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文艺美学要略·学说与流派·比德
是中国古代商周至秦汉的一种有代表性的美学思想。在审美主体和审美客体关系的认识上,体现了早期儒家对自然的审美特点。随着审美意识的发展,对自然美的认识,逐渐由物质功利性转化为精神功利性, “比德”说,就是把气象万千大自然的美丑,自觉地与人们的精神生活、伦理道德观念联系起来的一种审美观点。所谓“德”,就是指政治、伦理、道德,如德、义、仁、勇、法、正、察、善化等等;所谓比,就是从不同的角度联想和想象自然与人之间形、性的相类或相似。比德就是自然特性的人格化、道德化和人的特性的客观化、自然化。这种审美观点的功绩在于把审美主客体统一起来,初步接触到自然美的本质,但又把对自然的审美紧紧束缚在儒家的伦理道德之下,因此很难完全把握自然美的客观标准。
孔子较早透露了这种自然审美观,子曰: “岁寒,然后知松柏之后凋也。” “仁者乐山,智者乐水”,都是说自然美并非全在于自然的物质属性,而是与人的主观情志紧密相联的。荀子更把这种思想发展到一个新的理性高度,使“比德”说成为魏晋以前一种占统治地位的审美意识。他在《宥坐》、《法行》篇中,通过对孔子观流水,以及玉以比德的记述,明确地表明了自己的主张。在这两篇文章中,荀子借用孔子的话,道出了水、玉(自然)之美的原因。子贡问孔子:“君子之所以见大水必观焉者,是何?” “君子之所以贵玉而贱珉者,何也?”孔子的回答代表了儒家的“比德”思想,即:因为水似德、似义、似道、似勇、似法、似正,所以君子见大水必观焉;因为玉仁也、知也、义也、行也,所以君子贵玉而贱珉。
这种“比德”的审美意识,对后世影响很大,特别是在诗画领域更为深远。山川日月、鸟兽虫鱼这些“非人”的东西,都被艺术家们赋予了人的感情,寄托一定的意义,积习愈久,约定俗成,某些自然事物便成了某种道德的化身和象征。燕雀、乌鹊代表小人,鸾鸟、凤凰以及植物中的梅、兰、竹、菊等代表君子。君子道德为美,小人道德为丑,于是自然的美丑便打上了人为的烙印。这种认识标志着审美的发展,注意到自然与社会的联系,但把社会内容囿于儒家的伦理道德范围之内,却是极其狭隘的。
上一篇:中国文艺美学要略·学说与流派·比兴
下一篇:文艺美学基本理论·比较文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