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国文艺美学要略·人物·高乃依
皮埃尔·高乃依(Pi-erre Corneille,1606—1684)法国剧作家,法国古典主义戏剧的创始人。出身于资产阶级家庭,父亲是律师。故乡卢昂是当时法国戏剧活动的中心。中学毕业后学习法律,并从事律师职业达二十多年。写有剧本《熙德》、 《贺拉斯》、 《西拿》、《波利厄克特》等三十余部。其中《熙德》成就最大,是法国第一部古典主义悲喜剧。写有理论著作《论戏剧的功用及其组成部分》、 《论悲剧以及根据必然律与或然律处理悲剧的方法》、 《论三一律,即行动、时间、 地点的一致》等,对古典主义悲剧的美学原则进行了系统的阐述。
高乃依认为悲剧的基本特征是表现“能够引起强烈的情欲,并表现出心灵中情欲的冲动与天职的法则或良知的要求形成对立的题材”。他不同意亚里士多德按剧中人物身份、地位的高低尊卑来划分悲剧与喜剧,强调悲剧与喜剧的区别应在于“题材条件”处理的不同,即行动本身的高尚与卑下:“悲剧的题材需要崇高的、不平凡和严肃的行动;喜剧则只需要寻常的、滑稽可笑的事件。悲剧要求表现剧中人所遭遇的巨大的危难,喜剧则满足于对主要人物的惊慌和烦恼的摹拟。”高乃依十分重视悲剧的道德净化、感化、陶冶作用。他发展了亚里士多德的“净化说”。他不仅认为悲剧应该产生恐惧、怜悯之情,而且进一步说明悲剧是怎样以怜悯和恐惧为手段来净化情欲的,既避免后果,更消除原因,真正实现悲剧的道德目的。关于三整一律,高乃依反对把它当做僵死的美学教条和限制自己的艺术才能及艺术个性的清规戒律,而主张根据时代、实践的需要,灵活地加以运用。
高乃依的悲剧理论的一个突出特点是具有创新精神。他反对泥古,反对把前人的理论当做万古不变的永恒法则而生搬硬套,也反对把古典主义的美学原则当作束缚自己艺术创造的牢笼,而主张按照时代的要求和创作实践的具体情况进行创新。他的戏剧创作忠实地实践了他的这些理论主张,从而奠定了自己在法国古典主义戏剧发展史上的杰出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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