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艺审美分类创造·古典舞
是一种古代流传下来的在一定时期内认为是正宗或典范的舞蹈样式。
古典舞具有历史的内涵。在世界历史的进程中,舞蹈和其他艺术样式一样,伴随着社会生产和经济的发展,从分散的民间舞逐渐走向典范的古典舞。每一个发达的古代文明民族,都有独特的古典舞蹈样式。在欧洲,芭蕾作为正宗的古典舞统治了西方舞台几个世纪;在东方,充满浓重的宗教色彩的印度的古典舞与宗教密切相关,饱含着神秘的意义,因而在世界各种古典舞中独具一格,分成婆罗多、卡塔克、卡塔卡利、曼普里、奥蒂西、库契甫迪六大派系,其中以卡塔卡利最为悠久;在受到中国古代文化很大影响的日本,宫廷雅乐(乐舞)历经一千二百多年,作为历史遗留下的活文物保存至今,成为古典舞的现代遗存。可见,古典舞是古代文明发展的一种产物,它的产生过程也是一种正宗的民族文化产生的过程;在不同的历史条件下,古典舞又具有不同的内容和风貌,但不论古典舞多么千差万别,有一个共同的特征,那就是它是民族与历史的一种本质的艺术结晶。
古典舞还具有典范的意义。在历史的变迁和时代的更替中,古典舞经过了历代专业舞蹈家的整理、加工、改造,在艺术形式上日臻完善;同时,在古典舞的形成中又不断吸收借鉴其他民族和地区的舞蹈,通过这种概括和换取,古典舞逐渐成为一种纯粹的艺术,成为一个时代的代表性舞蹈,并且具有自足的系统。一般古典舞都有各自严谨的动作规范和完整的训练体系,例如芭蕾的手位、脚位和足尖技术;印度卡塔卡利舞的眼神、手姿等,一招一式无不循规蹈矩;在编排上,古典舞也有一定的程式,同时,古典舞大多拥有丰富的经典之作。这些都作为传统被历代艺术家继承、补充着,并且奉为正宗。当古典舞成熟为具有完整自足的结构功能时,它便是一个相对稳定的有机体,既能消化吸收外来舞蹈成份,调整自身的内部结构,又能对其他舞蹈发生影响,但它总是能保持自己最本质的艺术特征,对现代社会产生永久的魅力,这便是古典舞的生命力所在。
中国“古典舞”一词,是1950年由欧阳予倩提出的, 当时指京剧、昆曲中的舞蹈。1960年出版了《中国古典舞教学法》,这是一套在传统的戏曲舞蹈的基础上,借鉴芭蕾训练体系初步形成的古典舞教学法,其特点是手、眼、身、法、步融为一体,讲求内在的意蕴,具有鲜明的中国风格。在几十年的教学和实践中,成功地创作了许多优秀的古典舞蹈和古典舞剧,如五十年代的《宝莲灯》、 《小刀会》、《剑舞》、 《春江花月夜》;八十年代的《金山战鼓》、《醉剑》等。
由于中国古代舞蹈自宋元戏曲兴起之后逐渐走向衰落,其中部分被戏曲吸收,中国古典舞因而没有完整地流传到今天,所以,中国古典舞现仍在复归、构建和完善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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