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文艺美学要略·论著·《书谱》
书法学论著,唐代孙过庭撰。《书谱》共二卷六篇,现存其手书真迹一卷,题为“书谱卷上”,其中书法继承二王(羲之、献之),俊拔刚断,为后世书法家们所重视。其理论部分对书法艺术的历史和方法进行了可贵的探讨,是研究书法艺术史的珍贵资料。
孙过庭对如何精通书法作了规律性研究,他以为如果“心昏拟效之方,手迷挥运之理,求其妍妙,不亦谬哉!”创造优秀的书法作品,重要的还不在于下形式之功,提出“君子立功,务修其本”,要达到自然之妙有,不是“力运之能成”的。进而他强调了情感对书写的意义,因为: “情动形言,取会风骚之意;阳舒阴惨,本乎天地之心,既失其情, 理乖其实,原夫所致,安有体哉。” “体”合于情才存在, “意先笔后”。另外,自然也要精通书法之理,心不能厌精,手不能忘熟,练习到熟练程度了,规矩便谙于胸襟,这样来进行书法艺术的创作,就“自然容与徘徊,意先笔后,潇洒流落,翰逸神飞。”如庖丁解牛,不见全牛,无不心悟手从、言忘意得。
与之书法技巧的学习和成熟相联系,孙过庭提出了“本正”——“险绝”——“平正”之说。以为“思通楷则,少不如老,学成规矩,老不如少。”在学习规则上,越年轻越容易,而在探寻求索上,则老年更强。因而初学时,只要求“平正”,通过“平正”,再去追求“险绝”,从而又达到“平正”,但后一个“平正”则是一种“通会”后的“平正”,等到到达这一步,人书俱老了。 这在一定程度上揭示了书法家提高技巧的辩证过程。
孙过庭以为不同的书体宜表达不同的情感,篆隶草章,作用不同,应该全面掌握好它们,发挥各自的特长: “篆尚婉而通,隶欲精而密,草贵流而畅,章务检而便。”在这样的基础上,还必须加以风神、妍润、枯劲、闲雅,从而使它们达其性情,形其哀乐。另外,在书体风格方面,孙氏要求能真、草兼通, “草不兼真,殆于专谨;真不通草,殊非翰札。”在笔法运用方面,又要求骨力与遒丽、劲速与淹留、枯与润、浓与枯等方面相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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