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艺美学基本理论·行为美
行动作为中显示的美,标志着行为主体的完美实现程度,是社会美见之于实行过程的确证。在具体表现中,小到举止动作,大到护国卫民,在不同时代都与善的规范相联系。
行为美与心灵美是相通的,密不可分的。行为美是道德上善的高度自觉,在今天就是要发展和完善社会主义人与人之间的新型关系。这种关系的基础是坚持实事求是,说老实话,办老实事,做老实人。
每个不同岗位上的人,应当忠于职守,有强烈的群体意识和集体荣誉感,出色完成自己的工作任务,努力为社会主义现代化事业作贡献。社会劳动分工中,要干一行爱一行,认真学习技术、业务,勤勤恳恳做好本职工作。要按科学规律办事,不说大话、空话、假话,要注意同志间的友爱和团结,互相尊重,互相信任,互相学习。在待人接物中,要彬彬有礼,有良好的言谈举止。要尊敬老人,尊敬师长,尊敬父母,尊重妇女,保护儿童,帮助残疾人,平等待人。
严格意义上的行为美,不仅指的是一般合乎道德的思想行为,而是一种人格的崇高和伟大。它鲜明地表现着一个人以社会整体利益为己任,无论在什么情况下,都以社会利益为重。
社会主义的行为美,要求人们在公共生活中要特别注意遵守公共秩序,讲究文明礼貌,自觉爱护公共财物,保护环境和资源,履行个人对国家和社会的义务。为自己的自由去妨碍社会的安定、发展和大多数人的自由,其行为不是美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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