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文艺美学要略·学说与流派·任性而发
为了反对明代诗文创作中的复古主义流弊,公安派袁氏三兄提出了“性灵说”的创作理论。袁宏道在《叙小修诗》中说的“任性而发”就是这种创作理论的纲领。 “任性而发”强调的是“见从已出”, “率性而行”,实质是强调表现自我的真实。在自我中又是自我的“性”,即自我的心灵最重要。这是他审美实践的信条,也是评诗论文的标准。他们以推重其弟袁中道的诗,因为那些诗“大都独抒性灵,不拘格套,非从自己胸臆流出,不肯下笔。”自己胸臆的标志是“情”,袁宏道强调真情、真声,反对粉饰蹈袭,他特别欣赏小修诗中的疵处,因为正是这些疵处显示了诗人的本色。他认为流传于闾阎妇人孺子中的《擘破玉》、 《打枣竿》之类,虽是无闻无识之人所作,但因为是真人们作的“真声”,因此历久不衰,为人传唱。 “任性而发”这种理论观点在当时最大的意义是对诗歌表现性情真实的强调,把真实作为取得艺术美的前提条件,这无疑是正确的,特别在明代复古文风很盛的时候,更显出“任性而发”这种创作理论的进步性。 “不效颦于汉魏,不学步于盛唐,任性而发,尚能通于人之喜怒哀乐嗜好情欲,是可喜也!”这就是袁宏道反复强调的理论中心。
“任性而发”是对创作主体性的推重, 也是对创作的独创性的张扬。因为各人有各人的性,只要各人使自己的“性”“信口而出,信口而谈”,不拘格套,独抒己见,就可以避免创作上的雷同,就会显示自己的真面目,这就是所谓审美的独创性。独创性是离不开主体的创作个性的,没有个性,也谈不到独创性。 “任性而发”就是企图通过创作个性去实现文艺创作上的独创性,这也是有道理的。但就这种理论的实质来说,把人的主观的“性”看作文艺的第一源泉,这却是唯心的,实践起来,使文学日渐脱离现实。三袁中的袁中道死得最晚,他虽然没看到“性灵说”的有害影响,但是,也不得不承认,“性灵说”提出之后, “境无不收,情无不写,未免冲口而发,不复检括”,并颇有感慨地说: “而诗道又将弊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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