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艺美学研究·叙述
文学创作的基本表现手法之一。在西方的音乐表现中先有叙事歌曲,后有叙事曲,亦各采用相应的叙述手法。在文学中指作家对作品中的人物、事件和环境所作的概括性的说明和交代。叙述的作用是:介绍人物的身世、地位、经历、事迹,人物与人物之间和人物与环境之间的联系;记述事件的发生、发展过程与交代事情的前因后果,使读者概括地了解事件的来龙去脉和全貌。因此,在叙述中包含着人物、事件、时间、地点、原因及结果这些必不可少的要素。
叙述的方式有多种多样。清代刘熙载的《艺概·文概》把叙事分为十八种“叙事有特叙,有类叙,有正叙,有带叙,有实叙,有借叙,有详叙,有约叙,有顺叙,有倒叙,有连叙,有截叙,有豫叙,有补叙,有跨叙,有插叙,有原叙,有推叙,种种不同。惟能线索在手,则错综变化惟吾所施。”现代则把叙述的方式分为顺叙、倒叙,插叙等三种。顺叙亦称正叙。作者按照事件的发生、发展过程来组织材料,按照时间的先后顺序来进行叙述,使事件的首尾连贯一气、结构层次清晰。这是叙事性文学作品中最常见、最简便和最自然的叙述方法。
倒叙亦称“倒插笔”。是指作者不按照时间和事情发生发展的先后顺序,而将某些发生在后的情节部分或结局先行提出,然后再回转来叙述发生在先的情节。这种倒叙并非将整个事件完全倒置而逆行叙述,常见的方法只是把事件的结局或某个突出的片断提到开头先行叙述,以造成悬念,掀动波澜,跌宕起伏,增强艺术感染力。
插叙是指作家在叙述主要情节线索时,暂时中断所叙线索而插入另一件事,以使情节更为曲折地展开,多方面地展现人物性格,进而深化作品的主题,丰富作品的内容和思想。
叙述的这几种方式常常与描写抒情、议论等手法交错使用、以便将所反映的各个侧面组成一个生动、有机的整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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