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文艺美学要略·学说与流派·传神写照
东晋顾恺之提出的
命题。传神,传达人的精神风貌、个性特征;写照,画像。 “传神写照”强调的是绘画要能传达出对象的内在精神, 个性神情。
《世说新语·巧艺》记载:“顾长康画人,或数笔不点目精。人问其故。顾曰: ‘四体妍蚩本无关妙处,传神写照正在阿堵(这个)中’。”意思是说:人的四肢外貌不能传达其神情风貌(故曰“无关妙处”),只有眼睛才是传神的关键。
对眼睛的重视实际上也就是对“神”的重视,对不能深刻典型地传达对象的内在精神的“四体”可以不必过分注重,关键是选择最能传神的眼睛。这种对“神”的极度崇尚首先是与当时的哲学思想和人物品藻之风有关。中国哲学向来重神而轻形、南北朝时尤甚。嵇康《养生论》说: “精神之于形骸,犹国之有君。”这种哲学思维对“传神”的理论有深刻的影响。其次,魏晋盛行人物品藻,而以放浪形骸之外的精神风貌为尊,同样体现出重神轻形的倾向。
“传神写照”这一美学命题的最有启发意义的地方就在于:它提出了抓取人物的典型神情以刻划人物的理论。艺术表现的是对象的最富典型意义的内在精神、这就不能事无巨细地平均用力,而是致力于抓取富有典型性的细节,寥寥数笔而使对象的神情毕现。《世说新语》还记载了另外一则故事: “顾长康画裴叙则,颊上益三毛。人问其故,顾曰: ‘裴楷俊朗有识具,此正是其识具。看画者寻之,定觉益三毛如有神明,殊胜未安时’。”可见,富有典型性的细节并不限于眼睛,只要抓住每个人的特殊的个性,就可以达到传神的效果。同时,为了传神,在必要的时候可以用夸张等方法对对象进行艺术的处理,而不必拘泥于外在的形似。
在中国古典美学中,形神问题历来颇受重视,古人往往把神似放在远甚于形似的显要地位,这种理论与顾恺之的“传神写照”的美学命题有极大的关系。
上一篇:外国文艺美学要略·人物·伏尔泰
下一篇:文艺审美分类创造·传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