儿孩子气。她就是一个地地道道的大人。她带着他,在小镇的暮色中穿行。嘀铃铃,她不时按一下车铃。仿佛他们是和这清脆的铃声一起在小镇的石板街道上往前滚。想到回家,他很有些紧张。如果让他一个人回去,他似乎没有这个勇气。他坐在端端的后面,就不再那么恐惧了。他甚至想伸出手臂,将端端的腰揽住。如果他在后面搂着她的腰,并且把头靠在她的后背上,他就一定会感到更加安全。
“端姐,”他颤颤地喊了她一声。
她回了一下头,问:“怎么啦?”
她猜出了他的心思,安慰他说:“你别怕,回去就好了。过了一天,他们的气消了。哪有父母永远不让孩子回家的!”
家里的灯亮着,但他父母就是不开门。端端敲门,喊道:“叔叔,阿姨,开开门!”
她不知喊了多少遍,里面还是一点动静都没有。隔壁人家倒是都被惊动了。他们走出来,问端端:“你是谁呀?”有的则说:“是可可呀!你没有钥匙么?”还有的则帮他们一起叫门。然而不管怎么样,里面始终没有反应。
住在包家的日子里,宋可可仍然每天晚饭后都要到公路上去,向北走,走上几里路,或者十几里路。沿公路走一走,似乎成了他的习惯。在外面走走,吹吹风,呼吸一下冰凉的空气,是一件很舒服的事。晴朗的夜晚,月亮很亮,月光把大地照得银亮一片。他自己都感到奇怪,他一个人走在旷野里,怎么一点儿都不怕?为什么在屋子里会那么害怕呢?难道鬼都躲在屋子里么?
明天就是星期天了。快下班的时候,端端问他:“可可,跟我去南京看小咪,去不去?”
他觉得太突然了。他不知道自己是激动还是紧张,心儿狂跳起来。“我们向单位请一天假,明天去,后天回来,好不好?”端端说。
晚上,他们兴奋地准备着。包叔叔汆了三十只油饨,二十只要带去给小咪。小咪在家的时候最喜欢吃。包叔叔说,二十只油饨小咪当然吃不掉,但是,她可以送给锡剧团的同事吃。“让大家都尝尝!”
宋可可不知道该带什么东西给小咪。他直到上床睡觉,还在想。终究还是想不出。最后他决定不想了,他决定了,什么都不带给她。因为在他看来,送什么东西给她都是不合适的,她都不会要。再说了,他也确实没什么东西。他有什么呢?
星期天一早,他们每人背了一只包,坐上了开往南京的汽车。端端拿的那只包比较大,但并不重。里面是她为小咪翻的一件丝棉棉袄——是用棉毛衫做面子和夹里的,是贴身穿的那种,非常柔软。宋可可的包里,是二十只油饨,还有其他一些东西。
宋可可很少坐车。他第一次坐汽车,是跟父母回老家奔丧。那一年他的奶奶死了。他第一次坐车,晕车晕得一塌糊涂,趴在车窗口吐得肠子都要吐出来了。因此对他来说,坐车是和呕吐紧紧联系在一起的。那是一种非常深刻的记忆。这次,是他第二次坐汽车。因此上车前,他就有了恐惧。他非常担心会像上一次那样吐得不可开交。他因此早饭都没怎么吃。
上车的时候,端端让他靠窗坐,他也就没客气,很听话地在窗口坐下了。他想,到时候如果吐的话,这样方便些。
他一路并没有吐。只是确实也不舒服。端端看上去一点问题都没有,她不停地跟他说着话。她不是猜测小咪在南京的生活怎样怎样,就是说着车间里的一些事儿。她还说到包军。她说她几乎每晚做梦都要做到他,但她却不敢在包叔叔面前说。因为包叔叔不愿意提到包军。她非常担心包军在外面是不是能混下去。她甚至怀疑,他是不是已经死了。说这些的时候,她眼圈红了。她是包军的姐姐,但她的口吻,却像是在说着自己疼爱却不争气的儿子。
“你怎么啦,脸这么白?”
