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文艺美学要略·人物·李东阳
字宾之,号西涯,茶陵(今属湖南)人。天顺进士,官至吏部尚书兼文渊阁大学士。立朝五十年,门生众多,以宰臣地位领袖文坛,是明七子前反对“台阁体”的大宗派,“茶陵派”首领。著有《怀麓堂集》,内有《诗话》一卷。
由于处在“台阁体”与七子的历史转变过程中,其文学主张亦带有过渡的色彩,既有因袭“台阁体”的一面,亦有倡导宗唐复古的一面。他不满以点缀升平为能事,且又雍容典雅、平庸呆板的“台阁体”,但其加以纠正的正面主张却不是从现实出发,而是极力提倡以唐为法,以杜为宗。在此同时,又简单否定了唐以外各个时代诗歌的成就。他的宗唐宗杜,并非学其以诗反映现实生活,而仅是从形式着眼,对唐诗的尊崇也在音律节奏方面。他在《诗话》中说: “唐诗类有委曲可喜之处,惟杜子美顿挫起伏,变化不测,可骇可愕,盖其音响与格律正相称,回视诸作皆在下风。然学者不先得唐调,未可遽为杜学也。”从这出发学杜,自然只得皮毛,不得其神髓。李的形式主义宗唐法杜的观点,直接影响了七子的复古主义理论。王世贞说: “长沙(李东阳)之于何(景明)、李(梦阳),其陈涉之启汉高乎。”李东阳创作上讲“法度”, “得于心而发之乎声,则虽千变万化,如珠之走盘,自不越乎法度之外”,七子则侈谈“法度”。但李虽力主宗唐法杜,却反对机械摹拟,这与七子的复古模拟论又有所不同。
另外,李东阳论诗,也有一些精辟的见解。其一,他强调诗歌创作中音乐美的重要性,认为原始诗歌的产生最初是与乐合而为一的。“乐始于诗,终于律。”诗是乐的歌词,歌词不能离开“乐”而存在。对“诗言志、歌永言,声依永,律和声”作了进一步发挥和阐述。其二,他继承了柳宗元关于诗不同于一般哲理文章的见解,并作了进一步的论述,认为“诗与文不同体”, “诗与文各有体,而每病……不能相通”。诗与论说文不同在“畅达情思,感发志气。”这较好地说明了诗与文的区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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