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国文艺美学要略·人物·莫里哀
莫里哀(Moliere,1622—1673),原名若望·巴蒂斯特·波克兰(Jean Baptiste Poqu-elin),法国古典主义喜剧作家、戏剧活动家。出身于资产阶级,父亲是宫廷裱糊师。从小酷爱戏剧。其父要他学法律,继承他的商业,而他却选择了戏剧为终身事业。他自组剧团在巴黎演出。失败后,又随流浪艺人到外省巡回演出,并从事创作,一生共写成喜剧三十七部。其喜剧的讽刺矛头直指教会、贵族和资产者,具有鲜明的反封建反教会的特色和强烈的民主主义精神。他的喜剧虽然是在古典主义诗学的规范下创作出来的,但他对古典主义的某些美学教条采取独立的立场,在许多方面突破了古典主义的陈规旧套,从而具有鲜明的现实主义精神。他的喜剧创作对欧洲喜剧的发展有深远的影响。
莫里哀的喜剧理论观点主要见于《<伪君子>序言》和为了反驳沙龙人物对他的《太太学堂》的攻击、指摘而写的两部喜剧作品《<太太学堂>的批评》、 《凡尔赛宫即兴》中。莫里哀十分强调和重视喜剧的现实性、真实性和社会功能。他认为喜剧是“一面公众镜子”,在这个镜子里照出了种种“一般”的而非个别的、 “风俗”性的过失和毛病。喜剧要反映现实,面向现实。喜剧的生命在于真实。剧本要“形象逼真”, “照自然描画”,不能一味“追求奇异,抛开真实不管”。喜剧人物必须和实际人物相像,如果大家对他所写的人物看不出是“本世纪的人”,那就完全没有效果。演员的表演要真挚、自然,接近日常生活,而不能夸大,追求效果,与实际生活相距很远。他认为喜剧具有与悲剧不同的特殊的教育作用:“一本正经的教训,即使最尖锐,往往不及讽刺有力量,规劝大多数人,没有比描画他们的过失更见效的。恶习变成人人的笑柄,对恶习就是重大的致命的打击。”他坚决反对古典主义戏剧体裁的等级划分,抨击当时流行的所谓悲剧优于喜剧的偏见,认为创作好的喜剧要比创作悲剧难得多,因为“使正经的人发笑不是一件容易的事”,因此喜剧完全有资格与悲剧一样登入艺术的殿堂。关于戏剧批评的标准,他认为衡量作品优劣,不能依据某些僵死的规矩、法则、成见,而要以常识、真实、实际效果为准。要看是否合乎常识、人性,是否能使人感动、喜欢,得到教益。如果谈论作品的好坏,不是“看它对我们所起的作用”,而是要看亚里士多德、贺拉斯的法则是否允许, “正象一个人,吃到一种上等酱油,还要翻翻《法兰西食谱》这本书,看照上面的方子,是不是还是好的”,那就十分荒谬了。
莫里哀的喜剧理论的突出特点是尊重时代、忠于现实、 面向群众,反对迷古,泥古,抛弃一切美学教条,表现了鲜明的民主主义和现实主义的倾向。他的许多精辟的见解,对于今天的戏剧创作仍然有一定的现实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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