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文艺美学要略·人物·林语堂
,原名玉堂、和乐。福建龙溪人。现代散文家、小说家、学者。1919年留学哈佛,后转入德国莱比锡大学研究语言学,获哲学博士学位。1922年回国,先后在北大、北京女师大、厦门大学等处任教,主要作品有《剪拂集》、 《我的话》、 《暴风雨中的树叶》、 《大荒集》、 《语堂文集》。
林语堂小学、中学、大学读的都是教会学校,其后又出国留学,因此深受西方文化的熏陶。他称自己“发掘出了西方文化的优美与荣华”,大部作品也是用英文写作的。在美学观点上,林语堂接受了克罗齐艺术即表现的观点,并选择了克罗齐的美学著作。就这样,他借助西方文化反观中国传统,找到了中西文化的契合点:道家精神。他在《生活的艺术》中指出,道家主张用审美的眼光来享受生活,使中国人把生活艺术化。他研究中国文化,强调道家审美理想对中国人民的审美意识与中国文学发展作出了积极的贡献,大讲中国文学的非功利性和幽默的色彩,中国人的达观精神,热爱生命善于享受悠闲的人生态度,而这些与西方的艺术即表现即直觉、艺术无目的的理论是一致的。在林语堂看来,“性灵”说强调艺术的个性化, “闲适”说则强调生活的艺术化,合起来就是他所理解的艺术即表现,表现即艺术。于是他在中西方审美思想中找到了建构自己审美观的支点:非功利、幽默、性灵、闲适。
1929年10月,他为自己辑译的《新的文评》一书作序,比较系统地表达了他的观点。其主要框架是克罗齐的表现说,也引证了王充、刘勰,袁枚等人的有关论述,强调了文学自成目的,反对用道德标准来衡量艺术, “除表现本性之成功,无所谓美,除表现之失败,无所谓恶。”主张发挥文学表现的个性,要求打破格律,反对过分琐碎的技巧分析。
后期,在《生活的艺术》中开始用“人格”联结“道德”,解释他的“艺术与道德功用无关”与“艺术须与人生真义接触”之间的矛盾,指出“一种艺术品的特殊性质是艺术家的人格的表现,艺术只有在这种限度内才和道德发生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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