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文艺美学要略·人物·黄宗羲
字太冲,号南雷,又号梨洲,浙江余姚人。其父黄尊素是东林党的重要成员,黄宗羲本人也积极参加过反阉党的斗争。明亡不仕,专门从事讲学和著述。著作有《明儒学案》、《明夷待访录》、 《宋元学案》、《南雷文定》、 《南雷文案》等数十种。
黄宗羲的文艺思想和审美意识有深刻的时代烙印。他反复强调“诗以道性情”, “凡情之至者,其文未有不至者也”。这种“至情”是“天地之元气”。他认为每到了厄运危时,天地闭塞,元气便鼓荡而出。 “阳气在下,重阴锢之,则击而为雷;阴气在下,重阳包之,则搏而为风。”这样就产生了最好的文章。所以,他认为“文章之盛,莫盛于亡宋之日”。
黄宗羲以对立面斗争的思想来概括文艺发展史的特点,对传统的儒家诗教是一种突破。黄宗羲从这种文学见解出发,给予民族志士(如宋末文天祥、明末张苍水等)的诗作以高度的评价,赞扬他们的诗是“诗史”。应当指出,黄宗羲所强调的“情”,实际上是指忠臣义士的“孤愤”,而不是那种“劳苦倦极,未尝不呼天”, “疾痛惨怛,未尝不呼父母”的“干啼湿哭”。在他看来,这是“俄顷消亡”的情,不是真情。
黄宗羲由于强调“情”的作用,因而他特别重视作家个人的品质,认为“人非流俗之人,而后其文非流俗之文”。这“非流俗之人”就是“事功节义”的君子。黄宗羲把“情”分为“一时之性情”与“万古之性情”。他说: “夫吴歈越唱,怨女逐臣,触景感物,言乎其所不得不言,此一时之性情也;孔子删之,以合乎兴、观、群、怨、思无邪之旨,此万古之性情也。吾人诵法孔子,苟其言诗,亦必当以孔子之性情为性情。”这种把历史的、具体的性情永恒化的见解,是一种形而上学的观点,表明黄宗羲的审美意识并未能超出儒家诗教的范围。但黄宗羲在这一问题上又往往是自我矛盾。他曾竭力反对明代“诗必盛唐”的拟古主义,指出“古今志士学人之心思愿力,千变万化,各有至处,不必出于一途”, “夫以己之性情,顾使之耳目口鼻皆非我有,徒为殉物之具,宁复有诗乎!”既然诗人不必“求之于古”,使自己的耳目口鼻成为“殉物之具”,那么又何必“以孔子之性情为性情”?由于黄宗羲不可能完全摆脱儒家传统诗教的束缚,因而他极端轻蔑新兴的民间戏曲、小说,主张将“时文、小说、词曲、应酬代笔,已刻者皆追板烧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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