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国文艺美学要略·论著·《真理与方法》
联邦德国当代美学家伽达默尔著。书的副题为《哲学解释学的基本特征》。1960年出版。本书系伽达默尔的代表作,现代哲学解释学和解释学美学最重要的经典著作,在西方,该书被誉为阐发艺术经验的哲学真谛之作。本书初版之后,1965年、1973年、1975年连续三次修订再版。
全书共分三大部分,约六十万字。第一部分主要探讨了艺术经验中理解现象的本体论问题。这里,伽达默尔首先通过对“教化”、“共通感”、“判断力”和“趣味”这四个人文主义美学基本概念的考察,指出了主体因素在艺术经验中具有决定性作用,看到了艺术经验与自然科学的研究对象、与概念性知识的不同,确定了艺术经验的奥秘在主体,在主体参与下的理解活动的具体情形。由此出发,伽达默尔进一步考察了康德学派的美学思想,从而彻底推出了美学中的主体性精神,即真正的艺术是一种体验艺术,艺术作品来自于主体体验,艺术作品是体验的表现。这样,伽达默尔就重新审视了艺术经验中的真理问题,他指出,艺术作品只是当它被观照、被理解的时候,它才具有意义, “只有当我们理解了一个本文之时,这个本文对我们来说才能成为语言性艺术作品”。因此,艺术的真理问题并不孤立地在作品上,也不孤立地在作为审美意识的主体上,而在具体的特定的理解活动中。基于此,伽达默尔全面推出了他有关艺术作品的解释学原则。他首先通过把艺术作品比作游戏,指出,艺术作品如同游戏一般, “对于观者来说并在观者中才存在。”同时,他又把艺术作品比作创造物指出,艺术作品作为创造物,它的意义是无限的,任何一个创造物的内涵都只是激发新的内涵的中介,艺术作品作为创造物它源出于往日,但在历史长河中,它不断地与无限的现在之物结合成了新的意义。紧接着,伽达默尔就指出了艺术作品的时间性特点,由于一部艺术作品的意义并不是凝固不变的,因而,艺术作品必然随着观者而在演变中获得其实际存在,这样,作品的意义也就随着观者而呈现出了时间性。由此,艺术作品就不是模仿存在的消极产物,它对存在还有一种积极的扩充能力,即艺术作品不是作为存在的附庸,而是作为一个独立的实体存在的,这样,作品的意义也就并非依赖于存在,作品的意义具有了独立自足性,由此,作品在意义上也就进一步呈现出了随机性,即, “作品的意义从它于其中展现出的境遇出发,在内容上不断规定着自身,以致它比没有这种境遇包含着更多的东西”。最后,伽达默尔基于艺术作品的上述特点指出,对艺术作品的欣赏,不是被动地去把握作品的意义,而是要积极地去再造和组合作品的意义,这不是指对作品本来意义的再造和组合,而是指“对现时生命的思维性构通,而且,这种思维性构通并不是外在的和后加的,而是艺术真理所在。”
第二部分主要由上述艺术经验本体论的原则出发,通过对客观主义古典解释学的批判,推出了哲学解释学的一般原则。这里,伽达默尔首先拓宽了理解现象的存在范围,他指出,对本文的理解不仅是一个科学所关心的问题,而且是人类整个世界经验的一部分,理解现象遍及人和世界的一切关系,理解过程发生在人类生活的一切方面。接着,伽达默尔就指出,面对一个本文的每一个理解者都有自己特殊的视界,不仅不同的理解者各有自己的视界,而且,不同的对象也有自己不同的视界,因而,理解不会象古典解释学所要求的那样,抛开理解者自身的视界而达到对象的视界,理解实际上是一种“视界溶合”(HorizontverschmeL-zung),即理解者的现在视界与对象内容所包含的诸过去视界的溶合,也就是拓宽自己的视界,使之与别的视界溶为一体,这样,溶合的结果便是,理解者和理解对象都超越了各自原有的视界,从而达到了新的视界,因而,理解者和理解对象都是历史的存在,本文的真正意义并不是作者的原意或它最初的读者对本文的理解,本文的真正意义是和理解者一起处于不断生成过程中的,这个生成过程就是历史,伽达默尔称这种历史为“效果历史”(Wirkungsgeschichte)即理解者和理解对象相互作用、 相互溶合的统一物。这样一种“效果历史”就决定了经验在本质上是开发的,经验是不断容纳进新的东西的历史过程,伽达默尔称这种经验为解释学经验。解释学经验具有一个对话模式,而理解就是一个对话活动,即理解者与理解对象的对话。在一个理解者面对一个理解对象时,本文好象向理解者提了一个问题,而为了理解本文所提出的问题,理解者又必须提出本文业已回答的那个问题,这样,就必然要超出本文的历史视界,从而使之与理解者的视界相溶合,这个对话过程的结果便是,理解者自身的视界也改变了,即通过这个互相问答的对话过程,理解者也不断超越了自己的视界,一个答案意味着又一个问题,这样,本文意义的可能性就是无限的, “过去不是一个被动的对象,而成了不可穷竭的意义可能性的源泉。”所以,伽达默尔指出,面对一个本文的理解活动如果只关注制造本文的作者,而不是关注本文自身当下的内容,理解活动的对话性就被破坏了,因而,理解活动不要幻想通过“方法上的自我净化”来达到客观真实,而要通过与本文的“解释学相遇”来达到理解的真实。
第三部分主要阐述了语言在理解活动中的重要性。伽达默尔主要从四个方面阐述了这个重要性:其一,理解本质上是语言性的,因为理解对象是依存于语言的,理解对象实际上就是一个语言的对象。其二,一切形式的解释都是语言的解释,语言是解释的结构要素,语言是过去和现在实际融通的介质。其三,语言和世界的关系是一种本体论的关系,人通过语言有了一个世界,世界也在语言中呈现自己。其四,语言是“我”和世界的交接点,语言把“我”和世界不可分割地联在一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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