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文艺美学要略·学说与流派·复社
明朝末年出现的进步政治社团与文学团体,成员大多是东林党人。明末统治阶级内部斗争激烈,这种斗争主要表现在东林党人与宦官魏党的对立。熹宋天启末年东林党的张溥、张采(时称娄东二张)首先发起,组织复社,后来,其中部分成员又组织过几社,规模声势浩大,但不久便出现分化。作为政治结社的复社,反对宦官专权,抵御清兵入侵;作为文学团体的复社,打着“复古”的旗号,主张文学为现实政治斗争服务。明末诗坛上最有成就的诗人陈子龙(1608—1647)是复社的主将,也是力主复社文学主张的代表者。
陈子龙的文学观点可以用其《佩月堂诗稿序》中的两句话来概括: “情以独至为真,文以范古为美。”他认为,诗歌创作在格调方面宜于法古,而在寄寓方面是要有独创:“盖诗之为道,不必专意为同,亦不必强求其异。既生于古人之后,其体格之雅,音调之美,此前哲之所已备,无可独造者也。至于色彩之有鲜美,丰姿之有妍拙,寄寓之有浅深,此天致之工,各不相借也。”因此,他抨击当时的林南英为代表的豫章派,也反对标举竟陵派观点的张岱,而对前后七子有所肯定,认为前后七子“其功不可掩,其宗尚不可非”。但是,也非一味盲从前后七子,而是有继承,有批判,有发展,比如他也不满于前者“摹拟之功多,而天然之资少。”更为主要的是,他不是为学古而学古,而是要求文学为当时的政治斗争服务: “夫作诗而不是以导扬盛美,刺讥当时,讬物联类而见其志,则是《风》不必列十五国,而《雅》不必分大小也。虽工而余不好也。”为此,他要求发扬“发愤著书”说的传统,提倡写“甚深之思”, “过情之怨”。这一激烈的文学主张既是对传统诗歌的继承,更是对传统诗歌的突破。其文学为现实政治服务的主张,对近代黄遵宪和南社文人影响较大。
与其文学主张相一致,复社的文人还身体力行,将自己的满腔忧愤注入于诗文创作之中,写出了不少思想艺术性较高的作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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