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国文艺美学要略·论著·《论古代和现代悲剧》
法国批评家圣·艾弗蒙的代表作,作于1672年。
这部论著以尊重现实,追随时代的文艺观加入当时的“古今之争”,与布瓦洛的唯理主义相抗衡,显示了具有进步意义的文艺主张。
首先,它强调要描写常人、常事、常情、常理,这是衡量作品的一条准则。古代的男女诸神,虽然使舞台上出现了一系列伟大而不寻常的事迹,在当时人的眼中也许并不感到惊讶, “但在今天,所有这些神奇事迹对于我们完全只是一种虚伪的故事而已。对我们说来,神是不存在了,对神说来,我们也是不存在了;”如果作家只是摹仿古人,在舞台上引进天使和圣者,对那些虔诚的善男信女将是一种冒犯,对神明将是一种亵渎,人们也不会从中获取教益。因此, “我们需要的是伟大而又合乎人情的行动”, “我们应该使剧中主人公的行动既不超越人类行动的可能,又能以其不同寻常和高尚的品质而引起人们的赞赏。”在对常人的描写过程中, “必须小心避免平庸,而在描写伟大的事物时小心避免神话化”。艾弗蒙的这种主张显然比布瓦洛那种崇尚理性、恪守永恒的法则要进步得多。
其次,书中批评了古代悲剧在舞台上所造成的迷信和恐惧的气氛, “这种恐惧曾大大挫伤人的勇气”,使人们在恐惧面前坐而待毙。亚里士多德很明智,他看出了古代悲剧对雅典人的危害,企图用一种“净化”说去避免,但他自己也没真正理解这种“净化”办法的
实质。作者认为,我们从舞台上所感到的恐惧、怜悯, 应该是由悬虑、不安而产生的一种心理状态,应该是对人物的关切所致,这样就应该侧重表现那些伟大人物经历灾难后所进行的哀悼,侧重表现亲切的人情,即使他引起了我们极大的同情,甚至为之掉下眼泪,然而却使观众感到衷心的满足。因此, “我希望伴随这种忧郁的怜悯心情而来的是热烈的赞赏,它在我们的灵魂中激起一种爱慕的渴望,要去仿效他。”艾弗蒙丰富了悲剧美学理论,对传统的悲剧理论和创作思想,也是一个发展。
再次,书中强调要用描写现实的“今”去对抗摹仿前人的“古”,劝说大家用常识去代替永恒的理性法则,显示了作者积极进取的革新精神。艾弗蒙在他《论对古代作家的摹仿》一书中有一句名言:“荷马的诗永远会是杰作,但不能永远是模范。”这话说得很深刻,既不能简单否定前人,也不能把古人视为亘古不变的唯一的典范。正确的态度应该是“我们既不过分推崇古人,也不过份歧视当代”,因为每一个时代有每个时代的特殊性,社会内容在发生变革,人的文化心理在变化,艺术创作只有反映时代的精神,才具有生命力。为了从古代的悲剧法则下解放出来,艾弗蒙重申了贺拉斯“寓教于乐”的审美主张,大胆地提出了他对悲剧任务的理解:“在悲剧中,我们追求的目标首先应该是完善地表现人类灵魂的伟大,这种伟大在我们内心激起一种温情的赞赏。通过这种温情的赞赏,我们的心智感到喜悦,我们的勇气得到鼓舞,我们的灵魂受到了深深的感动。”书中对这种理论虽然未得展开论述,但不难看出,作者确是从审美对象和欣赏主体两个方面去考察悲剧的创作和实现审美效应的途径,使这种理论具有一定的深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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