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艺美学研究·文艺的民族形式
在民族发展历史中形成的、适合于表现该民族特定生活内容的艺术的构造方式和表现手段。文艺的民族形式是由内容决定的,并受不同艺术类型所独具的特点所制约。文艺的民族形式是渗透着民族内容的形式。不应把民族形式孤立地简单地归结为某种民族语言或某一民族惯用的艺术构造方式和表现手段。脱离开民族生活内容就无法解释文艺的民族形式。因为艺术离不了人民的习惯、感情以至语言,离不了民族的历史发展。强行把民族形式跟民族内容割裂开来是不对的。
文艺的民族形式作为民族历史经验的一种概括,又具有一定的稳定性、保守性。一两千年以前出现的民族形式,到现在人们仍旧可能喜欢它,并加以继承和发展。一般地说,文艺的民族形式的构成因素是民族语言和该民族所固有的艺术的构造方式、表现手段等。民族形式的构成因素具有深远的历史渊源,它是在本民族长期的艺术发展中形成的,而且世代相传,在不断加工、锤炼中固定下来,从而保持了一定的稳定性。没有这些构成因素,就谈不到艺术的民族形式。例如近体诗作为中国诗的一种民族形式,萌芽于魏晋,成熟于唐代,宋、元、明、清代代相传。它的字数、 句数、平仄、对偶、押韵等规则已作为诗的样式固定下来,有很大的稳定性。
民族形式的诸构成因素本身不是目的。在艺术创作过程中,这些因素都从属于思想内容的表现。当某种民族形式已经妨碍了新时代的生活内容的表现时,人们就会抛弃旧的形式,按新的生活内容的要求创造出新的民族形式来。例如“五四”时期,传统的文言形式妨碍了新的生活内容的表现,于是被抛弃,而适应科学、民主和个性解放的时代精神的白话文学应运而生,并终于发展成为新的民族形式。由此可见,民族形式虽有较强的稳定性,但也不是固定不变的。民族形式总是要跟着时代的步伐而发展着、变化着。民族形式的不断革新是艺术发展的必然规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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