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国文艺美学要略·人物·博马舍
博马舍 (Beaum ar-chais,1732—1799)原名比艾一奥古斯丁·加龙(Pierre AugustinCaron),法国启蒙运动时期的剧作家。生于巴黎钟表匠家庭,曾在宫廷中供职,作过王家钟表匠、琴师、秘书,后因参与金融投机成为企业家。尊崇伏尔泰和狄德罗,自称是他们的学生,曾不顾政府禁令出巨资为伏尔泰印行全集。一生致力于戏剧创作和戏剧改革。写有正剧《欧仁妮》、 《两朋友》, 喜剧《塞维勒的理发师》、 《费加罗的婚姻》、 《有罪的母亲》和戏剧论文《论严肃戏剧》 (《欧仁妮·序》)等。
博马舍在戏剧理论上继承和发挥了狄德罗的观点,认为戏剧创作应“取材于日常的生活”,戏剧的主人公应该是“与我们地位接近”的普通人,而不是地位显赫的王公贵族;戏剧创作应顺应“自然秩序”有所创新,不应“奴隶似地服从前人制定的迷惑人的狭隘的清规戒律”;戏剧的目的是,以感情打动观众,唤起他们的同情,激发他们的良知,从而获得深刻的道德教训。从这些主张出发,他指出了“英雄悲剧”与“轻快喜剧”的不足。认为“英雄悲剧”的人物主要是帝王,和我们距离太远,引不起同情,加之它表现的总是由命运所支配的“奇怪”、 “可恶”的“稀有”事件, “与我们没有某种关系”,因而给人的感受自然是“恐怖多于兴趣”,也就谈不上什么“道德感染力了。” “轻快喜剧”所含的道德内容很肤浅, 虽然能“使人得到片刻的娱乐”,但是其“讽刺的锋芒击中了对方之后,所引起的笑声便会消失”,不会深切地感动我们,甚至产生不应有的效果。
鉴于悲剧与喜剧具有这些局限性,他提出了一种介于“英雄悲剧”和“轻快喜剧”之间的,交织着眼泪和微笑的新型戏剧,即“严肃戏剧” (正剧)。他认为这种戏剧的优越性在于,它描绘的是“与日常我们观察实际事物的方式有着密切联系”的普通人的生活,表现的是人与人之间、而非人与帝王之间的真实关系,风格自然,感情真切,道德教训深刻,具有独特的美。因而能提供比“英雄悲剧”和“轻快喜剧”,更加直接的、更能唤起感情共鸣和内心兴趣的“道德感动力”;观众既流眼泪,又带着优美的微笑,同情与快乐交织在一起。博马舍认为,在戏剧领域里,把悲剧因素与喜剧因素结合起来,实现这种“动人的矛盾”,使之放出新的光彩,乃是“艺术最伟大的胜利”。
博马舍关于“严肃戏剧”的主张,虽然还不够完善和深刻,对悲剧、喜剧的批评不免失之偏颇,但他创立“严肃戏剧” (正剧)这一新的戏剧形式,并为之制定美学规范的功绩,以及推动现实主义戏剧发展的历史作用则是应该肯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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