宋可可相信自己的脸一定很白。他能感到自己的脸非常凉。全身都很冷。
南京非常远,汽车开了六七个小时才到。下车的时候,宋可可觉得自己一点力气都没有。他仿佛是在水里行走,步子发飘。宽阔的街道,高大但光秃秃的树,让他感到自己十分渺小。他发现,自从到了南京,从汽车站里挤出来,端端也变得沉默寡言起来。而她一路上不停地说着话。现在她突然不说话了。她背着鼓鼓囊囊的牛仔布做的包,里面装着带给小咪的棉袄,她的头发被风吹得有些乱。她看上去是那么风尘仆仆,又是那么与这座城市格格不入。
在车上,宋可可始终感到不舒服。下了车,被冷风一吹,他的胃不再像刚才那么难受了。他突然感到饿了。时间已经是下午两点多,他突然感到饿,就马上非常饿了。他对端端说,他饿了。
端端也饿了。他们于是进了一家店,每人要了一碗鸭血粉丝汤,另外要了一笼汤包。两个人埋着头,吃得狼吞虎咽的。
宋可可第一次出远门。他第一次到这么大的城市。城市之大,之喧嚣,让他觉得十分恍惚。他吃饱以后,这种恍惚的感觉更强了。他不能肯定自己现在是在什么地方,为什么要来这地方。他甚至无法判断自己是不是在做梦。
他跟在端端后面,向公交车站走去的时候,他突然想,自己会不会飘起来,像一张风中的废纸一样,飘起来,越飘越高,最后在高空中打几个旋,就不见了?
他们倒了几次车,问了很多人,最后到达的地点,竟然是南京市锡剧团。南京市锡剧团和江苏省锡剧团,完全不是一回事,是两个单位。而且是两个相距遥远的单位。
等他们终于摸到省锡的时候,天已经暗下来了。
并且,门卫老头告诉他们,里面一个人都没有。剧团昨天出发去南通演出了。他们来看小咪,小咪却不在南京,她去了南通。
宋可可心里说不出是什么滋味。他感到一切都虚假极了。这个城市,这个时间,这个地点,这个事件。一切都是那么的不真实。他站在省锡剧团大门外,向里张望,看见里面黑咕隆咚的,不像一个真实的世界。
两个人都有点呆。他们也不说话,只是站在剧团大门外,听着风呼呼地从他们耳边一阵阵吹过。
“你们是她什么人啊?是包农的什么人?”门卫老头把脑袋从窗子口探出来问。
端端说:“我是她的姐姐。”她指指宋可可说:“他是包农的弟弟。”
宋可可觉得奇怪,她为什么要说自己是包农的弟弟呢?事实上,他比包农大呀。
门卫老头说:“你们来看她,不先写封信么?剧团经常要外出演出的,经常不在家的。”
“你们吃晚饭了么?”他很关心地问。
端端和宋可可商量后决定,他们不吃晚饭了。他们肚子里,鸭血粉丝汤和汤包还没有完全消化。他们显然也没有心情再去吃什么晚饭。他们站在锡剧团大门外,既不走,也不说话。
门卫老头真是个好人。他居然答应让他们两个就在小咪的宿舍里住上一夜。他让他们进了大门。他拿了一只手电筒,将他们引导到小咪的宿舍。在打开宿舍门的时候,他有点不放心地问:“你们真的是姐姐和弟弟么?”
端端把带来的二十只油饨分了八只给门卫老头。她自己吃了一只。宋可可不要吃。他什么都不想吃,他一点也不饿。他感到很累,他在小咪的床铺上躺下了。
宿舍里一共有四张床。宋可可刚在小咪的床上躺下,端端就说:“你睡另外的床吧!”
“为什么?”宋可可说。
端端说:“小咪知道了会生气的。”
他觉得自尊有点受挫,懒洋洋地起来,到离这张床最远的那一张床上躺下了。
端端说,小咪在家里的时候就特别不愿意别人睡她的床。她说有一次,包军在她的床沿坐了一下,她很生气,最后把床单洗了。
宋可可躺下以后,觉得睡意袭来了。耳边端端的话,越来越轻越来越远了。
“你不刷牙了呀?”端端走近他问。他睁开眼,看见她对他微笑着。他翻了一个身,又睡了。
半夜,宋可可醒来,发现端端和他挤在同一张床上。床很窄,他是被她挤醒的。她的身体非常绵软,并且有一股温热的香气。他动了动,确定自己不是在做梦。“你醒了?”他听到了她的声音。她说得那么轻,那么温柔。她的脸和他靠得那么近。他听到她的呼吸。她嘴巴里吹出来的热气,吹到了他的脸颊上、耳朵上。他感到痒痒的。
她抚摸了一下他的脸。然后,她在他的脸上亲吻了一下。她的嘴唇接触到他脸颊的时候,他感到自己的身体里有一个声音在呼啸。
他翻过身,将一条腿压在了她的身上。
他们的嘴唇粘在了一起。
当她解开自己的上衣,将他的手拿过去,放在她胸脯上的时候,他感到她的乳房是那么的肥大而柔软。他想起了她家里曾经养在铝制脸盆里的红茶菌。它也是这么柔软的么?红茶菌和乳房,在黑暗中膨胀,越来越大,很快将全部世界覆盖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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