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文艺美学要略·人物·李大钊
,字守常。河北乐亭人。伟大的马克思主义者,中国共产党的创始人之一。他是中国最早以马克思主义观察、分析中国社会和中国革命的伟大先驱者。他一生主要从事政治经济学研究,从事革命活动。在他的著述中没有专门的美学理论,文艺问题也极少涉及。
他的文艺审美观,只能从他的政治思想和社会历史观中分析出来。第一,他认为美总是对社会人生有益的事物。凡是和劳动、工作、创造联系在一起才是美的,相反则是丑的。所以,劳动生产者、为社会创造财富的人是美的,他们“都能靠着工作发挥人生之美”,而那些不劳而获的寄生虫,坐享其成的有闲阶级则是丑的。这种美丑的区别, “也是光明与黑暗两界的区分”。第二,美是同牺牲精神和高尚人格联系在一起。优美与崇高二者相比,李大钊认为崇高更美。他说: “人生的目的,在发展自己的生命, 可是也有发展生命必须牺牲生命的时候。因为平凡的发展,有时不如壮烈的牺牲足以延长生命的音响与光华。绝美的风景,多在奇险的山川。绝壮的音乐,多在悲凉的韵调;高尚的生活,常在壮烈的牺牲中。”第三,就文学而言,它的美与不美,关键不在于是否在形式上的标新立异,比如用白话写新事实,叙述新人物,罗织新名辞等等,而在于是否扎根于社会现实的生活之中,表现“真爱真美的素质”。因此, “我们所要求的新文学,是为社会写实的文学,不是为个人创名的文学;是以博爱心为基础的文学,不是以好名心为基础的文学;是为文学而创造的文学,不是为文学本身以外的什么东西而创造的文学。”
总之,李大钊的文艺审美观,是他的社会历史观密不可分的一个部分。他以一个革命家的眼光看待自然、社会、人格的美丑问题,把美与真与善溶合为一。他的审美观恰好是他为了民族解放和共产主义理想而献身的牺牲精神和崇高人格的自我描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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