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艺审美分类创造·语言艺术
文学艺术是以语言
或其文字符号为物化手段的一种艺术形式。首先,语言艺术因以语言为构造形象的媒介物质,所以语言艺术的形象具有间接性的特点,而要达到直接性的效果,则须通过欣赏主体的经验体会加以补充和再创造。德国美学家莱辛在《拉奥孔》里,把文学作品的语言称为“人为的符号”,以区别于绘画的线条、颜色等“自然的符号”。人为的语言符号,诉诸人的听觉,适宜于叙述在时间先后承续中的动作,但无法造成直观的视觉形象,所以,文学的形象是间接性的形象。虽然如此,语言的描述却可以通过作用于人的听觉,启发人的想象,唤起经验的联想,调动起人的思想感情活动,产生如临其境、如见其人、如闻其声的效果。那些形象性强,感染力大的作品,可以使人出神入化,心身置于其中,随作品的意向而动,或拍案叫绝,或掩卷叹息,发生种种喜怒哀乐的情态活动。这是语言艺术的魔力,如果没有这种魔力,人们便不会那样去追求文学的欣赏了。
其次,因以语言为媒介,语言艺术在表现内容上有容纳的广阔性和再现现实的巨大潜力,甚至可以对生活的各个领域及人物的内心世界在连续的时间运动中加以展现。用语言来反映现实生活,由于它可以顺着时间的一定次序,描述生活在时间中的持续发展,并且可以把这种描述扩及到实存和幻想的空间环境当中,以至于人的内心世界当中。所以,文学在形象表现上几乎很少受到时间和空间的限制。这比之于绘画的画面停留在一瞬间,戏剧只能局限在舞台的有限范围内,无疑地是具有特殊长处的。莱辛说:“诗的范围较宽广,我们的想象所能驰骋的领域是无限的。诗的意象是精神性的,这些意象可以最大量地、丰富多彩地并存在一起而不至互相掩盖,互相损害。而实物本身或实物的自然符号却因为受到空间和时间的局限而不能做到这一点。”这是很准确的分析,它揭示了以语言为表现材料的文学各类体裁的表现特长。
第三,语言艺术因其以语言为媒介,所以具有明确、细腻表达思想情感的特有表现条件。各类艺术的表现中心都是处在现实关系中的人,特别是人的思想感情。为此,各种艺术都在长期的历史发展过程中,创造了许多表现手段。使人的内心世界可以诚于中而形于外,借艺术化了的姿态、动作、旋律,生动地表现出来。可是,虽然如此,就表现内心世界的明确、清晰性来说,任何其他艺术语汇,都不可能达到语言艺术的这种程度。所以如此的原因在于:语言是思想的直接现实。因而用语言来表现思想感情,最能接近思想感情原本状态,所以可使这种艺术表现达到特别明确清晰的程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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