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艺审美分类创造·文学语言
专指文学家用来塑造艺术形象的语言。是文学作品形式的要素之一,包括人物语言和叙述语言两类。文学是活生生的艺术图画,是人们审美意识的物化形态的集中表现。而文学语言则是描绘人生图画的特殊工具,是集中传达人们审美意识的物质手段。文学语言在作品的构成中居于特别重要的地位。正是在这个意义上,高尔基把语言称为“文学的第一要素”、“文学的主要工具”,人们也据此把文学称为语言艺术。
为适应文学描绘的需要,文学语言突出地要求具有高度的形象性的表现能力。文学语言高度的形象性主要是由文学基本特性决定的。文学以形象的形式反映社会生活,具有具体感性的特点。这就要求作为其物质手段的文学语言,充分发挥语言的指物性的特性,在表象性与概念性的矛盾统一关系中,尽可能使表象性居于主导地位,使文学语言在语言结构的总体上,突出地呈现出反映客观事物的形象特征。文学语言的形象性,还涉及准确、鲜明、生动的问题。这“三性”,是一切书面语言的共同要求。但是文学语言的准确、鲜明、生动,有别于其他书面语言,特别不同于理论语言。文学语言的准确性,是与形象描绘联系在一起的。语言不准确,艺术形象就会失真。文学语言的鲜明性,是与反映生活内容和表现思想感情的确定性相联系的。这种鲜明性,主要体现为对艺术形象的特征描绘得极其突出,使艺术形象产生强烈的艺术效果。文学语言的生动性主要表现在,它能使作为符号的文字变得活泼而且动人。
文学语言是一种抽象的符号,本身并无直观性。但是,它又是一种特殊的符号,一旦触动人们的视觉,即能引起奇妙复杂的生理和精神反应,在人们想象的世界里,间接地构成鲜明的视觉形象。因而,文学形象必然存在着某种不确定性,或者说更具有潜在的丰富性。文学语言的这些特点,使得作为语言艺术的文学成为一种最自由、最富有表现力、最带普遍性的艺术种类。
文学语言的风格属于整个文学风格的一部分。文学语言是文学风格最直接的外在标志,也是文学风格的基础。凡是风格成熟的作家,他们作品的语言都是具有独特风格的。文学语言风格的表现范畴有:从词汇的选择上,有朴素与华丽的语言风格;从语言表达方式上,又呈现出隽永、明朗、冼炼、缜密和飘逸等风格;从语言感情色彩上,又有沉郁和诙谐之分;从语言气势上,也可鉴别出豪放与婉约语言风格的差异。文学语言的风格,主要是由作家的个性决定的。不同作家的个性,决定着他们在使用语言过程中,会选择不同词汇,运用不同的表达方式,表现不同的感情色彩,呈现不同的气势,从而使他们的语言体现不同的风格特点。
学习和丰富文学语言的途径,一是要“向人民群众学习语言”;二是“要从外国语言中吸收我们所需要的成份”;三是“要学习古人语言中有生命的东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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