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国文艺美学要略·论著·《笑——论滑稽的意义》
法国现代直觉主义哲学家亨利·柏格森的一部重要美学著作,1900年出版,汇集了作者于1899年发表在《巴黎评论》上的关于“由滑稽引起的笑”的三篇论文。我国解放前曾有张闻天译本,书名为《笑之研究》。1980年中国戏剧出版社又出版了徐继曾的新译本,并取现在的书名。该书共分三章:第一章,泛论滑稽一形式的滑稽和动作的滑稽一滑稽的扩张力;第二章,情景的滑稽和语言的滑稽;第三章,性格的滑稽。书末附表列举此前近三十年有关滑稽的主要著作。1924年该书出第二十三版时,作者撰序说明写作原委和出版经过,并增加《关于滑稽的各种定义以及本书所用的研究方法》一文作为附录。
柏格森指出, 自亚里士多德以来人们多是将“滑稽效果当中发现的一个或几个形之于外的普遍性质作为滑稽的定义”,失之于过泛、过简;而他则尝试了完全不同的方法, “在喜剧、闹剧、丑角艺术等中间探索了制造滑稽的方法”。根据这种方法和写作目的,柏格森首先提出了关于在何处寻求滑稽的三点基本看法:第一,滑稽是属于人的,在人的范围之外无所谓滑稽,滑稽首先表示人对社会的某种不适应。第二,笑的最大敌人莫过于情感,滑稽诉之于纯粹的智能,因此,避免激起感情是造成笑的必要条件。第三,滑稽具有“群性”,“我们的笑总是一群人的笑”,“如果一个人有孤立的感觉,他就不会体会滑稽”。
柏格森提出了关于滑稽的一个核心规定性:滑稽总是同生活中那些机械性的东西联系在一起的,凡“镶嵌在活的东西上面的机械的东西”总会引人发笑。这个观点贯穿全书,从“形式的滑稽”、 “动作的滑稽”,到“情景的滑稽”、“语言的滑稽”,再到“性格的滑稽”,都与机械性分不开。他强调,“滑稽乃是人和物相似的那一方面,是人的行为以特殊的僵硬性模仿简单而纯粹的机械活动、模仿自动机械动作、模仿无生命的运动的那一方面”。由此,柏格森进而提出滑稽“表示的是一种个人或集体的缺陷,一种要求我们立刻加以纠正的缺陷。笑就是这样一种纠正。笑是一种社会姿态,它把人和事的某种特殊的心不在焉的现象强调指出来,并予以制止”。这样,在柏格森看来,喜剧就以它的社会功利性而不同于非功利的一般艺术(包括悲剧),并认为喜剧不完全属于艺术,又不完全属于生活,而是“介乎艺术与生活之间的中间物”。
此外,柏格森还论述了“悲剧致力于刻划个人而喜剧致力于刻划类型这样一个根本差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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