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国文艺美学要略·人物·浮龙·李
浮龙·李(VernonLee,1856—1935),英国文艺批评家巴格特(Violet Paget)的笔名。是“审美移情说”在英国的主要代表。著作有《美与丑》和《论美》等书。其中《美与丑》是她和汤姆生合著的,例证大半是汤姆生对自己在审美活动中生理和心理反应的内省和描写,理论上大半是浮龙·李的分析和总结。
浮龙·李对审美现象富于敏感而不擅长于逻辑分析。她根据汤姆生的自省和自己的观察所建立的理论是含糊的,而且前后是自相矛盾的。 《美与丑》中的看法很接近于谷鲁斯的内摹仿说,所不同的是,谷鲁斯更侧重内摹仿中肌肉运动的感觉,而浮龙·李更侧重内摹仿中情绪反应所涉及的内在器官感觉,如呼吸循环系统的变化之类。在这方面她吸收了当时流行的关于情绪的“哲姆士、朗格说”,认为情绪发动时身体器官上都要起变化,例如恐惧时面色变白,羞惭时面孔变红,欢喜时喜笑颜开。悲哀时愁眉流泪之类。她还认为, 采用哲姆士、朗格的情绪说,要有一个辨别美丑的标准:凡是对象能引起有益于生命的器官变化就美。能引起有害于生命的器官变化就丑。
在受到立普斯和谷鲁斯著作的影响之后,浮龙·李对于她早年在《美与丑》中所提出的看法作了一些修改。特别是在受到立普斯的批评之后,她放弃了“哲姆士、朗格情绪说”,承认审美的情感不能归结为各种器官运动感觉的总和,而接受了立普斯的移情说。她以“山的立起”为例,说,山的形状“迫使我们要提起或立起我们自己,以便看得到它”, “山的立起是由我们意识到自己抬起眼晴、头或颈时所引起的一个观念。”“这个现时的特殊的‘抬起’动作只是一种核心,围绕着这核心凝聚着我对一切类似的‘抬起’或‘立起’动作的记忆”,成为一种“复合照像”似的一般“立起”观念,在聚精会神之中, “被移置到那座山上去”。但是浮龙·李又反对立普斯的“移置自我于非自我”即“物我同一”的提法,认为,在移情作用中愈凝神观照对象(“非自我”),也就愈意识不到“自我”。不过,总的来说,浮龙·李对于移情说并没有作出什么新贡献,只是在宣传移情说方面做了些工作。在这个意义上,我们说,她是“移情说”在英国的主要代表。
上一篇:外国文艺美学要略·人物·法捷耶夫
下一篇:中国文艺美学要略·学说与流派·澄怀味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