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文艺美学要略·人物·黄遵宪
近代文学史上杰出的诗人,字公度,广东嘉应州(今梅县)人。光绪二年(1876)举人。历任驻英、美、日等国外交官,曾积极地参加戊戌变法运动,具有鲜明的进步倾向和强烈的爱国主义思想。在文学上,他与康有为、梁启超、谭嗣同等提出“诗界革命”口号,并积极地参与这一文学运动,取得最为突出的成就。著有《人境庐诗草》、《日本杂事诗》等。
黄遵宪的艺术思想是在变革旧中国封建传统,要求维新的现实斗争中产生的,因此在其艺术理论上他首先强调的是作家生活实践对作家创作的重要作用。他的《感怀》诗批评了世儒咬文嚼字、泥古不化的作风,认为要创造优秀的诗歌,就必须身体力行地投入到生活实践中, 因此而“识时”、 “通情”,获得丰富的美感认识,才能有不泥于古人的个人创新。 《感怀》中说: “儒生不出门,勿论当世事,识时贵知今,通情贵阅世。卓哉千古贤,独能救时弊,贾生《治安策》,江统《徒戒议》。”这一理论主张,成为“诗界革命”的先声。这种要求作家在实践中获得美感认识的创作理论在《人境庐诗草》自叙中,更被提高到艺术独创性的理论高度,他说: “诗之外有事,诗之中有人。”他认为自己的诗创作虽不一定能高于古人前贤,但也决不至泥古剽窃,其原因概在于“诗之外”的生活实践而得到的个体美感体验,进而在“诗之中”的个性表达。因此,他的艺术创新要求就和以往儒士文人所谓“点化”实则抄袭的作诗法有了理论和实践基础上的根本不同。这一不脱离生活实践的美学观也使黄遵宪在对待传统的问题上有正确的认识。他并不切断艺术传统的血脉,而是在其实践个性的基础上不拘一格地兼容并蓄。 《诗经》的比兴艺术手法,《离骚》和古乐府的内蕴风神,魏晋唐宋的风骨神韵,大家风范,“不名一格,不专一体,要不失乎为我之诗”,都是学习的榜样,如其所言, “诚如是,未必遽古人,其亦足以自立矣。”
要求语言形式的变革也是黄遵宪艺术美学思想的一个有机部分。艺术创新既基于生活实践中的个人审美体验,那么这个性化的表达就必有与之相应的语言形式,尤其因为在其审美体验中的资产阶级理想,因而黄遵宪“我手写我口”的主张,就成为他不脱离实践的美学观的必然产物。他认识到语言随时代变迁的客观规律,从小说戏曲中口语方言出现等现象,认识了文体的必然变迁;同时,他也在口语化的民歌中预见了新诗歌语言形式的艺术魅力。《山歌题记》说:“余离家日久,乡音渐忘,辑录此歌谣,往往搜索枯肠,半日不成一字。因念彼冈头溪尾,肩挑一担,竟日往复,歌声不歇者,何其才之大也!”民间歌唱的魅力正是他以手写口理论的动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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