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艺美学研究·文艺的民族风格
指民族的独特性在文艺作品总的格调上的反映。在长期的历史发展过程中,一定的民族形成了区别于其它民族的、相对稳定的社会生活条件和独特的文化传统,以及特殊的民族心理和民族语言。在此基础上,就产生了区别于其它民族的独特的审美要求和审美理想。一定民族的独特的审美要求和审美理想反映到本民族的作家、艺术家的创作中,就会使本民族的作家、艺术家的作品在总的格调上带有相同或相似的特点,从而形成了本民族的艺术作品的独特风格。
世界上有多少个发展了的民族,就会有多少种不同的民族风格。法国启蒙时代作家伏尔泰说:“从写作的风格来认出一个意大利人、一个法国人、一个英国人或一个西班牙人,就象从他面孔的轮廓,他的发音和他的行动举止来认识他的国籍一样容易。意大利语的柔和和甜蜜在不知不觉中渗入到意大利作家的资质中去。在我看来,词藻的华丽、隐喻的运用、风格的庄严,通常标志着西班牙作家的特点。对于英国人来说,他们更加讲究作品的力量,活力和雄浑,他们爱讽喻和明喻甚于一切。法国人则具有明彻、严密和幽雅的风格。”中华民族的文艺风格则以质朴、自然、深沉、蕴藉著称于世。就中华民族所包括的各民族来说,也由于各民族所处的地域、所过的物质生活、精神生活不同,特别是审美要求和审美理想各异,而形成了多种不同的民族风格。一般地说,北方各民族的文艺风格更粗犷、豪放、劲健,南方各民族的文艺风格则更委婉、秀美、清新。民族风格不是僵死的,一成不变的,它随着时代的变化而变化。
民族风格是一个民族文艺成熟的标志。不是本民族的所有作家都具有民族风格,只有那些站在时代的前列,代表着民族精神,真实而正确地反映本民族生活的作家、艺术家所创造的作品,才可能具有民族风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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