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艺美学研究·人物的做什么与怎样做
恩格斯于1859年5月18日致斐迪南·拉萨尔的信中阐述的文艺美学思想。拉萨尔的剧本《弗兰茨·冯·济金根》,在人物性格描绘上失之抽象。他借口反对“恶劣的个性化”,把人物变成“时代精神的单纯的传声筒”。恩格斯对拉萨尔反对“恶劣的个性化”的主张表示肯定。当时流行的人物性格描写上的“恶劣的个性化”是在理论和实践上倾向堆积人物的个性,而不去揭示人物的阶级属性和社会本质,用恩格斯的话说,这是一种“纯粹低贱的自作聪明”,同时也是“垂死的模仿文学的一个本质的标记”。但是,反对“恶劣的个性化”,并不等于不去表现人物的个性。恩格斯指出,在人物性格的描绘方面, “我觉得一个人物的性格不仅表现在他做什么,而且表现在他怎样做”。恩格斯在这里指明的文学要表现人物的“做什么”与“怎样做”,实际上是确立了既反对“恶劣的个性化”、又防止把人物变成“时代精神的单纯的传声筒”的美学实践原则。
恩格斯在这里所讲的“做什么”,主要是指叙事性文艺作品中人物的一般行为目的、行为过程、行为状况,其中包括人物的职业特点、工作性质、生活方式等等。这些外在的表现形态,对于人物的性格描绘是极为重要的。然而,人物的“做什么”,仅具性格描绘的初级品格,是属于第一层次的东西,因此还不足以显示人物的个性特点。 “怎样做”则是指文艺作品中人物以独特的思想、心理、动作、作风、动机、感情等体现出来的某种普遍性的社会本质,在更深的层次上表现人物内心世界的丰富多样性。恩格斯说明,只有既写出人物“做什么”,又写出人物的“怎样做”,即把“做什么” 与“怎样做”结合起来,统一起来,才能真正地完成人物性格塑造的任务。一个作家在描绘人物性格过程中,仅满足于面面俱到地罗列人物所做的事,而不去揭示人物内心世界的具体特征,其结果会使人物性格流于平庸,无法恰如其分地刻画人物的个性。
恩格斯在阐述人物的“做什么”与“怎样做”这一重要的文艺美学思想的同时,作为具体实践原则, 他还指出, “从这方面看来,我相信,如果把各个人物用更加对立的方式彼此区别得更加鲜明些,剧本的思想内容是不会受到损害的”。恩格斯针对拉萨尔的《弗兰茨·冯·济金根》,说他最喜欢济金根和皇帝之间,教皇使节和特利尔大主教之间的几场戏。因为在这几场戏里,拉萨尔把世俗的受过美学和古典文学教育的、在政治上和理论上有远见的使节同目光短浅的德国僧侣诸侯加以对比, “从而成功地直接根据这两个人物的有代表性的性格作出卓越的个性刻画”。用对立、对比的方式描绘人物性格,有利于相似性格和对立性格的相互区别,彼此映衬,使个性更加鲜明和突出,并能更好地表现人物的“做什么”与“怎样做”。恩格斯提出的描绘人物性格的这一原则,对塑造各类文学典型具有普遍的指导意义,同时也为开展科学的文学批评提供了方法论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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