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文艺美学要略·学说与流派·文笔
文指有韵之文,笔指无韵之文。在汉代王充《论衡》中就有好几处“文” “笔”两词同时出现,已经初步认识到文笔作为两类作品的不同特点,如: “文笔不足类也,不能举奏”。但更多的是用“文”来指一切文章, “笔”指作为工具的笔或文人的文章所用的笔法,并不用指一类作品。直到南朝才正式分为文、笔。刘勰在《文心雕龙·总术》中说: “今之常言,有文有笔。以为无韵者笔也,有韵者文也。”他的《文心雕龙》第六篇至第二十五篇论“文笔”,六至十五为文,十六至二十五为笔,就是根据形式上有韵、无韵来区分的。这个分法与当时声律论的兴起有关。范晔在《狱中与诸甥侄书》中谈音律问题时就说:“手笔易差,文不拘韵故也”。他们都还不能从文学性质上加以区分。梁元帝萧绎的《金楼子·立言》中,把“吟咏风谣、流连哀思”之作称为“文”,而把“不便为诗”的阎纂, “善为章奏”的伯松之流所作称作“笔”,已经抓住了文学表达情感的本质,把抒情、文彩、声律和谐三者综合起来作为对文学的要求,在对文学特征的把握上大大进了一步。有些人认为萧绎只是从形式上立论,把他视为形式主义理论而评价过低,因而也不能正确理解我国古代“文笔说”所达到的真实水平。在文学理论发展史上,对文学特点的认识往往是与文学艺术形式上的发展日趋完美紧密相关的。郭绍虞认为,文笔之分,正是形式主义文学(主要指汉赋)发展的结果。正因为文学形式主义的发展,才使理论家认清了文学的特点。所以,要注意把艺术作品中的形式主义看作与文学理论中对文学特点的认识区分开来。
在对文笔的认识发展中,还值得一提的是颜延之,他在文笔之外,又提出言。在颜之前, “言”的含义很模糊。颜以为“笔之为体,言之文也,经典则言,而非笔,传记则笔而非言。”范文澜解释道:“直言事理,不加修饰者为言;言之有文饰者为笔,如《左传》;有文饰而又有韵者,为文。”把笔与言加以区分,比笔与文的区分在当时更为重要,因为它要把一切不属于文学的东西从文章中剔除出去,是文学思想的一个进步,但却不为时人重视。
无韵之作为笔,有韵之作为文,这种文笔之分,在唐代初期还比较流行,到唐宋古文运动兴起后,古文家强调古文,反对骈文,文笔之分遂不受重视而渐趋衰歇。到了清代阮元,为了提倡骈文,才把文笔说重新提出来。文笔之分,其实质是对文学对象、范围的界定,是它体现了对文学本质特征认识的程度。对我国古代文学的发展有重大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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